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到一百六十一章这下玩过火了
“哎呀……哈哈……别别……哈哈哈……” 朱先淋突然出手偷袭,杀了林义一个猝不及防,而且她出手也快,抓的还是林义的腋下。 林义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痒,被这么一挠,一下子就没了力气,身子跌倒在地,朱先淋也不停手,继续攻击,林义是笑个不停,连连躲闪。 “别别……别闹了……哈哈……哈哈哈……”林义嘴里上气不接下气地叫道。 “我就闹,谁让你刚刚欺负我来着……”朱先淋仰着小脸,满脸笑容,现在的她,就像是一个撒娇的小女生一样,骑压着林义的大腿,双手不停地挠林义的腋下。 “哎呀……我投降……我最怕别人……哈哈……呀呀……服了……” 林义连连求饶,可是根本没用,朱先淋开心地说道:“我偏不,还以为你是刀枪不入呢……原来还怕这个……哈哈……真好玩……” “你……你……哈哈……我跟你说……哎呀……你再不住手……我就不客气了……”林义连忙挣扎,只是被抓住痒处,身上奇痒难耐,根本使不上力气,特别是刚刚给朱先淋治疗了两次,消耗很大。 “吓唬谁呢……”朱先淋调笑着叫道:“有本事就来啊,谁怕谁……我看你怎么个不客气法……哈哈,真好玩……” 林义被她抓的,已经是笑的是上气不接下气,就差没断气了,自己双手使不上劲,可这么笑着,朱先淋又没有停手的意思,实在叫人受不了。 “你……你……你再这样,我真不客气了……哎呀……” “来呀,来呀,我看你怎么个不客气法……”朱先淋兴奋地喊道。 林义现在双腿被她骑在上面,根本挣扎不了,而双手又使不上劲,无法扳开朱先淋的胳膊。情急之下,林义也顾不得其他,伸手猛地抓向朱先淋的腋下。 朱先淋没想到他会突然抓过来,身子一缩,手上的动作为之一顿,林义的手一下子抓住了朱先淋的腋下,朱先淋“呀!”的一声,忍不住笑了起来。林义抓住机会,双手不停的挠,直挠的她是娇笑连连,身子不停地向后躲避。 林义的双腿很快失去束缚,他反客为主,猛地坐了起来,开始发起反冲锋。他的力气比朱先淋大得多,眼下占得先机,朱先淋哪里挡得住。 “哎呦……哈哈……你……你……哈哈……别……停下……我不玩了……我投降……不玩了……” 朱先淋被林义一连串抓挠,痒的是跌倒在地,嘴里连连求饶。 林义正玩得上瘾,哪能轻易饶了她,他也是少年心性,嘴里忍不住得意地说道:“刚刚我想投降,你不答应,你现在想投降,晚了!” “哎呀……哎呀……呵呵……哈哈……你……”朱先淋都笑出泪来了,双手开始乱抓。 她使出吃奶的力气,用手抓住林义的胳膊,林义的手本来是攻击她的腋下,被她这一抓,一下子失去了方向,这次抓下去,竟然是软绵绵的一团,触手间温软舒适。 “刷!” 时间瞬间停止。 林义意识到自己抓错地方了,脸上瞬间通红。朱先淋的俏脸也红了,如同熟透的水蜜桃。 房间内笑声顿消,只剩下粗重的喘息。 三秒钟之后,林义反应过来,连忙把手收了回去,一脸歉意地说道:“对,对不起……” 朱先淋咬着粉唇,望着垂着头满脸尴尬的林义,见林义慢慢向后退去,她的身子猛地向前一扑,如饿狼般将林义压到身下,那动人的嘴唇一下子就吻在了林义发嘴唇上…… 次日中午。 温暖的阳光射入房间,映在林义的身上。 林义躺在床上,身上啥也没穿,脸色挂着疲倦。 因为阳光太过浓烈的缘故,林义有些吃不消,缓缓地睁开眼睛。 随即,他就下意识地朝旁边看去,床上并没有其他人,只有他自己。 “朱……”林义本想喊朱小姐,却觉得有点不妥,但要如何称呼,他也实在不知道。 “朱姐姐!朱姐姐!你在哪?”林义想到最后,只想到这么一个勉强还可以的称呼。 房里没有任何回答,林义心里暗暗纳闷,缓缓坐起身子,皱着眉头暗暗说道:“人哪去了?” 林义跟着去找自己的衣服,很快发现就在床边,随手拿了过来,可是随即看到,在衣服下面压着一个信封。 “这是什么?” 林义拿过信封,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一张纸。把纸抽出来,摊开一看,上面写着一段娟秀的文字。 “林义,谢谢你。能认识你,真的很高兴,这段时间,是我过的最开心的日子,你给我带来了快乐,也帮了我很多。很遗憾,我们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有很多事情也只是迫于无奈,希望你原谅我。我要走了,这一次也许是永别,昨晚的事情,你忘了吧,就当是一场梦,珍重!” 留言信上没有落款,但是林义知道,这应该是朱先淋亲笔所写。 “她走了……她走了……”林义低着头喃喃自语,跟着连忙穿上衣服,快速冲出房间,在走廊上大声喊着,“朱……朱姐姐!朱姐姐!” 房子很大,很是空旷,竟然听到了隐隐的回声。 “她真的走了……她……她要去哪……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林义嘴里喃喃自语,脸上尽是茫然,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突然生出一阵难言的失落。 林义手里拿着信,低着头,一言不发,缓缓地走回房间。 房间和昨晚一样凌乱,林义四处看了看,跟着低头看到,雪白的床单上,印着一抹嫣红的梅花。 刹那间,林义心头一颤,不由得回忆起昨晚发生的一切。 朱先淋的热情,让他无力抗拒,因为男人的自然反应,最后的堡垒竟然很快就被对方攻下。 这是林义的第一次,他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几乎让人疯狂。 两个人很快就有些意乱情迷,简直是天雷勾动地火,狂风伴着大雨,如滔滔江水一发可不收拾,直到天色发白,精疲力竭的二人才鸣金收兵,紧紧地抱在一处,感受着事后的温存。 只是没想到,一觉醒来,竟然不见了朱先淋。 看着床单上的一抹嫣红,林义心中百感交集,有点后悔,有点伤感,有点茫然。 这个女人之所以接近他,无外乎是希望他帮忙,在墓穴里的时候,林义甚至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可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林义真的是很快乐。 朱先淋就这么不声不响的走了,林义不禁有些自责,“都怪我……要是昨晚……她是不是就不会走了……都怪我……” 他再次看向手中的信,忍不住发出一声惆怅。 离开别墅,林义的心中有些惆怅,有些怀念,有些伤感,有些茫然。 内心深处,有着许多说不出的滋味。 朱先淋这个洒脱、豪放、妩媚、可爱,而又带着神秘的女人,深深地印入了林义的心里。 小暖姐是林义第一个喜欢的女人,可是朱先淋却成为了林义第一个女人,缘分就是这么的奇怪,朱先淋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留在这里的人,还要继续今后的日子。 第二天上午,林义一早拎着两串南海香蕉,来到锦江花园小区,也就是谭老爷子的家里。 保姆给他开了门,一见是林义过来,马上热情地说道:“是小林啊,老爷子在屋里听戏呢。” 林义来这也有不少次了,当下也不客气,把香蕉交给保姆,换了鞋就朝谭老的房间走去。 还没到门外,他就已经听到谭老的房中传出了唱戏的声音,房门是虚掩着的,林义随手将门推开,谭老正靠在躺椅上,手里转着一对玻璃球,电视里正在放京剧,老爷子嘴里跟着哼。 林义笑呵呵地说道:“老爷子,听戏呢?” “小义,你来了!”谭老爷子一听到林义的声音,马上高兴地转过头来,笑呵呵地说道:“快过来坐。” 林义来到谭老身边坐下,一眼看到老爷子手里的玻璃球,这一对球是一红一绿,晶莹剔透,一看就是好东西。林义说道:“您这对玻璃球不错啊,以后都没见您玩过。” “唉……”听了林义提到琉璃球,老爷子一阵伤感,说道:“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他老人家生前最喜欢它们,简直是爱不释手,明天是他的祭日,我这是睹物思人罢了……” “老爷子……我不知道……对不起……”林义一听赶紧道歉。 “这有什么,上天是公平的,谁也不可能长生不老,生老病死是咱们最后的归宿,我父亲走的时候,都八十五了,已经算是高寿了……小义啊,怎么今天这么早就来看我老头子?”谭老慈祥地说道。 “知道您对古董挺有研究的,我这有件东西,寻思着向您请教一下。”林义笑嘻嘻地说道。 两个人现在很熟,林义把谭老当成自己的爷爷看待,谭老也很喜欢林义,所以林义在老爷子面前也不见外。他知道谭老没事搞点古董收藏,今天过来,就是想让谭老帮忙鉴定一下那枚铜印。 “哎呀,你小子还去古玩街捡漏了?捡到什么好东西了,快给我瞧瞧。”一听这话,谭老爷子一下子来了兴趣,不过他也能猜到,林义恐怕淘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 林义连忙从兜里掏出那枚铜印,上面用手绢包着,林义展开手绢,把铜印递了过去,“老爷子,您给看看。” 谭老看到铜印之后,顿时就是一愣,这枚铜印上面刻着麒麟,看起来像是纯金的,这若是真品,那绝对是价值千金。 要知道,在古代那会,五爪金龙代表着帝王,四爪金龙往往代表亲王和郡王,麒麟一般代表一品武将,地位极高。 单看这枚铜印的做工,如果是仿制的话,那这水平未免也太高了点,谭老爷子只一瞧,就已经看出陈年的痕迹。 他连忙接过铜印,看了看下面刻着的繁体字,脸色顿时一惊,“这、这……” “老爷子,怎么了?”林义不解地问道。 “我再看看……”老爷子嘴里说着,手里翻来覆去地仔细观察起这枚铜印,忍不住来了一句,“你这是从哪弄来的?” “我……”林义脸上有些为难,他总不能说是从棺材里顺手搞来的吧,虽然他相信谭老样子不会乱说出去,但是这话毕竟好说不好听,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去挖人坟墓了。 “算了算了,你去把门关上。”谭老爷子伸手指了指房门,小声说道。 林义起身去关门,回来后小心地说道:“老爷子,这东西怎么了?” “你说怎么了?老头子我虽然老,但还没老眼昏花呢,我要是没猜错的话,这枚虎符帅印,应该是刚从土里出来的吧?我也不问你是怎么来的,这是你的秘密,但你要记住,如果以后有人问你,你就说是从古玩街上捡来的,千万不能说是在土里搞来的,知道吗?”谭老严肃着脸,认真叮嘱道。 “我记住了……对了老爷子,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林义见谭老神神秘秘的,好奇心更盛。 “这是半枚虎符帅印,虎符你知道吧?就是古代行军打仗,调动军队用的东西,我敢肯定,这东西绝对是真的,上面刻的字,你也看到了吧。”老爷子说道。 林义顿时苦着脸,无奈地说道:“我才初中毕业,您又不是不知道,汉字都没认全呢,别说这古代的繁体字了。” 谭老爷子以前听林义说过,也知道他学历不高,整天都是跟着寿材店的师傅修道,没什么文化。谭老爷子指了指铜印下的字,说道:“我跟你说,这上面刻的是开平王常遇春。” “常遇春?常遇春是谁呀?”就林义那历史水平,顶多是从电视剧上面能看到点,这常遇春是何许人也,他哪里知道。 “常遇春是农民子弟出身,元朝末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绿林匪盗横行无忌,常遇春起初是一名绿林匪盗,后来归顺朱元璋,成为朱元璋的头号先锋,一路攻城掠地,所向披靡。常遇春一生戎马,万人难敌,军中号称常十万,洪武二年,常遇春暴毙于出征的路上,客死他乡,史书记载,常遇春死后被追封为开平王,至于葬在什么地方,却无人知晓。”谭老向他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常遇春的个人生平。 虽然说的不是很清楚,但光凭“半生戎马,万军难敌。”这八个字的评价,也能说明常遇春绝对是一个了不得的将领。 通过谭老爷子的讲述,林义脑海中隐隐浮现出这么一幕,一位戎马半生的大将军,在征途路上客死他乡,没能完成驱除鞑虏,一统河山的理想。 有道是:“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林义隐隐可以确定,墓穴中埋葬的那个人正是老爷子嘴里的常遇春无疑。 他不仅暗暗佩服这位仁兄,同样也佩服谭老爷子的水平,简直太厉害了,一眼就能看出这东西是从土里出来的,而且还能对这东西的来历如数家珍。 迟疑了片刻,林义随即问道:“老爷子,您说这东西要是拿去卖,能卖多少钱?” “你还想卖了?”谭老闻言,诧异地看向林义,这枚虎符绝对是收藏界的瑰宝,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宝贝,林义说卖就卖? 其实吧,这玩意对收藏家来说,那是好东西,对林义来说,其实也就这么回事了,要是真值钱的话,他一点都不介意卖掉,眼下正好缺钱呢,上次他就看出小暖姐对承包楼盘有兴趣,只可惜流动资金难倒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