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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那之后,程晋就开始走“农家子的平步青云之路”了。 要知道,在古代一个没了爹妈的孤儿想出头,是一件非常非常难的事情。程晋知道自己胳膊腿小,当然不会去随便挑战规则,他先是给自己洗去了“疯癫”的标签,随后将古代生活过成了RPG升级流种田游戏,毕竟他一人吃饱,全家不愁。 但好景不长,他很快就被“古代强权”教做人了,不过好在那次的学费只是一个赚钱的小点子而已。 也是那时候,程晋明白古代王权社会,即使他能打又能说,那又如何?他得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才能教别人学做人,而不是被人教。 怎么改变?可操作性最大的,就是科举。 于是,程晋正式走上了科举之路。 正所谓十年寒窗苦读,程晋没有花十年,却也花了足足八年的时间才金榜题名,这还是他在中举之后,得拜名师大儒才有的成绩。 一句话,古代这科举可真不是人考的。 原本他老师还想压他三年再考会试,说他火候未到无法确保位列一甲,程晋当时就告诉老师自己的目标只是中进士而已。 什么叫做中进士而已?这话说出去能气死天下大半读书人,也气得周大儒拿起戒尺棒打小弟子。当然对此,程晋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老师当年年少成名,弱冠之龄便得中状元,书画双绝,一路做到了国子监祭酒的位置,而老师的大弟子,也就是他的师兄傅承疏更是连中三元,不仅出身名门,本人更是文采斐然,生得又一副谪仙模样,京中无殊公子的名头,那是无人出其右。 他这个小弟子如果只考个平平无奇的进士,确实是过于拉胯了点。 但理解归理解,为了争口气再读三年书?程晋不干。 那段时间他玩命读书,最后还是去考了会试,各种因缘际会吧,居然还捧了个探花回来。十八岁的探花,总算是没辱没师门,当然也算不上多么出彩。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探花得入翰林。 入翰林还得读书,不仅如此,还得替老皇帝写各种辞藻华丽的公关稿,业余时间还得修书编策,在翰林呆了两年,程晋觉得自己日渐头秃。 周大儒每每提及小弟子,都是拂袖叹息。 也幸好只需要呆两年,程晋过了吏部考核后,想都没想就选择了外放。 不过在此之前,师门三人聚在一起开了个小会,因为师兄身份特殊,如今老皇帝的身体不大好了,京中夺嫡的气氛也愈发浓厚,程晋便为自己选了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当县令。 原本来之前,程晋还带了个师爷,却没想到人都走到半道上了,却收到了家中传来新丧的信件。没法子,古代孝大过天,这也是为什么程晋只带了个书童上任的原因。 程晋收回心思,借着微弱的烛光看了一眼楼婆婆,这才开口:“婆婆,可是有什么必须遵守的风俗?” 然后,程晋就坐在小马扎上听楼婆婆讲了小半个时辰的狐鬼志怪故事。 懂了,楼婆婆是个灵异故事爱好者。 夜很快深了,楼婆婆已经去歇息,阿从便收拾东西,便道:“少爷,您和婆婆刚在聊什么呢?” “聊一些小孩子不能听的故事。” 阿从立刻道:“少爷,我都十四岁了,已经到了可以娶妻的年纪。” 程晋已经脱了外衫,这会儿拿着把折扇歪在塌上,一副没骨头的模样:“怎么?你家少爷还没娶妻呢,你就想着娶亲了?小阿从,了不得啊!” 书童阿从:……嗨呀,超气。 不过阿从气归气,心里还是很尊敬自家少爷的,虽然自家少爷总是拿话逗他,但如果不是少爷,他恐怕早就变成孤魂野鬼了。 “少爷,老先生临行前,可是让您言辞正经些的。”阿从板着小脸道。 “好了好了,别气了,说与你听便是了,你家少爷我哪里不正经了?”程晋回味了一番刚才的志怪故事,挑了个不甚恐怖的说道,“说这婺州金华啊有一种猫,其猫在家饲养三年以上,便可吸吐月华,久之便可成妖。猫妖向来诡异,据传这金华猫若想魅惑人,遇男可变女,遇女可变男,皆是姝色,常人多被其迷惑,所以啊,小阿从,单身保平安,懂否?” 阿从已经气得不想理自家少爷了。 伴着本地猫妖的睡前故事,主仆俩相继睡去。 第二日,程晋告别楼婆婆,临行前,楼婆婆告诉他,外地人到了金华,不论相信与否,都该去城隍庙虔诚地拜上一拜。 程晋现代思想,当然不信怪力乱神,但他也看出楼婆婆一番好意,便真诚地应了下来。 如今天下有十三司,换算一下就是现代的省,每司有一府城,约等于省会城市,金华府便是浙江的府城。像是首府之地的县令,不是什么偏僻贫穷之地,向来都是升官的好去处。 像是金华七县,每个后头都有大批人在排着队等候,按理来说,是轮不到程晋插队截胡的。但谁让前些年金华西南之地草寇贼子过多,政府便划了周围兰溪龙游等地的片区,另立了一名曰“汤溪”的县。 原本朝廷是招安了一批“草寇”自治汤溪县,想以此平息贼祸的,但谁知道越治越乱,金华府这些年的政绩被这个短板疯狂拖后腿,知府也很难办啊,天天上折子诉苦,京中一顿扯皮,这个看似不错其实鸡肋的县令就落到了程晋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