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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被贬后,她开挂了 第104节

    易朝的太祖皇帝与当今都是颇有才干的,他们从不固步自封,也不会有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比如说同蒙古人做生意。

    同样是做生意,前朝的朝廷明明喜欢人家的马,肉和牛羊皮,偏偏还一口一口匈奴,一口一口野蛮人,说人家不开化等等,斜着眼睛看人。结果就是蒙古各个部族谁也不同他们做生意,缺茶叶和铁器了,就来进犯边关,抢一把就跑,彼此间都死了不少人,各有损失。

    本朝尤其是当今不同,尊重人家的习惯习俗,人家想要的茶叶和铁器他也都绝对的保质保量,有他这样的榜样,鸿胪寺的官员们哪敢斜着眼睛看人?对来使都非常热情,在定互换的东西时,整体来说也是非常公平的。北面就这么安定了下来。甚至越来越热闹繁华。

    不过蒙古各个部族也不是铁板一块,他们碍于人少的关系彼此间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开战,但是不代表他们一条心,有愿意同易朝做买卖喜欢安稳日子的,自然也有好战分子想要不劳而获的。

    他们由于其他友好的部族没办法同易朝开战,因为他们在北面开战,易朝绝对不会再同他们任何部族做买卖,那时候喜欢安稳过日子的自然对他们怨气横生,说不得会帮着易朝攻打他们,所以他们只能另外寻找进攻的地方。

    易朝西面,这边也有国土较为广大的国家,并且物资也不算特别丰富,觊觎易朝境内丰富的物资不是一天两天,他们攻打易朝,蒙古那些剩余的好战分子自然而然的就同其搅合在一起。联合出兵。

    而阿克苏这个地方,因为自然气候原因,绝对是地广人稀,从投入和回报的角度看,这里是属于赔钱的,税收收不上来那么多,反而要派大量兵士驻守。

    但是这里战略位置也是毋庸置疑的,一旦被人从阿克苏这边攻入,那么对方完全可以凭此直接攻入中原腹地,这里是易朝绝对的西大门,不容有失。

    抛开这个问题,阿克苏还有一个好处,京城这座城里生活着几百万人口,阿克苏这座城里只生活了将将十万人口——大多数还都是随军的家属。

    战事一开,阿克苏中的非兵士只用了三四天的功夫就迁移到了别的城内,基本上影响不到正常的生活。并且阿克苏因为地少人稀以及气候的原因,周围开垦出来的农田并不多,基本全是荒地。在荒地上开战,这又免除了一项损失。

    李蔼把所有的一切都写的很详细,甚至孟蝶还知道了李蔼是怎么在军中崭露头角的,当年城破的那次,破的是陪城,陪城陪城,就是阿克苏的前锋城,纯粹的打仗用地。

    几国突然联合,大军压境,陪城被围成了一座孤岛,李蔼同几个进入军中后就关系不错的人拼死冲出陪城给阿克苏这边送了信儿,也幸亏他们送信及时,勇威侯才先一步各处调兵以及八百里加急将求救信送回京城。

    不过陪城到底是破了,那一场战争,陪城内士兵九死一生,李蔼当初熟悉的战友有十几个,最后算上他只活下来三个人。

    孟蝶看着信件,看着舆图,眼角不免有些湿润,一将功成万骨枯,以前只觉得这句诗是悲凉的,这一次孟蝶发现所谓的悲凉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无尽的揪心痛苦才是这句话真正的底色。死去的人可以化作枯骨,无尽的痛苦属于千万活人。战争何其残酷,能生在和平年代的人又是何其幸福。

    晚上上床之前,孟蝶问露微:“上次你去前线那边,得夜盲症就是雀蒙眼的多么?”

    不用回忆,露微立刻道:“多,别说是普通兵士,就是二爷手底下的亲兵,还有一些将领也有得这个的,不少人说是雪看多了伤了眼睛,也有说天太冷冻坏的,还有说那边晚上本就特别黑,看不清楚也正常。不止我们这边这样,听他们的谈论的时候,说是敌军也看不清楚,所以晚上很少有大规模开战的时候,最多就是少数人搞偷袭。”

    孟蝶点点头,上床上躺下,眼睛盯着被露微放下来的床幔,哪怕今天晚上不是满月,月光经过了窗户和床幔的双重拦截,床内一片昏暗,隐隐约约她还是能看清一些东西,她是没有夜盲症的。

    也是,她从小锦衣玉食,怎么可能缺乏维生素a。这年月得夜盲症的人,很少是因为先天性的,大多数都是因为缺乏维生素a造成的。

    孟蝶翻了个身,她记得动物肝脏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如果李蔼手下的大部分兵士不再有夜盲症,那么去偷袭敌国的军队是不是就能大大提高成功率?

    次日一早露微服侍孟蝶起床,瞅了一眼微微凹进去的枕头:“二奶奶昨晚睡的可好?”

    孟蝶有些无语:“我若是说不好呢?”

    露微直接反驳:“那不可能,二奶奶今儿醒的比平时早一刻钟,精神头儿还十足,一看就知道昨晚睡的沉睡的好。”

    孟蝶:“知道还问。”

    露微窃笑不止:“看来这薰衣草果然助眠。”

    孟蝶不搭理露微,洗漱过后坐在梳妆台前:“杏黄,你说过这做奶油的蛋糕的手艺交给谁比较不错?”

    杏黄:“二奶奶原不是说先让我去铺子里支应一段儿时间吗?然后慢慢挑选合适的人选。”

    孟蝶:“我改主意了。”

    杏黄:“奶油蛋糕不难做,只要手脚麻利的平日做过面食的就行。我这里倒是有个人,不过二奶奶担心她被人哄了去。”

    孟蝶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这是宁夫人在海商手中买的镜子,只有一尺左右的圆镜子就要二百两,这还是降价之后的价格:“你说的是范嬷嬷的女儿月莲?”

    杏黄:“是她,她干活儿麻利又干净,做吃食正好,是范嬷嬷的女儿,忠心自然也是肯定的,只是二奶奶说她没心眼,怕她容易被人哄了去。”

    孟蝶笑了:“那种画外音她听不出来,也不会保守一些隐含的秘密,这种摆在明面上的方子倒是不怕,她肯定能严守秘密。你就教她吧,然后铺子那边她去挑大梁。”

    杏黄眉开眼笑:“诶,我立刻让桃儿去一趟范嬷嬷家。”说完人就跑出去了。

    第89章

    范嬷嬷一家子得了这个消息自然是满满的开心,这可是秘方,孟蝶肯将秘方交给月莲,这说明对她是绝对的信任。

    将月莲送到荣掌柜铺子这边,范嬷嬷忍不住又叮嘱道:“这是秘方,一个字都不许往外透漏,但凡说出去一个字,看我不打你折你的腿。”

    月莲笑嘻嘻的:“娘,您就放心吧,别人同我拐着弯儿说话我听不出来,打听方子我还听不出来吗?我肯定不会说的。”

    范嬷嬷满意的点点头:“好好同杏黄学,可不能辜负二奶奶栽培你的苦心。”

    月莲:“知道啦,知道啦。”

    不得不说杏黄的眼光极准,不过小半个月杏黄就眉飞色舞的同孟蝶汇报:“月莲的心思巧,手也巧,现在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啦,做出来的那些东西,造型都可好看了,她还弄了一点儿水果奶油蛋糕。”

    孟蝶很是意外:“水果奶油蛋糕?现在都腊月了,还有好吃的果子?”

    露微同样疑惑:“正当季的时候好吃的果子都不多,这会儿还有?”

    杏黄摇摇头:“她用的果子也都是酸涩的居多,她那意思就是我们的奶油蛋糕好吃是好吃,可是多吃几口也会腻的,她说吃腻的时候吃一口酸涩的果子正好去腻,还别说,我尝了尝后发现这样吃更爽口。”

    孟蝶:“这想法真不错。”

    杏黄:“今儿一会儿要吃晚饭了,我回来就没带,明儿一早她说往府里送些呢,大家正好也都尝尝。”

    孟蝶也颇为兴奋:“选的那几个跟着干活的婆子都怎么样?打发奶油是个力气活儿,总不能一直让月莲干,还是得有换手的。”

    杏黄噗哧就笑了:“换手的那必须有,月莲和王庄头的长子王祥看对了眼,估计年后范嬷嬷就能来回两人的婚事,现在王祥帮着打发奶油呢。”

    孟蝶瞪大眼睛:“他们两个看对眼了?”说完看向露微:“既然年后就是好事儿,你抽空帮我备一份嫁妆出来。”

    “诶。”

    杏黄又说:“王庄头那边也在考察两个婆子,一个是被赌鬼儿子卖了,一个是家里人生病接连去世,两人也算是孑然一身了,也不打算再嫁,她们若是还可以,以后打发奶油的活儿就给她们,这样四个人轮着来,也就废不了多少力气了。”

    孟蝶一挑眉:“赌鬼儿子?她儿子呢?”

    杏黄冷哼一声:“拿了卖娘钱后又去赌,输了之后又没钱就借了高利贷,最后被人打断了腿,死了。”

    孟蝶:“活该。不过死了也就罢了,不然有个赌鬼儿子是万万不行的。”

    杏黄重重的一点头。

    雪青挑帘进来:“二奶奶,杏黄那边有好消息,我这边也有好消息,您猜猜是什么?”

    孟蝶想了想:“上次我听你说你想给给柞蚕丝染秋香色,这是染成了?”

    雪青嘿嘿傻笑了一会儿:“秋香色我早有预感能染成。”

    樱儿从外面挑帘进来,手里捧着一块颜色极为鲜亮的绸缎。

    孟蝶睁大了眼睛。

    雪青将绸缎拿在手中:“嘿嘿嘿嘿……是胭脂红,胭脂红被我染出来了。”

    孟蝶接过雪青手中的绸缎,仔细摸了摸,比不上桑蚕丝细腻,看来这就是纯粹的柞蚕丝,并不是桑蚕和柞蚕混合织成的。

    露微几个人也凑过来:“这胭脂红的颜色可真正。”

    “颜色正不说,我瞧着颜色也很均匀,不仔细了瞧,完全看不出同桑蚕丝的差别。”

    孟蝶细细看过:“我记得这柞蚕丝最大的特点除了桑蚕丝粗,还有就是暗沉,故此浅淡的颜色除了挂色费劲儿外,就算染出来也都不大好看,你这怎么染出来的。”

    雪青又笑了一会儿才道:“这块儿丝绸我原是想染成秋香色的,不想染坊那边给我送错了颜色,给我送来了鹅黄色的染料。桃儿以为我不死心,还想试试浅淡的颜色,没多想就给染了,出来的那个颜色哦,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樱儿噗哧一笑:“桃儿还说,雪青姐姐,这下你死心了吧。”

    雪青:“我当时真的懵了,问了问才发现是个误会,桃儿又心疼的要命,说这么好的绸缎让她给毁了。我说不会毁的,染色坊哪天没有染坏的布,这又不是染的重颜色,浅淡的颜色好改。她这才不心疼。”

    “后来我本想直接染成黑色的,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觉得横竖已经这样了,不如再试试别的,没成想,这胭脂红挂色挂的那叫一个好。”

    孟蝶恍然,想起来梦中那个世界,那个世界曾经有一段儿时间很流行染头发,有些人的发质很黑,直接上浅颜色上不去,通常都是先漂白然后再上浅色,估计是差不多的道理。

    露微:“应该是鹅黄色盖了原本的暗沉,胭脂红又比鹅黄色浓艳,盖住了鹅黄色。”

    雪青连连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想着,其他浓艳又鲜亮的颜色是不是也能这么染。”

    孟蝶:“肯定能。”

    雪青越发高兴:“不过我们是做丝毯的,用不到那么多鲜亮的颜色。”

    孟蝶:“丝毯是用不上,做别的呢?这丝绸如此通风透气,我觉得以后产量上来了完全可以做绣鞋。”

    湖绿:“这个好,夏天的时候随便走走脚里就出汗,我一天得换四五遍的鞋子,简直烦的要命,若是有了这么通风的鞋子,说不定能少出些汗。”

    玫红取笑她:“谁让你是汗脚呢。”

    湖绿不甘示弱:“夏天毕竟短暂,汗脚也比你这一到冬天就比雪还冷的脚强。”

    玫红去挠湖绿的咯吱窝,两人笑闹成一团。

    孟蝶:“明儿让范嬷嬷来一趟。”

    露微:“二奶奶是想问海商那边都喜欢多大的丝毯吧?”

    孟蝶失笑:“真是什么也瞒不过你,前些时候我同范嬷嬷提过这件事,也不知道她打听到没有。”

    露微同样笑了:“前几日嬷嬷同我说了,她说她打听了一圈儿,说是我朝之外的屋子大多十分宽敞,还有壁炉什么之类的我也没太听懂,不过倒是说了那边都比较喜欢大一点儿丝毯,大小差不多比一匹绸缎小点点就行。”

    “这样。”孟蝶点点头:“雪青,咱们织成这样一块丝毯需要多久?”

    雪青立刻道:“同织一匹绸缎差不多的。丝毯要锁边等等看起来麻烦些,实际上柞蚕丝粗,要比桑蚕丝织造的快上许多,两下匀乎匀乎,耗费的时间相差无几。”

    孟蝶点点头:“我年前这段时间尽量绘制一些丝毯的样式出来,然后你好好挑选,看看哪种能制出来,过了正月十五你就到庄子上选几个人领着她们织出来一批,等海商来了,就让露微拿你们织出来的丝毯去同他们谈。”

    雪青喜滋滋的应了声:“诶。”

    孟蝶转头看向杏黄:“我也给你个活儿,最近庄子那边杀猪杀羊又杀鸡的,你把猪肝羊肝还有鸡肝都收集起来,然后试着做成菜,不要求有多好吃,主要是耐放。我那个糖水罐头你知道吧?把你做好的菜放进瓷盒里,用黄泥或者其它方法封好。看看不同的做法哪一种更耐放,最好是能放个五六个月的。”

    杏黄想了想:“要能存储五六个月得一点点实验才行,那恐怕得用好些日子了。”

    孟蝶颔首:“我让王庄头在那边给你准备好居住的屋子,你到那边也别自己忙活,挑两个人帮忙,不过要嘴严的。”

    杏黄:“还是别了,现挑人未必能挑到好的,不如让梨儿同我过去吧,她平日里做吃食的手艺就不错,手也巧还勤快,有她跟着我也就够了。”

    孟蝶欣然同意。

    雪青:“要不我也去庄子上住吧。染成块的丝绸和布匹需要一把子力气,我染不了,但是将来我们织丝毯用的都是染好的丝线,染丝线我的力气足足够用,我打算去庄子那边尝试染这个。”

    孟蝶好奇:“你怎么想起来染丝线了?想在多调配几个颜色?”

    雪青否认:“不是想多调配几个颜色,我不准备从染坊买颜料,我打算请范总管寻摸几个在染坊工作过的人,咱们一起慢慢摸索着染出一些常用色的丝线就成。”

    “二奶奶做这个柞蚕丝丝毯,咱们自己赚银子是次要的对吧?是想让北方的妇人也学了这本事,以后农闲的时候也能在家里织丝毯去卖,这样就能贴补家用,日子也能好过不少。”

    孟蝶笑看众丫鬟:“看来我不但瞒不过露微,现在连雪青也瞒不住了。”

    大家哈哈的笑。

    雪青眉眼弯弯:“这不是有前例么?当初二奶奶大规模种植蘑菇就是想一些妇人以后在田埂地头种些甜菜,一方面可以在家熬点糖稀,一方面渣渣料可以养灰树花,无论是卖是吃总能添一道不错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