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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三人越说越远,甚至说起要给已经赶来的女婿打电话让他回去的事。 “咳咳!”曲仲轻咳两声,看向已经打着转弯灯开过来的一张车:“我觉得人已经来了。” 三人齐齐转头去看,脸上都露出欣喜之色。 特别是唐亚,一下子感觉自己找到了主心骨,眼泪瞬间飚了出来,朝着黑车就扑了过去。 “那我就先走了,这药丸明天再服用一次就行了,以后可别忘了带药。” 弯腰提起药箱子,曲仲笑盈盈地冲几人摆摆手。 “医生,医生,我们还不知道您贵姓呢!”张阿姨连忙喊。 “我姓曲,以后有缘再见。” 现在天已经渐渐黑了,曲仲也不打算在这里耗下去,要不今天晚上都到不了陇水城。 坐上自己的车,伸手点火,车慢慢地开离路边。 而窗边的几人正不停地向他鞠着躬以表达自己地谢意。 “就是这个年轻人救了爸?” 从黑车上走下来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他拉着唐叔地胳膊上下查看,简直不敢相信。 他现在做的就是医药行业,这医学知识了解的也是相当多。 就凭他岳父这种严重的哮喘病,猝死地几率是相当大的,可是现在面前的岳父不仅好端端的。 而且连口齿清晰,一点哮喘的感觉都没有。 “就是那个年轻人,你看,就是他喂了这个药丸,你爸就活蹦乱跳了。” 张阿姨想起自己手里还剩下的一枚药丸,忙把手心里的药丸展开给女婿看。 这颗药丸只有指甲盖大小,通体黝黑,看上去就跟一般的药丸没什么区别。 凑到鼻端闻了闻也就是很普通的药香味,并没有什么特别。 旁边的唐亚立马想起刚才的药水,啧啧称奇地补充道:“这药丸遇水就化,泡出来就跟湖水一样的绿色。” “可惜我还没来得急感谢这个医生,我觉得现在可以跑了” 唐叔很是遗憾地摇了摇头,只感觉自己的肚子好像已经饿了。 绿色! 转头看了眼脸色红润已经在后备箱找吃的岳父,洪春铭感慨不已。 这一定是个世外高人…… *** 华灯初上,曲仲终于开到了陇水城的市中心。 这座城比想的还要小,虽然是个地级市,可跟他印象中的县城也差不了多少,就连进城的郊区还到处都是农田。 而看了下车里的时间,现在才九点多。 可城里几乎已经没了多少行人和车辆,除了路灯亮着街道上在营业的商店也很少。 “丹山郡晚上都比这热闹。” 灵墨犬显然也想到了这里,伸着个脑袋贴在车窗上,对曲仲抱怨。 在上个世界之时,它最喜欢的就是夜晚跑出去蹲在街道上看过往的行人。 最有趣的还是能听到别人的说话内容,大大地满足了它的好奇心。 可现在连个人烟都很少,晚上肯定很无聊。 “现代世界有个东西叫电视,他能满足你听别人说话的兴趣。” 依循着记忆,车东拐西拐终于转到了一个很大的城中村。 他记忆里,他的外公凌天肃就是在这个城中村了开了个小小的膏药铺子。 就专门给那些舍不得花钱去大医院看病的人治一些跌打损伤啥的。 反正来他这里看病的,很多都是工地上,或者是做各种苦力的人群。 这个村叫临水村,村后面就是铁路,铁路两边都是农田,算是在城市的边缘。 而凌天肃的家就在村尾的小河边,房子也是整个村子里盖得最豪华的一栋。 村子的道路很是狭窄,与城市里面的冷清截然不同,现在已经十点多,村子里还热闹得很。 路两边都是卖烧烤炒饭的小摊子,到处都烟雾缭绕的。 现在天气还热,好些人都是打着赤膊在边喝酒边划拳。 曲仲这回虽然是买的轿车,可是才刚到村口,这车子眼看着也根本没法开进去。 没法,他只有找了个村头的停车场,把车停了进去,自己拖着行李箱走路进去。 临水村应该是陇水最大的城中村,村子里住着至少十几万人。 街道两边地商铺卖什么的都有,整条街都是灯火通明。 商店里的喇叭声,路上的划拳声,加上空气里瞟着的烧烤味,都让曲仲很是高兴。 他最是喜欢这种热闹而又真实的烟火气。 村子很大,曲仲从村头走到村尾整整用了大半个小时。 先拨通了凌天肃的电话,曲仲这才抬头打量这栋房子。 总共六层的房子,现在除了六层没亮,其他每一层都亮着灯光,看样子是都出租了出去。 “喂,豆豆,是豆豆吗” 电话接通,对面传来一个很是苍老的女声激动地喊着“曲仲”的小名。 “是我外婆,我就在楼下,您先开门。” 不知是谁家地狗闻到了什么不同寻常的味道,竟开始狂吠起来。 然后一家接着一家的,周围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电话里的张敏也听到了这狗叫声,可是更让她激动的是曲仲说自己就在楼下地消息。 “快快快下楼去开门,豆豆回来了。” 听筒里传来外婆大声喊人的声音,这激动的情绪顺着话筒清晰地传入曲仲的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