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喜欢你
然后,程潜俯下身,凉凉的一个吻,轻轻落在她的唇角。 陶星纯的大脑思绪好像被抽空,哗啦哗啦,什么没有了,消失得干干净净了。 温度缓缓升高,明与暗之间,悄然弥漫出一朵蓝玫瑰的味道,她只闻见了他衣领处的烟草香,感受到了他发线的冰凉。 不过是很短暂的片刻停留,程潜便离开,他蹙了蹙眉,看着完全傻掉了的陶星纯,不大满意地丢出了两个字,“闭眼。” 可女生的眼睛仍然是睁得大大的,连魂都没了。 于是,他无奈,只能伸出宽大的手掌,轻轻覆盖住她的眼皮。 原本还有那么零星半点浅薄的月光,现在,陶星纯的世界又归于黑暗。 他又落下一个吻,这次的吻要比几秒钟前的那一个,要炽烈很多,也漫长得多,但比树林里那一次要和缓。 他慢慢地剥夺她的气息,紧紧地交织缠绕,剪不断,理还乱。 似乎是不够尽兴,程潜的手指从紧紧扣住她的肩膀,到直接绕过她的腰背,他索性将她搂得更近,方便他长驱直入,肆意地啃咬掠夺。 陶星纯感觉自己快没有办法呼吸了。 不知过了多久,程潜才放开手,她缓缓睁开眼,脸红得简直如烙铁一般,捂着胸口,急促地喘着气。 半句话都说不上来。 “我给你的药,包治百病。” 程潜眉梢上翘,萦绕邪气,他笑着,轻轻抹了一下嘴唇。 这叫他的药。 “你,流氓。” “我,良医。” 呸。 他厚颜无耻呢。 陶星纯休息了一会儿,觉得自己总算是缓过来了,就是那张脸仍是红得没法看,在纯净的月光之下,一抹娇红欲滴的绯色,更显突兀。 “程潜,上次你在树林里亲我,我可以理解成你是想恐吓我,因为我想拍你和顾柳约会的照片发网上,是我活该我也认了。” “那么,这一次呢。” 陶星纯瞪着他,他能给自己什么答复?治疗傲娇病的药? 她是不会被这么糊弄过去的。 “这一次啊…要我想一想.”程潜故作思考地敲了敲额角,看上去,好像是有点为难的。 哦,想吧想吧,陶星纯冷眼看着那张分外漂亮的脸蛋,在心中咬牙切齿,看你能想出个什么花样来。 半挽着的袖口露出两条笔直细长的手臂,就这么垂在窄窄的腰间,程潜看着她,沉了沉语气,“陶星纯,宅男恋爱手册是真的。” 她一顿,脊背忍不住抬起了一寸。 什么。 本是在瞪着他的,眼神瞬间也跟着变了,眸子里揉碎了星星,湿漉漉的,忽明忽暗,摇曳着很不确定的光,心脏也忽然开始跳个不停了。 噗通,噗通,在静静的夜晚,格外响亮。 “你所知道的关于我的秘密,都不是秘密,还不如我自己告诉你一件更有意思的事情。” 程潜忽然侧过脸庞,月光落在流畅姣美的轮廓之上,他迎着风,笑了笑。 笑什么? “宅男恋爱手册是真的。” 程潜转了过来,他的声音好像甜甜的汽水儿,咕噜咕噜,在盛夏的夜晚冒着泡。 “我没追过女生是真的。” “陆白把宅男手册给我,要我学着点是真的。” “我有很仔细地看过是真的。” 为什么呢? 因为—— “想追你,在追你,这也是真的。” “总是像个无聊幼稚的小学生一样惹你生气,偶尔欺负你一下会觉得很开心,经常做一些很在你看来又贱又欠的举动,比如用力你的脸笑着看你跳起来却又打不到我的模样,上次亲你,这次亲你,都是因为,我喜欢你。” 他的脸皮比较厚,被骂得也很多,也不介意被她骂无赖流氓大坏蛋。 因为,她脸红红的样子,和苹果一样,真的很可爱。 可爱得让人,想咬一口。 不过,她却很傲娇,傲娇到明明没有非常讨厌他了,还要做出一副很讨厌他的样子,和只刺猬似的容易炸毛,凶巴巴的又很喜欢瞪他。 追她,简直比搞定程潜本人还要难,偏偏,她还没有意识到。 陶星纯的身体紧紧地贴住墙面,十指毫无意识地蜷缩起来,轻轻抠住墙纸,她觉得大脑深处好像传来了“轰隆隆”的一声,旋即又消失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剩下。 程潜在追她,他喜欢她。 “算了,怕你没听懂,或者听懂了以后也装作没有听懂,我再说得直白一点。” 程潜的瞳孔很干净,黑白分明,干净到她可以看见自己的影子,甚至还可以看到她那微微张开的唇,以及如白纸一般的表情,每一处五官都是惊讶的,错愕的,带着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笨拙、迟钝。 程潜的声音好似滑过了粗糙的地面,沙沙,沙沙。 他低语,“你要不要考虑和我在一起?” “我比路非明高,长得比路非明帅,比路非明身材好,还比他有钱。” “更重要的是,我比他,要更早认识你。” 要早很久很久。 在那个黑漆漆的夜晚,在那个肮脏的小巷子,在飘荡着浓烈血腥味的月光下。 他牵住她的手,高瘦挺拔的身影,和矮矮小小的,因为害怕而颤抖着的身体,两个人,是十指缠绕,一起走出了黑暗。 他是耀眼的大明星,他也是曾经被世人归于异类,孤单冷漠,阴郁桀骜的不良少年。 她是张牙舞爪的小刺猬,却也是被同学霸凌、排挤,惴惴不安又彷徨无助的好学生。 程潜的声音好像变得极不真实,忽远忽近,缥缈不定。 陶星纯陷入一片空白,空白似乎得只有他的存在。 他说,我很乖的。 我保证。 就算我长得特别好看,身材也非常出众,又在娱乐圈工作,不过也会很听女朋友的话,让着她,宠着她,带她玩游戏,赚钱给她花,不和乱七八糟的异性炒绯闻。 圈内还有谁能做到? 我可以,因为我很乖,特别乖。 所以,别黑我了,别讨厌我了,喜欢我一下吧,我其实不比路非明差的,我也有很多人喜欢。 只是,如果你能喜欢,那就更好了。 程潜微俯上半身,清凉的声线仿佛就贴着陶星纯的耳畔,在深浓的夜晚,愈发鬼魅。 “陶星纯,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不会后悔的。 “当初是你自己说的,我是你男朋友,怎么办,我记在心上了。” 我记在心上了,不能忘掉的那种。 他的声音很干净,很好听,好像充满了魔力。 女生所有的思考、想法、意识仿佛被抽空,灵魂也仿佛离开了身体,没有了记忆,也没有了思虑。 “我…” 她动了动唇,发现唇好像被粘住了似的,糯糯的,说不清话。 五年前,陶星纯为了摆脱掉王宏杰的纠缠,迫于无奈才说那些瞎话,当时的她其实很紧张。 她还记得那一会儿,手心里全都是血,还有汗,浓烈到令人禁不住皱眉的腥味混合在一起,早就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不过才十四岁,压根就没有谈恋爱的经历,更没有谈恋爱的心思,只知道循规蹈矩的念书,更别提什么早恋,还是和打架斗殴的不良少年早恋,不过是因为王宏杰一而再,再而三地骚扰,到最后甚至发展成跟踪的地步。 她不得已,才拉住以一己之力单挑五个人,并且将那些小混混们打得完全无法招架的大混混——程潜。 她支支吾吾地撒着一眼就可以拆穿的慌,“这是我男朋友。” 后来,学校还因为这句话,流传出了更加过分的谣言,比如陶星纯和校外混混谈恋爱,关系不清不楚,看着乖巧赶紧,实则私生活肮脏恶心,诸如此类。 当时她除了生气,就是难过,倒也没有认真思考过,源头还真是出在自己,更没有想过,这个源头,会是程潜。 那段记忆在脑海里只短暂停留了那么一段时间,然后便在此后一大段岁月里便趋近于空白,结果她也没有想到,在五年之后,她会再次遇到他——那个手心流血,萦绕锋芒,仿佛快深深融入月色之中的男生。 他的名字叫程潜。 依然是在一片朦胧到仿佛一切都变得极不真实的黑暗里,好像什么都没有变,就连月光都是清透薄凉的,而他问她。 “要不要考虑,和我在一起。” 程潜,大明星程潜。 “我我我我——” 陶星纯的大脑几乎快短路。 “嗯,你” 他似乎充满耐心,不急不躁,只静默地等着回音。 一秒,两秒,三秒。 她的手指在墙上不安地挠呀挠呀挠.好像要寻找什么确定又不确定的东西,挠呀挠。 诶,停了。 陶星纯抬起头,脱口而问,“你真的,喜欢我?” 程潜:…。 “我说的每一个字听起来都像是在骗人吗?” 陶星纯:…。呃,那倒也没有。 其实吧,哪怕再傻,她也是明白的。 因为程潜就是这样啊.隐隐约约总觉得他对她和别人不大一样,却又说不清楚到底哪里不一样,比如,他总是惹她生气占她便宜,但又不能仅仅凭这几点,就证明她是特别的。 陶星纯也不确定,她没有恋爱经验,没被男生追过,更不想往自己的脸色贴金,说不定程潜就是闲得无聊,娱乐圈百花齐放他看腻了,于是就拿她来解解闷,说不定他对待其他人,也会有这样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