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秦沫的狩猎计划
第六十九章秦沫的狩猎计划 秦沫躺在舒适的睡袋里,懒懒散散的不愿意起身,他不用睁眼看也知道外面的大雪还在继续下着。他已经在这个荒村停留了三天了,他本打算除夕之前能赶回买卖城的,现在看来几乎不可能了。 连续的大雪不只是影响了他的行程,必然也阻碍了兽人族援军的脚步,在这种风雪天气行军,很容易迷路。秦沫孤身一人可不愿意去强攻那些兽人族的营地或者城市,在兽人族行军途中伺机击杀对方强者才是秦沫的本来意愿。 把早已熄灭的火炉子重新点燃,机械的重复着烧水煮肉汤的过程,然后用铜碗盛了一碗肉汤,拿上一瓶烈酒,走到马车车前,把昨天的碗和酒瓶拿了回来。果不其然,瓶子底下有一个精巧的小木盒子。秦沫无声轻笑,摇了摇头,从怀里拿出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小木盒子,换走了丹凤眼今天的“酒钱”。 两人已经有了默契,丹凤眼每天会在晚上拿走那瓶酒,至于那碗浓香的牛肉汤她是不喝的,虽然每天秦沫都会给换成热的。而秦沫每天早上都会得到一小盒的“酒钱”。 有时候是果干,有时候是珍贵的人参等药品,也有时候是秦沫也看不出什么野兽的兽肉,吃了之后竟然有和涅炎一样强化肉身的功效,虽然非常轻微。 至于丹凤眼的身份,秦沫从没有想过去问,任他再没有江湖经验,也知道她不是一般人了,两人萍水相逢,不是一路人,天晴之后,就各走各的,相忘于江湖。 停留荒村的第五天,雪终于停了,久违的太阳终于挂在了天际,散发着淡淡的热量。 秦沫熬好了最后一锅肉汤,依然用铜碗盛好,端给了丹凤眼。丹凤眼今天直接等在了马车旁,车身周围的积雪已经清理干净了。甚至养在石屋中拉车的驯鹿也已经套好了索套,准备启程了。 “马车不错驯鹿也不错你真聪明。”秦沫把肉汤和酒瓶、小木盒子递给了她,而她也递过来一个小木盒子。秦沫笑着拿过来走回木屋,直接抱回来一坛子烈酒,足足有二十斤。 “呃”秦沫回来的时候稍稍愣了一下,因为丹凤眼正在斯文的喝着那碗牛肉汤,隔着面纱看不见她的嘴唇蠕动,只是一碗肉汤很快的就见了底。 “肉汤不错”丹凤眼两眼亮了亮,赞了一句。 “呵呵其实我不怎么喜欢喝酒,但这酒能御寒,用来清洗伤口也有些许的去毒功效。”秦沫轻轻的把酒坛子放在了丹凤眼的马车上,看着明显有些诧异的丹凤眼,开口说道:“若是以后在大夏有缘见到了,记得请我喝两坛好酒哦!一坛是本钱,一坛是利息。” 秦沫感到丹凤眼注视着自己足足有五分钟之久,然后才轻飘飘的说了一句:“不如不见。” 驯鹿拉动了马车,迅速的远去,秦沫半天都没回过味来。“特喵的,我看你是个酒鬼好心送你酒喝,你竟然来了一句‘不如不见’,你这是要赖账的节奏么?” 秦沫一直到驾着雪橇启程的时候,都还在郁闷中,心中暗自嘀咕道:“整天蒙着个面纱,也不知道是不是个丑女。”然后习惯性的开始挑拣丹凤眼的毛病,他继承了这具身体中精灵族的所有基因特性,给异性挑毛病算是拿手的一项辅助技能。 但是良久之后,秦沫才反应过来,其实自己一直没有停止挑丹凤眼的毛病,只是一直没有挑出来而已。大长腿、小蛮腰、天鹅颈、前凸后翘,连肌肤都是晶莹的白里透红。这几天来,他一直被对方的强大气场压制,才没有心思品味她的与众不同。 秦沫打了个激灵,神经质的拿出望远镜,极目远眺。天地间茫茫一片,哪里还有老旧马车的影子。 乌兰乌德,在买卖城正北方七八百里的地方,西邻北海,和北海西侧的伊尔库斯克隔着北海东西相望。这两座城市在兽人族领地内的地位、用途相当于大夏国境内的乌兰城。这里水草丰美,交通便利。大批兽人族、罗刹人部落在这里聚集,然后沿着色格楞河到达买卖城,或守城、或南侵。 秦沫的狩猎第一站就选在了这里,按照黄悦给自己的情报,兽人族大军正在源源不断的往这两个城市中集结,自己耐心的等待机会,总能寻到战机的。若是实在等不到机会,那就只好创造机会了,袭杀外围的兽人杂鱼,然后静静的等着兽人族强者出来查探就好。 冬季的北海,冰冻三尺,这时候伊尔库斯克和乌兰乌德之间就可以通过冰上联络通行,秦沫的计划就是在这边干了坏事就跑去那边继续,然后再回来继续祸害兽人族,只要勤奋,总能逮到大鱼。 秦沫开始了他的猎杀活动,乌兰乌德城市虽小,但是辐射的地域却很广阔。大大小小的部落以这座小城为中心,散落在广袤的田野上。 两天的时间,秦沫扫荡了七个中小部落,把部落中所有的精英战士杀了个精光,这是他到了这个世界以来干的最血腥的事情,随着屠戮的进行,秦沫身上的“娘”气渐渐的变弱了,取而代之的是强悍的铁血气息。 兽人族按实力高低一般分为精英战士、将军、督军、大王、大巫五个级别。其中他们的成年男子中能成为精英战士的不在少数,人人都有抗衡大夏帝国人境修士的实力。可以说在底层战力的对抗中,无论大夏还是西州,都处于弱势地位。人族占据优势的,一直是高阶武力和庞大的人口基数。 现在秦沫把部落中的精英战士尽数屠戮,城中的兽人族强者必然不会坐视不顾,秦沫这几天都保持高度警惕,等待着搜索队伍的到来。 太阳已经快要落山,秦沫终于等到了自己的目标。从乌兰乌德方向,过来了一支队伍。整支队伍大约三十人,都是步行,但是速度奇快,厚厚的雪地对他们来说,好像并不是什么阻碍一样。秦沫从望远镜里把这一切看的清清楚楚,这些战士都是兽人精英战士,只有精英战士才会有这样的速度,才能在这种雪地上正常行军。 这支队伍警戒心很重,前后两个兽人明显的比其他兽人高大一圈,他们一边走一边警惕的望向四周,时不时还停下来,使劲伸出鼻子四处乱嗅,就如猎犬在寻找猎物。 可惜这些手段对秦沫根本不起作用,他收敛了气息,身上又抹了去除气味的叶子汁。至于那些哈士奇,本来就是野兽,你让他们怎么分辨? 秦沫把插在皮鞘中的“匿影”拔了出来,插在雪中以免映出反射光惊动了兽人。按理说和兽人族对砍,还是他那把破烂的史诗级斧子更合适,可惜它太重了,雪橇超载了,无法带在身边。 秦沫没有用弓箭,他准备等待着搜索队靠近了自己精心选择的藏身处之后,直接冲入人群中,战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