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 弟弟
阿曼达听了我的话。 是深以为然地点头。 “欢喜,你说得对,对啊,我现在要是真的对那些人客气了,他们不但不会领情,还真的会以为是我阿曼达怕了他们的闲话呢!我就听你的,老娘我就不改了!打死了也不改!女魔头?好啊,我就当女魔头了!爱谁谁!管他们呢!” 我来酒吧的时候。 阿曼达只是有些微醺。 但现在,则是已经真的醉了。 人喝醉了,有的哭,有的笑。 有的吵,有的闹。 有的睡觉。 有的出去撩骚。 而阿曼达则是拉着我的手。 和我絮絮叨叨。 讲述她的身世。 这些事应该是憋在她心里面很久了。 可能已经无数次的自言自语了。 所以虽然现在醉了。 语调有些飘忽。 但我还是听懂了。 …… 阿曼达,也就是王彩霞。 是被养母领养的。 与很多被领养的孩子不同,阿曼达从很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 因为她当初在福利院被养母领养的时候,已经五岁了。 已经有意识了。 而阿曼达是怎么去的福利院。 甚至她的亲生父母是哪里人。 叫什么。 其实阿曼达也是知道的。 还见过。 阿曼达出生的时候,正是计生政策最严厉的时候。 那时候超生的代价可是很严厉的。 在这一点上,阿曼达与金兰还是有些相似的。 金兰的父母本是城里人。 为了偷着生男孩,这才躲到了乡下。 还不许自己的女儿喊他们爸妈。 而是以侄女相称。 因为金兰的父母在城里都有正式的工作。 一旦超生,那是要开除公职的。 而阿曼达的父母,则是来自于农村。 农村对于超生的惩罚,比城里还要严格。 城里顶多是让你没了工作。 而在农村,谁家要是多生了孩子。 那可是全村人蜂拥而至。 要拆房子,要搬东西的。 那真是超生了一个,就基本上可以宣告家徒四壁了。 但农村人往往比城市里更加的重男轻女。 更愿意有男丁来传宗接代。 所以为了多生,为了逃避,很多农村人都会离开家乡,背井离乡。 天南海北的流窜。 就为了能让婆娘顺利生下孩子。 这才有了曾经黄宏与宋丹丹那个经典的小品,《超生游击队》。 阿曼达的父母就是这样的一对农村来的夫妻。 为了生男孩,躲在了城里的一家小旅馆里面。 藏头露尾。 小旅馆的老板很清楚他们的来历,但看在钱的份上。 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几个月后,阿曼达出生了。 因为是个女孩。 所以那对狠心的父母,直接把阿曼达扔在了旅馆的小厨房。 店钱都不交,连夜跑了。 气得小旅馆老板跳着脚骂娘。 说以后再也不接待这些村里来的无赖。 阿曼达被人捡到,先是交到了巡捕房,后来又被送到了福利院。 期间,巡捕根据旅馆老板的描述,阿曼达父母的口音,其实已经基本上确定了阿曼达的父母是哪个乡镇的。 其实只要仔细去寻找。 还是不难找到阿曼达父母的。 但巡捕没有去找。 不是巡捕不尽职。 在敷衍。 而是因为在那个年代。 首先是巡捕的人数严重不足。 很多小案件发生了,比如丢了东西,都没有足够的人手去侦破。 只要大案要案才会引起重视。 就更不要说这种大规模的人口普查了。 那年代没有网络,只能靠人力一家一家的找。 费时费力。 吃力不讨好。 其次,巡捕以往不是没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那对夫妻当初选择了抛弃孩子。 那就没有再把孩子认回来的打算。 你就是找到了他们。 批评教育一顿。 逼着他们把孩子认了。 可能转过几天,还是会把孩子给抛弃。 这次是孩子幸运,扔在了城里,被人捡到了。 还有命在。 下次那对夫妻再扔,那可就是荒郊野外。 甚至是扔到河里、井里了。 所以说巡捕真要是费了千辛万苦,把孩子送回到亲生父母的手里。 你说是帮她一家团聚了。 还是害了她呢? 索性,就直接送到了福利院。 说到这里,阿曼达拉着我的手。 “欢……欢喜,后……后来我有钱了,我还专门找了私家侦探,去找……找了我的亲生父母……我不……不是想认回他们……我就是想知道,他……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长什么样子,现在……现在过得怎……怎么样?他们有……有没有后……后悔……抛弃了……了我?” 阿曼达继续说。 说她是怎么见到的亲生父母。 …… 有钱能使鬼推磨。 还真被私家侦探找到了当初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 他们现在也不住在村里了。 而是住在了城郊。 开了一家没有招牌的,很是简陋的米线店。 阿曼达还特意去了那家米线店看了他们一次。 因此阿曼达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很不好。 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住在城郊的出租屋里面。 这个米线店的门脸,每天早出晚归,起早贪黑,也仅仅只能混一个温饱。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有一个不省心的儿子。 在他们抛弃了阿曼达后,亲生父母果然生了一个儿子。 那自然是爱如珍宝。 于是就骄纵出来了一个败家子。 阿曼达的那个弟弟,从初中开始,就沉迷于游戏厅、网吧、台球室。 初中毕业了,没考上高中,也没考上技校。 说是在城里的一个饭店里面跟人家学厨师。 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要不是饭店的老板是他们家的远方亲戚。 拉不下脸。 早就让他滚蛋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弟弟要学厨师,所以阿曼达的亲生父母才跑到了城郊这里租房子,卖米线。 还是为了离儿子近一点。 好能照顾。 后来这弟弟天天出去鬼混,手里面没钱了。 就和在网吧认识的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开始埋伏在中小学的放学必经之路上。 干着抢劫学生财物的勾当。 每个学生抢劫的数目都不大。 都是几块钱,十几块钱,顶多就是100多块钱这样子。 但因为学生人多啊。 每天都能抢好几百呢。 足够这弟弟这一伙人吃喝玩乐了。 因为他年纪最大,所以下面的人都管他叫老大。 他手下,很多都是还在读书的高中生、初中生,也就技校生。 那些年,正是《古惑仔》电影大行其道的时候。 这弟弟觉得自己特别威风。 还去纹身了。 这一伙人抢钱,被人告状管了几次。 有学校的保安。 也有治安巡捕。 但因为金额还不够判刑的程度。 很多被抢的学生不敢出来作证。 所以都是批评教育一番。 顶多就是关上几天。 然后就放出来了。 被放出来的弟弟不但没有收到教训,还觉得蹲过号子证明了自己有了“光彩”的履历。 那也是“几进宫”的狠人了。 都是可以吹牛的资本。 都是当老大必须要经历的事情。 简直就是军功章。 治安巡捕都拿他没办法。 那以后还在乎谁? 加上阿曼达的亲生父母又舍不得打骂。 总觉得这是小孩子淘气,以后大了就好了。 于是弟弟就越来越无法无天。 后来,他们觉得这样小打小闹没有意思。 他们想多弄点钱。 然后一人买一辆拉风的摩托车。 那样就更可以在大街小巷自由呼啸,招摇过市了。 那才叫牛逼! 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一个家里面开建材行的高中学生身上。 高中生的爸爸是城里面很有名的老板。 他们抢劫了这学生几次。 虽然抢了几千块钱。 但还觉得不过瘾。 又逼着学生从家里面带钱孝敬他们。 学生表示,家里面给的零用钱就这么多。 再多真的是没有了。 这几个劫道的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下。 觉得平时在录像厅里面看了不少的犯罪电影。 里面不是有很多绑票的情节么? 把人质绑了,勒索钱财。 能发大财。 还很刺激。 好玩。 过瘾。 所以我们就把这学生给绑架了吧? 威胁学生的父母,不给钱就撕票! 当然,他们商量的时候,并没有觉得这是真的在犯罪。 也不会真的去撕票。 他们把这当成了电影。 或者是玩游戏。 在游戏里面打打杀杀都没事。 随时可以重来。 他们没有意识到,现实里没法重来。 于是在放学的路上,把那个学生抓了。 然后写了一封勒索信,偷摸地送到了那学生父亲所在的建材行。 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你儿子在我们手里,想要他活命,就准备5万块钱!今晚12点,扔到中学北边围墙后面的豁子那里!不给钱的话,就杀了你儿子!” 建材行老板是见过世面的人。 看到勒索信,二话不说,就直接报案了。 因为他从纸条上的信息一看,就知道这是本地人干的。 很简单。 过路的绑匪是绝对不会知道中学北墙后面有一个豁子的。 什么是豁子? 就是一个破洞。 调皮的学生想旷课。 学校大门口出不去,都是从这个豁子爬进爬出的。 要说不是学校出来的学生。 谁知道的这么清楚? 况且这建材城老板之前就听儿子说过,他们学校有一群高年级的学生。 经常劫道。 抢了他好几次呢。 之前老板没在意,觉得都是小事。 自己家有钱。 现在一看,事情闹大了。 必须得要巡捕出面了。 巡捕当然会出面了。 之前就是几个小痞子在路上抢学生的零花钱。 治安巡捕不会把这当成一件多么大的案件。 也不会真的上升到“抢劫罪”的层次。 就是普通的治安事件。 但现在,这可是绑架。 那是货真价实的重罪。 所以处理案件的已经不是治安巡捕,而是城里面刑侦大队的刑侦巡捕了。 刑侦巡捕根据这老板提供的线索。 又走访了很多学生了解情况。 就基本上已经圈定了犯罪嫌疑人。 果断雷霆出击。 当天下午,就在网吧里面把弟弟一伙全都抓了。 刑侦巡捕冲进去的时候,这一伙人还在大呼小叫的打游戏砍怪呢。 “我刚杀了一个!” “老子弄死了三个!” “敢动我的钱?弄死你!” 刑侦巡捕一听,吓了一大跳。 还以为这伙人手里还有别的案子呢。 不过等听明白了,知道这还是在沉迷于游戏中不能自拔。 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把人都抓了。 最可笑的是什么? 最可笑的是,这个弟弟被抓的时候。 一点都没有东窗事发的觉悟。 还在不满地嘟囔着呢:“你们谁啊?别动我电脑,我刚刚打出了装备呢。” …… 那个高中生当然被解救出来了。 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弟弟一伙被抓了,也没有太过于紧张。 觉得这还是和之前一样,关几天就出来了。 还在遗憾没有做成这笔生意呢。 阿曼达的亲生父母虽然也很着急,但同样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不就是小孩子开玩笑么? 不过就是把那个学生关了半天,打了几个耳光。 又没受到什么伤害。 批评教育一下也就差不多了。 他们这么想不奇怪。 因为他们是法盲。 如果不是法盲的话,也就不会把刚生出来的孩子就那么遗弃了。 这其实就是犯罪。 这是遗弃罪。 只是因为当初农村这么做的人太多。 法不责众罢了。 现在,弟弟这一伙犯的可是绑架罪。 绝对的重罪。 法律有明文规定。 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绝对不是批评教育几句,或者关几天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也不是说,他们没有把人质撕票,没有拿到钱,就可以不算数的。 当做他们没有犯法的。 没有撕票,没有拿到钱。 只能说是犯罪情节较轻。 但法院还是判了十年。 其实这已经算是轻判了。 但本来是可以判5年的。 按照最低的标准量刑。 可是在调查的时候,知道了这弟弟之前做了很多抢学生钱的事情。 虽然数目都不大。 百八十的。 但这些都算是前科了。 所以还是判了十年。 只判了弟弟一个人。 因为那伙人里面,只有他成年了。 刚刚超过了18岁。 其余的,都是学生,都不满18。 还是从犯。 所以还都是可以送到少管所里面去接受教育的。 法院的判决一出来。 弟弟傻了。 也不觉得坐牢威风,是可以吹嘘的资本了。 阿曼达的亲生父母也傻了。 他们不明白,不就是小孩子打闹么? 怎么就判了这么重的刑? 冤枉啊。 这对亲生父母开始去求。 去闹。 去求那个建材行的老板,在人家的门口下跪。 求老板不要追究。 去法院门口闹。 说不公平,说自己的儿子是好孩子啊。 不能这么对他。 坐十年牢,这一辈子不就毁了么? 可惜,这都是徒劳的。 首先,建材行的老板不会松口。 这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 他很清楚,对付一个企图绑架他儿子的人。 哪怕是在开玩笑。 但也绝对不能放过。 你放了他一次,他就可能开始就要策划第二次了。 上一次没撕票。 下一次就会下毒手了。 所以根本就不搭理阿曼达亲生父母的哭诉。 况且,就算是建材行老板答应了不追究。 也是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他们还是法盲。 他们不懂,绑架属于公诉案件。 一旦立案就不可以撤诉。 无论受害人是否撤诉,都会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搜集足够证据后交由检查机关提起公诉,并由法院公开审理。 至于去法院闹。 那就更是扯淡了。 法院会因为你闹就网开一面么? 再后来。 弟弟就开始在监狱服刑。 而阿曼达的亲生父母,还是在开着米线店。 还和祥林嫂一样。 看到人,就过去唠叨。 说自己的儿子是多好的孩子。 多委屈,多冤枉。 年纪轻轻就坐牢。 在里面吃不好、穿不好,还得劳动。 可怜啊。 只是,他们的唠叨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同情。 稍微爱面子的人,都是当面附和,出门就往地上“啐”了一口。 说什么东西啊? 谁不知道你那儿子是个败家子、惹祸精? 他被抓了那是活该。 这种人现在不抓,以后也会被抓。 说不定以后犯的事更大,直接吃枪子呢。 遇到脾气比较冲的。 当面就开始打脸了。 “冤枉么?我看一带你都不冤枉!你那儿子是个什么货色自己不清楚啊?我儿子当初就被他抢过钱,还找你这个当妈的,你管么?你不但不管,还怪我们对你儿子凶!让我们大人不要和你儿子一般见识!说你儿子玩几年就懂事了!我我们大人管就是欺负他!现在知道闹出事了,这才着急了?开始到处喊冤了?谁给你们的脸!我说好!判的好!你们不管,有人管!有监狱管!有法律管!这种垃圾最好一辈子都烂在牢里面,那才是为民除害呢。” 那天,当阿曼达开着自己的车,一身富贵的来到这家小米线店的时候。 正好遇到了那个邻居正指着鼻子,毫不留情的怒斥自己的亲生父母。 怒斥他们培养出来了一个败家子。 一个王八蛋。 本来阿曼达来这里,见自己的亲生父母。 是想来质问的。 质问你们为什么不要我? 为什么生了我,却遗弃了我? 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们后悔不后悔? 听说你们那个宝贝儿子坐牢了,你们到底是什么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