第六十四章 时光之逆旅
这一“引擎”一经使用,便犹修建铁路的铺轨的机车一般,铺上一节,便往前走上一节,那一节、一节的轨,便是一段、一段的人生,一个一个源于“亡灵”的记忆。这一段轨,便逆了时空的长河,朝着古的方向一边铺轨,一边过去。整个过程之中,神的寄存、读取、移转、念生平行世界,再重复更迭记忆主体……或者十年、或者六七十年,风尘选的“轨”尽量的长,但却依旧有运气不及的时候。此光阴之逆旅,行将九百载,经十七世人生,历五男、十二女——盖是因古之长寿者,以女性居多也!这沿途之中,更见了“吃糠喝稀”的所谓盛世,亦见了所谓“民不聊生”,实则市民之生活犹《水浒》一书中所写的宋朝市井一般的明朝生活——是的,那实际是明朝的生活,而不是宋朝的。有东林之人的无耻,有商业的繁荣,有穿着华夏衣冠的洋人操着声音的汉语方言,行走于街市…… 再前一代,元时高鼻深目的色目人更多,市民生活亦不似传说中的那么凄惨,和杂剧之中的剧情倒是有许多相似的。唯独觉着苦的,却是地里刨食的农人——元朝不讲什么“农为本”,而是“金钱至上”,颇是让人水土不服。最终不甘于饿死的人便席卷了元朝! 再前便是宋了…… 悠悠的岁月长河不断的被深入、向前,直到了那个包拯、范仲淹、王安石、苏轼的时代,风尘便停住了自己的旅途。犹如幽灵一样,祂将主体频繁的更迭、变化,时而帝王、时而大臣、时而百姓、时而军卒、、时而逆贼。却是将那一段历史一次次的,以不同的身份进行了重构、解剖,完善了每一分细节—— 那是的汴京很繁华。但汴京之外,除了寥寥数个有着悠久传承的地方外,都是穷乡僻壤的。 祂以不同的身份,体验不同的生活,不同的地方。将各地和汴京、苏杭、洛阳、长安这些地方一对比,就明白为何“谪”在宋朝,是一种极重的惩罚了——这简直就是将一个在繁华大都市里浪迹惯了的人直接发配到山沟沟深处,要什么没什么。再一发配更为偏远的地方,那就是做猴群之王了。 经济很不平衡。 所谓的“强干弱枝”更是离谱的厉害,那根本就是两个世界。一看汴京,那是世界最繁华的地方,再一看地方……那没法儿看了。 在经济上,更是只要能挣钱的,基本上就是官营的,严厉打击“私营性质”的小商小贩,当然了,炊饼是少有的可以自主经营的商品之一……从这一方面说,武大郎的事业还是不错的,在满大街国营的地方当一个私人小老板,钱财方面确实是有优势的。不然又穷又挫,潘金莲是绝对不会嫁的。 但终究,光是钱也会有腻歪的时候,谁不想要一个英俊的小哥哥?然后被王婆这个坏种一勾引,搭上了个西门庆,一下子就沦陷了。 人呢,终究都是没钱的时候以为钱就是一切,等到有了钱了,才说我想要爱情。若是早上几年还没结婚,你让潘金莲选,她是绝不会要西门庆的。(有兴趣的可看水浒,西门庆真的没武大郎有钱,二人比较的话,就跟一个体面的公司白领,却一个月只有三四千,一个个体小老板,虽然起早贪黑,但一天就是一两千的差距。)但那只是限于京城,出了京城,离开了繁华,去到地方之后,却可以看到衣衫褴褛,一家人只穿一件衣服的穷苦人,一个个麻木不仁,头发蓬乱,还沾着稻草。 房子是晴天漏风雨天漏雨,就没个舒坦的时候。艰难的生存,却面临着被官员、小吏各种盘剥的窘迫…… 便是如后世的一景岳阳楼。 那只是一个观景的地方,修建的目的也不过是当时的某位大佬为了更好的观赏风景罢了。但钱,却是从他们身上盘剥的,力,也是从他们身上出的。但他们并没有去岳阳楼的资格,靠近一些,都会被赶走。 他们一生的积蓄,或比不上文豪的一顿饭。青楼之中的女子随意的唱首歌,都是他们几辈子的花销。 贫富极度的不平衡…… 当祂结束了“追溯”之后,时间已经过去了足足有半个小时左右。回溯到将九百多年以前只是占据了祂不足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在阅历人生之能上,祂的速度要比风莎燕快的多,这回溯的速度都是游刃有余的,并且还可以更快、更极限——但却没有必要。这一个差距却是源于两个身体的“基础配置”的差距。之后所有的时间,则都被祂用于针对不同的身份、角色、地域的人,进行读取了。 在这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内,祂一共是阅历了六十三万又四千二百四十七个个体,记忆的主体也转移了六十三万又四千二百四十七此。 平行世界亦生灭了六十三万又四千二百四十七此。 “宋时的汴京很繁华,但出了汴京,就很差了。很多地方的百姓生活艰难,甚至不得不落草为寇。他们的商业,都是官营的,垄断了绝大部分的市场。许多的私营品类极少,也就是一些饼子馒头之类的……官宦人家会垄断经营。耻于言利的士大夫们家财万贯,在政策上各种的倾斜。在地方上,则是肆意妄为。司马光家的生意做得很远,负责的是他的妻子……所以,有些东西,真的是听听就好了。” 风尘简单的讲了一下,然后将整理过的宋朝的风貌直接以芯片发了信息出去,让他们自己看。 看一看那一个“官居乐业”却“民不聊生”,汴京如此繁华,但地方却生存困难,逼的人为了一口饭食造反的时代。 而那一个时代,被称为“盛世”! 张天野问:“明朝怎么样?” “明朝我只是大致看了一下,给你。”风尘又将明朝的一些片段发了过去。那只是祂用作轨的一段记忆,是一个足足活了九十三岁,子孙繁盛的老妇人。虽是有些片面,但从其一生的经历、言行中,亦可以看到当时的社会是一个什么模样……当时,人们对于“老虎”还是称“虫”的,或者是大虫,或者是长虫,故而说书人口中的老虎,自然也就是虫了。这是老虎的俗称、别称——正式一些的,要叫虎,生活上,就叫虫。牛肉在当时已经不是什么禁忌,已有了专门的肉牛,随意一家小店都能买到牛肉。商品经济发达,手工业发达,风气开放……女人们喜欢穿一种坡底鞋——和现代的坡底鞋几是一样的,只是源于古之习惯,不分左右脚。多以青色为主,也并不小。 也就是说——这一个时代,是不流行小脚的。或者说是不流行“羊蹄子”那种变态、畸形的小脚。若是女性的脚小巧一些,一粒粒的脚趾白嫩的像是小葡萄,且肉嘟嘟的,那文人骚客绝对不是一般的喜欢。 但四根脚趾头被压成一片,一根大拇指也都变形了的,又是什么鬼? 这年头没那种“鬼”……老妇人的记忆中,年轻的时候驯夫就跟训孙子没两样,跪搓衣板之类的更是家常便饭,着急了还用痒痒挠打人。丈夫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唯独的爱好就是给她洗脚……嗯,人家有一双三十二码的小脚,盈盈一握,简直就像是被人用羊脂玉雕出来的一般。 洗这样的脚是洗脚吗?不,那是情怀,洗完了还要用细致的丝绸擦拭干净,然后凑近鼻子闻一闻。 每天在这一双脚上下的功夫可是比美容都要麻烦许多: 清洗、按摩是常规操作。 还有美白。 还有要防臭。 还有要保持皮肤的柔韧性,不能生出茧子……老妇人记得年轻那会儿,自己的夫君为了这一双脚,特意的给她配了一个健壮的奴婢,出门干什么,都骑着奴婢的脖子上过去,是尽量的不要劳累这双精致的小脚丫的……而夫君的那些朋友……怪癖的也不少,比如一些女装社团,里面好多的女装爱好者,穿着招摇过市,以为时尚,高谈阔论。更有裸跑的行为艺术家,也就不一一举例了…… 总之,那时的风气,是极其的开放的。 张天野:“……” 他感觉自己有点儿瞎——这是明朝?这神特么明朝!明朝啊,你不是应该和传说中记载中的那样礼教森严的吗?家暴现场是怎么回事?三十二码的小脚又是什么鬼?还有高跟鞋,女士提包,还有……那些女人,除了不出门工作,只是料理家族生意外,和现代的女性有区别吗? 貌似是没有的。 那些行为艺术、那些女装爱好者、那些…… 张天野最后也只能感慨一句:“看来,能够体现一些明朝的生活的,也只有明朝的小说、笑话和小段子了。而能够体现元朝时期的,大约是元杂剧……剩下的,呵呵!可惜了,遇上了崇祯这么个二货,又正好碰上了小冰河。要不是天灾,说不定挨过了崇祯之后,就一下子又好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