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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女配真的只是个可怜炮灰,被狠狠折磨一番过后,最后惨死在男主剑下。 前半生风光无比,结局却落得了一张草席扔在乱葬岗,堪称作死的完美典范。 看到那的时候,唐轻歌还对这个炮灰的智商嗤之以鼻。 一睁开眼,她居然就成了唐轻歌? 老天爷要不要这么狠。 光是想起书里描写的那些折磨女配的文字,还有那把银光闪闪的利剑,唐轻歌就已经狠狠打了个冷战,简直欲哭无泪。 不行,绝对不能按照那个结局走下去。 趁着唐轻歌愣神的功夫,婢女连忙寻来了大夫,一顿诊治之后,却发现唐轻歌并无大碍。 送走了大夫,婢女看着唐轻歌惨白如纸的面色,小心翼翼地问:“小姐,可要现在用些吃食?您已昏迷了一天一夜了。” 唐轻歌勉强在脑袋里把思路捋顺了些,看向婢女,镇定地问:“你叫什么?我有些记不清了。” “奴婢银翘。”婢女恭敬地答。 唐轻歌用手敲了敲脑袋,装作想起来了一样,恍然道,“哦,银翘,记起来了。我爹我娘他们呢?” “老爷前些日子南下治灾,尚未回来,夫人陪着太后去观音寺礼佛半月,如今也还未归。小姐受伤的事已经派人传信过去了,不过老爷夫人一时半会抽不开身回来,嘱咐奴婢好生照料小姐。” 太好了!!! 唐轻歌面上浮出一层喜色。 趁着相府没什么人在,她必须尽快逃出这里,走的越远越好。 赶在正牌千金被找回来之前,她识趣地卷铺盖走人,或许还能留下一条小命。 按照小说里的时间线,也就是丞相治灾回来后的不久,唐轻歌就收到了唐茉儿快要回到相府的消息,筹划着□□。 然而,既然原主的芯子换成了她,她自然不会蠢到还做出那些事自寻死路。 唐茉儿女主光环在那里,还有摄政王保驾护航,她一个小配角,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接下来的两天,唐轻歌一边好吃好喝地呆在相府,一边暗地里筹划怎么逃走。 穿到书里的第三天,唐轻歌已经尽力把日后在书中会发生的大事全都回想起来,还用时间轴仔细捋顺下来。她连期末考试复习都没这么用心过,眼下穿到这,为了活命,这几天脑细胞都不知道死了多少。 唐轻歌用笔在纸上勾出一个圈,圈起眼下这个时间节点,苦恼地蹙起眉,兀自撑着脸出神。 总觉着有些什么重要的事儿,她还没想起来。 此时,银翘拿着斗笠进来,“小姐,外头马车已经备好了。” “谢谢,”唐轻歌接过斗笠带上,习惯性地道了声谢,“我们走吧。” 银翘一怔,看着她一如往日的娇艳容颜,神情惶恐地跟上去。 自从小姐清醒过来,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容貌虽没有变化,但性子却不再像从前那样端庄知礼,变得更跳脱活泼了,还比从前更好相处了。 就是整日把自己闷在房间里,不做女红不弹琴,也不知道究竟在做什么。 不仅如此,平日总是挂在嘴边的摄政王殿下,自受伤醒来之后,也再没听小姐听起。 不管如何变了,总归是变好了。 银翘按下心底的疑惑,侍候唐轻歌上了马车。 “小姐,我们去哪?”银翘问。 “最大的首饰铺子,我想添置些新的簪子手镯了。” 她要趁这几日多买些金银细软,以防日后逃跑时没钱了,还可以拿去当铺当了还钱。 闻言,银翘彻底松下口气。 唐轻歌好笑地抬眼看这个小婢女,“你这么紧张作甚?” 这几日相处下来,两人也有了几分熟悉。 银翘也不过才豆蔻年华,比真实年龄的唐轻歌还要小上好几岁,唐轻歌这几天无聊时,便时不时逗逗这个小丫头解闷,好玩的很。 银翘诚实地答:“奴婢怕您再去找摄政王殿下。” 一听见那几个字,唐轻歌浑身猛地一颤,杏眼睁大,难以置信道:“我平白无故找他做什么?” 嫌自己命太长了?? 银翘一字不落地背着之前她亲口说出的话,“以前小姐您时常带些吃食去摄政王府中,奴婢便以为这次也是。您先前说,您与摄政王殿下自小定下婚约,也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自该多照顾殿下几分。” 小姐从前一心扑在摄政王身上,回回登门时,连人家一面都见不到,送去的吃食恐怕也被尽数倒了去。 银翘将这一段话隐了去。 嚯,顶着个未婚妻的名头,上赶子倒贴人家,难怪人家喜欢女主。 一提到摄政王几个字,唐轻歌的太阳穴就止不住的疼,警告她:“以后不准再提起他。” 跟他有婚约的又不是她,她惜命的很,巴不得离得远远的。 见她神色不是以往提起心上人时的女儿家露出的羞怯,而是极度明显的不悦,银翘乖乖地闭上嘴,不敢再多说话。 车厢内一片暖香萦绕,唐轻歌撩开马车的帘子朝外看去。 市集一片繁华,小贩们在摊位前吆喝着,三三两两带着斗笠的女郎们聚在脂粉摊子前,笑语嫣然,当真是门庭若市,热闹的很。 原著是架空历史,天下呈三国鼎立之势,三国分别为,燕国,宣国,与洛斯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