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你不帮,我就去找大哥,还有,我去找四哥也行。”沈雨蓉眼珠子转动了一下。 “等一下,你去找那处逆子干啥?他承认是你四哥了。”这个笨丫头,人家都不愿意做他儿子,她还偏偏要去与人家相认。 “你敢去找他,我就打断你的狗腿,从此,你就不要认我这个老爹了。” 沈世雄气得脸都青了,看着父亲如此激动,沈雨蓉在心中暗自偷笑,看来,唯有搬出四哥,父亲才会妥协。 沈世雄气得吹胡子瞪眼,他拿起手机拔了一个电话,电话通了,他与人家寒喧了两句说明了意思,对方立刻就点头同意了,让他等消息,不过两分钟,对方又打电话回来,说是已经搞定了,沈雨蓉听到这个消息,立刻一阵欢呼。 “汤斯翰根本就没事儿,他早回去了。” 听了这话,沈雨蓉急忙转身跑出客厅,不过片刻,就听到了清脆的汽笛声从外面传进来,沈世雄摇了摇头,拧眉低语:“我还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老爷子,那就活该呢!谁叫你生了这么一个倒贴的女儿呢?”赵飞燕摇着丰臀走到他的身边,冲着吐了一口白烟,嘴色勾出妖冶的笑花。 “要不,你再为我生一个不倒贴的?”沈世雄一把将她箍入怀,肥厚的大掌挑起她的裙角,从她淡紫色的裙角探入…… 不过半会儿功夫,女人就开始娇喘连连,丢掉了指尖的烟蒂,纤纤玉指扯开了老头脖子上的领带,拿下了他的眼镜,这老头表面上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其实,就是地地道道的衣冠禽兽,都这么一大把年纪,黄土都盖了身体大半截的人了,一颗心还是那么花,跟她做口爱,什么姿势都要玩遍,说是一般姿势不够刺激了。 “喂,才两下,就淫雨霏霏了,你那地儿象发了大水,以前可干涩的紧,再被我开发一下,呵呵。”他发出一阵张狂的大笑声,以前,为了顾全自己的颜面,与这个女人在一起经常都是偷偷摸摸,现在,他把她娶进了家门,他每个月给她那么多钱,可是不会白给的。 “是啊!再开发开发,把你东西整成焉膳鱼,哈哈。”女人浪笑声不止,她大胆狂放放地跨坐到老男人的大腿上,手指下握…… 撩开衣裙,娇嫩的身子觉下去,弯弯的眉毛紧拧,摆头,做了一个狂野的动作,男人大呼了一声,满面潮红,死死地按压着女人纤细的水蛇腰,这女人真是要整死他。 ‘当’的一声,发夹从女人头上甩出,一头如瀑布一般乌黑的头发从脑后撒下,涂着丹寇的手指含进了自己的嘴里,睁着一对眉眼如丝的双眸望着男人,悄然闭上了眼睛,脑海里浮现了一张容颜,一张阳刚味十足的男性脸孔,每一次,疯狂之时,她都尽量把身下的这个男人当成是他,唯有这样,她才会少让自己痛苦。 …… 香港华人证券交易所 人声鼎沸,大家这段时间都在买一沽货…… 沈世雄坐在自己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翘着一个二朗腿,悠闲地吐着烟雾,桌子上是一串公司想上市的名单,是刚才秘书呈递上来的,自从上次的二十七间联线控股打败刘云天后,他的股神至尊封号不在香港市场打响,已经有好多人想来巴结他,让他赏一些糊口的饭钱,将他看作是了一尊活佛,一尊神,在世人的心目中,只要巴结上他的,财富都会滚滚而来。 当然,身价越高,他就越傲,现在,基本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简直就是目空一切。 “姚叔,近来安好?”一声亲切的称呼飘进办公室,他还没有会意过来,办公室的门就被人推开了,走进来的男人有几分面熟,只是,他想不起在那儿见过?现在,想跟他攀关系的人别太多了,前几天,还有一个喊他舅舅的,大前天,还有一个认他当爷爷的,这世道,简直有钱人就是老大,为了钱,甘愿给人家当孙子,甘愿让他占尽了便宜,也许为了钱,可以将老婆拱手让人呢!嗯,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以后,谁的公司要是想上市,就可以将他老婆作为贡口呈上来,还要看他老大高不高兴,哼! “你谁啊?出去。”不管他是谁,他都没这份闲情逸致与这个男人乱认亲戚,今非昔比了,再说,他老家人都死光了,会来找他的亲戚根本就不可能会有。 “沈叔,你不记得我了?”男人扯开了唇笑了,笑中有几分久违的熟悉感。 “你是?”见他这样说,沈世雄暗忖莫不是大陆那边过来的人吧? “我是雨蓉从小一起长大的儿时伙伴啊!姚庭轩,姚利宣的大儿子,记得不?”沈雨蓉拒绝了他,他就直接杀到了证券公司来,他就不信这只老狐狸一点旧情都不念。 “噢!姚老大啊!记得,你来找我做什么?”很生份的话,即便是知道了他的身份,仍然没有半丝的热情。 姚庭轩也不介意,他将一份资料甩到了办公桌上。“看看吧!沈叔,姚氏集团的钱太多,我想把它转到入香港市场,上市之前,每一个股,我可以给一百股,怎么样?” 沈世雄垂下眼帘,望着眼前一连串花花的数字,沉吟了片刻,思量再三,他才吐出一句:“一百股太少了,我要你公司所有股两百股。” 这就是他开出的条件,这两年,他已经用这种手段得到了太多的财富,用这些财富巩固了‘沈氏集团’的地位,让‘沈氏财阀’变得在香港经济中独树一帜,坚不可摧,就象是古代帝王的铁桶江山,但是,他忽略了一点,人如果有朝一日走至了颠峰,高得不能再高,那就只能走下坡路了,所谓盛极则衰就是这个道理。 先前交易所一直有刘云天在,他怕刘云天检举他,一直都畏手畏脚的,现在,交易所里,几乎没有一个能与他抗衡的人了,所以,他决定要大干一番,没有顾忌地大干一番。 “好。”姚庭轩几乎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你不用考虑一下?”毕竟不是一点儿钱,这么多的股份拱手让人,他的大方与慷慨连沈世雄都觉得吃惊,感觉这笔钱财来得太容易了。 “不用考虑,我想上司已经太久了,入驻吧!要帮理那些相关手续?” “等一下我交待秘书去做,姚老大,咱们去喝一杯,就算是替你洗尘吧!我知道有一间夜总会的姑娘不错,皮肤很水嫩,身段也好,那活儿更是没话说。” 沈世雄拿起椅子靠背上的西装外套,在姚庭轩的连连称是中,带着姚庭轩一起乘座了总裁专用电梯离开了交易证券所。 两人准备狼狈为奸去。 * 静知站在交易所的一角,冷凝的眸光静静地扫过一张又一张陌生的脸孔,股票售票窗口,围了太多的人,以前有刘云天在,他一直是按照原则在办事儿,交易所大厅不能超过五十个股民,刘云天死后,交易大厅的人经常都是人山人海,用沈世雄的话说,就是人越多人气越旺,表示交易所这个行业正在蒸蒸日上,门口的保安几乎就成了摆设,如果不是有特别大的事儿发生,一般他们都只是站在那里像一具艺术雕刻像。 静知有些怀念起刘云天在的日子,刘云天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他赢不了沈世雄,是因为他太遵守某些规矩,年轻纪纪就能与玩了几十年股票的男人能够抗衡,说明他在股票方面很有天赋,之所以会败,是败在了沈世雄强大的财势上,如果他没有二十七间上市公司,他也不可能逼死刘云天。 隐隐约约中,衣袋里的手机在呜呜地震动,她摸出手机一看,屏幕上闪烁着一串似陌生又似熟悉的字符。 “喂!有事?” “我有事找你,你在哪儿?” “我在工作,现在是上班时间。” “在你公司?”男人觉得好厅轻问。“不是。”静知吸了一口气,她很想挂断电话,很想不理这个男人,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这样做,吐出的说话是:“华人证券交易所。” “几点下班?”男人傻哑的声音又飘了过来,语气带着一点庸懒。“四点半。” “好。” 收线了,静知看着自己手机显示的‘结束通话’,暗自猜想,这男人总是莫名其妙给她打电话做什么呢?两天前,她在他家陪了宝仔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子旋召集她,他还没有回来,她只得赶回了公司。 感觉有人群在骚动,静知抬起头,便看到有一抹高大的男人身形从门口处闪入,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领子口故意解开了几颗纽扣,露出他性感的麦牙色肌肤,男人的身形修长,头发是大刺刺的橘黄,五官俊美通透,不过,有几分阴温色彩,眉心轻笼着几分不应该属于男人的阴郁,但,这并不影响他步入这里时强大气场,他带着一声狂野的气息而来,身后跟着好几个身着同样颜色衣服的男子,像是他的保镖,又或者是随从,当他从她身侧越过,走至了最前面,望着墙壁上无数个液晶电视,犀利的眼眸在所有液晶电视上扫了一圈后,眸光定在了最中间的一个液晶电视屏幕花花绿绿的数字上。 那些绿色的线条弯弯曲曲,花花绿绿,外行人根本看不懂,从他专注的神情,以及身侧那几个人不时地上前跟他说着什么的情形看来,他应该是一个内行,而他身侧人是他的助理操盘手,操盘手上还提了好几只黑色的皮箱,静知猜测可能是几箱子钞票吧! “北极星,旺盛利益,北山角……”他点了点头,得到他的指示后,身侧的黑衣男人扯着嗓子喊出一系列的股票名字:“都给我一百股。” 此语喊出,大家一片静寂,暗自猜测着这个黑衣男人的身份,莫不是专门来拆沈世雄的台,从这个男人随从手里的几只黑色皮箱,以及他倨傲的态度看来,沈世雄要遇到麻烦了。 沈世雄快要现身了,静知端着一杯荼水,轻轻地品尝着,在心里暗自数着一、二、三,四……她还没有数到十,果然就听到了响亮的脚步声,‘嗒嗒嗒’金属故意踩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是沈世雄专属的脚步声,那样可以显示自己的份量,也可以引起大家的注意,以他这样的身份,更能听到所有人的重视。 他站在交易厅门口,凶狠的眸光扫了一下全场,视线就定在了站在最前端的黑衣俊美男子脸上,眸光打量了他一圈,面色渐渐就变得成了猪肝,他带着微怒冲到了前面来。 一把推开了电脑桌前的操盘手,亲自上阵叫嚣:“北极星,七千股要不要?” 黑衣男人从服务生端着的托盘中取下一杯冷饮,微点了点头,他身侧的操盘手即时会意。“要。” “旺盛利益一万股,要不要?”沈世雄的话音陡地拔高,普天之下,还没有这种对峙阵,要逆天了。 “好样的,我名下所有的产业,全部开出一百万股,要不要?”对方的狮子大张口,让沈世雄彻底恼怒了,他恼怒地把手掌拍到了电脑桌上,差一点连手中的鼠标也弹飞出去,气势冷咧吓人。 只是男人不是吓大的。 “要。”男人亲自张口,即刻,交易大厅里谁都不敢说一句话,啃半名声儿,这是一个大玩家,是专门针对沈世雄有备而来。 “很好。”沈世雄撑起了身,冲着那个操盘手叫嚷:“把我名下所有的股份分别都开出两百万股,小子,我还有几千万股期货,仅凭你这几箱子钱是不可能全盘将我的货吞下,你最好知难而退。” 他凶巴巴地恐吓,仿若要吃了这黑衣小子一般,黑衣男人嘴角勾出一抹淡冷的弧度,这一次,他没有再喊要,而是托着下巴沉思,他在思考着,想沈世雄到底在玩什么把戏。“要了。” “沈世雄,我今天敢来与你叫阵,自不可能是两袖清风,告诉你,美国通宝银行就是我坚强的后盾,别说,二十七间上市公司,就是把香港买个大半,它也有这个能力。” “好。”沈万雄转身,在操盘手耳朵边低语了一阵,然后,二十七间上市公司即刻连成了一片,望着墙壁上液晶电脑屏幕那花花绿绿的数字,这等于是铜墙铁臂的江山,想要攻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二十七间公司全部叫上阵,让黑衣男人一口叫价,黑衣男人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去,他要慎重,他不能不顾忌自己处境。“老大,不能购股了,账户被停了。” 随从在他耳侧悄然耳语一句。黑衣男人面色一惊,也许他没有想到通宝银行会停他开设的账户,该死,这个时候,他无法与这只狐狸斗下去。 然后,在大家震惊的眸光里,他带着身后几个人匆匆离开,静知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事,但是,一定是十万火急的事儿,要不然,他不可能走得这样匆忙,四点半,她准时跟着几个端荼送水的小妹走出‘香港华人证券交易所’。 对面的那辆蓝色的兰博基尼冲着她按响了喇叭,由于是变色玻璃,静知看不清楚里面的人物,眼睛往车子后面的车尾号看去,车牌号是88888,五个八,这样吉利的数字是他专属的坐骑,这是一个张显身份的数字,恐怕这个数字也有十来万块吧!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那像她这种为了赚钱四处奔婆,累得半死不活的老百姓。 她穿过了马路,向那辆嚣张车牌号是五个八的车子走了过去,步伐刚停在了车身旁,车窗已经摇下了,男人探出头来,取下了脸上的墨镜,深邃的眸光里倒映着她雪白的脸蛋,如白玉一般光洁漂亮的脸蛋,三年了,没有一点儿改变,这样近距离地看着她,好久没这样静静地,仔细地看过她了。 “找我有事?”女人的话音很冷,带着几分陌生与疏冷,是的,她人不熟,他也不过是仗着一个月前,‘中寰’与‘东方明珠’签下的一纸协约恐吓静知,静知对他的感觉很奇妙,不想接触,却又想看到他,毕竟,他有着与江萧一样的皮囊,可是,当真的见到了,她又在心里对自己说,他不是江萧,她应该早点死心,免得惹祸上身。 “宝仔说你那天陪了他一晚上,他一直缠着我,我扭不过他,就在‘拉尔环’订了位置,所以……”他迟疑了一下,见女人拧起了秀眉,又徐声道:“还望你能赏光。” 语气有几分让人不易察觉的紧张与迫切。 “不用了,我还有事要忙,代我谢谢宝仔。”她拒绝的十分干脆,宝仔要谢她,是他想缠着她吧!宝仔一向都很讨厌她,又怎么可能缠着他请她吃饭呢? “对了,为什么你给你取名叫宝仔?”这名字很难听,乳名不差不多,难道他给儿子取名都不动脑子的吗?这么不负责任,真是混蛋一个。 “那你觉得叫什么好?”他反问,是的,那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给儿子取名是她的权利,她也是最有资格这样骂他的人。 “我怎么知道,又不是我儿子……” 定定地望着这个女人,他心里想着一些事,在思考出该不该把宝仔是她儿子的事告诉静知,就在他犹豫间,眼尾就看到有一个提着凡巾口袋行李的男人向他们这边走了过来。 “老大,老在,我终于找到你了,老大。” 男人话音很响亮,让路人纷纷侧目,他的眼睛盯望着汤斯翰眼睛发亮发光,嘴里大声疾呼,向他奔了过来。 “老大,我终于找到你了。” 是莫杰,他曾经的左膀右臂,记得三年前,他答应过他,如果出了狱,他可以再度跟着他,可是,这三年来,他一直从未去探望过他一次,从他喜悦的神情,满面的欣喜看来,他并没有怪他。 “莫……”那个杰字,他还没有叫出来,因为,他想到了自己此刻的身份,姚庭轩的眼线随时在不远处监视着他。 他坐在驾驶座上,身为警务人员天生的敏锐感觉,让他嗅闻到了空气里飘浮一缕不寻常的气息,扬起黑长的睫毛,锐利的视线在人海里收寻了一圈,眸光掠过了某一个点又迅速倒退回去,然后,钻入他眼帘的赫然是一支黑洞洞的枪口,冲锋枪,十字架正对准莫杰的身体,此时的莫杰还沉浸与他重逢的喜悦中。 根本没有察觉自己面对的危险,就在汤斯翰眼眸大睁的刹那间,红红的火舌从另一边黑暗角落扫射了过来,碰碰碰,连发数弹,倾刻间,莫杰背心一片血红,他张了两下唇,行李从他手中无力滑落,然后,他高大的身体就那样笔直地倒向了地面,嘴里,鼻子里,大量的血汁涌出…… 街上传来了无数尖叫声,汤斯翰从车窗里跃出,一把将静知扑倒在地,数发子弹落空,然后,警笛声肆起,他从静知身上撑起身,眼睛迸发出缕缕寒光,面情冷咧,眉宇间阴戾倍增。 他很想冲过去,抱住莫杰的身体,让他最后感受一下大哥的温暖,可是,他没有那么做,眸子里有泪雾闪烁,眸光狠厉地人群中收寻,在看到那抹狼狈逃跑的身形后,他拔腿追出…… ☆、第二卷:股市风云 第9章 十年恩怨今朝了! 街上传来了无数尖叫声,汤斯翰从车窗里跃出,一把将静知扑倒在地,数发子弹落空,然后,警笛声肆起,他从静知身上撑起身,眼睛迸发出缕缕寒光,面情冷咧,眉宇间阴戾倍增。 他很想冲过去,抱住莫杰的身体,让他最后感受一下大哥的温暖,可是,他没有那么做,眸子里有泪雾闪烁,眸光狠厉地人群中收寻,在看到那抹狼狈逃跑的身形后,他拔腿追出…… “别追了……大哥……”莫杰舌头无动正常转动了,他的话音抖抖瑟瑟,发的极其不标准,眼光涣散,他微弱的呼唤成功让汤斯翰停住了脚步,缓缓地转过身,他看了躺在血泊里的莫杰一眼,唯有将手掌揣进裤兜里才能阻此自己想要冲上去把莫杰抱入怀中的冲动。 “你认错了,我不是你大哥。”他的声音很冷,面色更是冷沉的吓人,坚毅的下巴迅猛地抽紧,太阳穴处有青筋冒了起来,一条又一条是那骇人。 莫杰嘴角勾出一记虚无飘渺的笑容,吸了一口气,又道:“不,你是,如果我连你都认不出……又怎么配当你的兄弟呢?” 莫杰,令人心痛的莫杰,再也顾不上许多,汤斯翰迈开了步伐冲了过去,赤着双眼,替他抹去嘴角不断涌出的殷红血汁。 血像自来头水管,永远都没有停驻的可能,源源不断,让他的背心都发麻发黑,鲜红的血汁沾染了他黑色的大衣,连里面的白色衬衫也映衬的血红一片。 “120中心吗?这里有一位病人,地址是九龙湾……”静知火速打了救护车的电话,然后,走上前,蹲在了汤斯翰的面前,看着汤斯翰冷骇的面容,怒发冲冠的容颜,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事情就发生在一瞬间,快得令她几乎都招架不住,她还没回过神来,提着行李袋的男人,唤着汤斯翰大哥的男人已经身中数枪,胸口成了马蜂窝了。 望着那被子弹打成了窝峰似的胸膛,汤斯翰一把抱起了莫杰,莫杰的身体一向高大,比他还有高出半个头,而且,人在死亡边缘上挣扎的时候,身体是非常沉重的,他抱着莫杰高大的身体,刚迈出一步,整个人就踉跄倒地,莫杰高壮的身体从他怀中滚出,像一个皮球滚出去差不多一米多远,身上的血沾染到了地面上,将那雨花石地面染红,那艳艳的红,让人怵目惊心,也让路人纷纷退开,全都成了只只惊弓之鸟,虽然说,香港街头经常有暴力事件发生,可是,很难上演这悲情伤心的一幕,一个男人被狙击手打破了胸膛,另一个男人却象丢了三魂七魄,满面阴沉,俊美的面容扭曲的似从阴间上来的夺命的修罗或者是撒旦。 摔在地面上的莫杰,已经再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了,一双眸子深深地凝睇着汤斯翰,舌头打结,鼻孔处,嘴唇边全是血红,嘴角一歪,他艰难地吐出:“……谢……谢……不……后……悔……大……哥……原谅……莫……” 话都还没有说完,莫杰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望着他从空气里垂落下去的手掌,汤斯翰站在原地,像一尊艺术雕像,腮帮子咬得鼓鼓作响,莫杰,三年前,曾是他的左膀右臂,在混社会的岁月里,这个男人跟着出生入死,只因在一次香港社会爆动中,他救了他的命,从此,莫杰发誓要跟着他赤手空拳地打天下,他们形影不离,友谊胜似手足,这样一个把生命与热血,青春与美好年华全给了他的男人就这样离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