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发动群众
林羽鸿千里奔袭,一路上解决掉所有的驿站哨所,就是为了做到坚壁清野,扫清撤退的后路。 可在黑石镇却遇到了麻烦,对方爬上十五米高的塔楼,四挺重机枪喷吐火龙,把周围守得风雨不透。让林羽鸿和上官凤仪,一时也没辙。 他们毕竟是血肉之躯,重机枪的子弹,挨上一颗就会打出脸盆大的窟窿。到时候,吃什么灵丹妙药都没用了,哪敢以身犯险。 如果到了晚上,林羽鸿有信心,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摸上去,将所有人解决。 可时间不等人,他必须在对方援兵到来之前,把黑石镇彻底毁掉。 两人蹲在石屋的墙壁后,林羽鸿苦苦思索:“该怎么办呢,真是伤脑筋。” 这些天来,上官凤仪和林羽鸿并肩作战,见多了他天马行空、层出不穷的招数。 慢慢的,清冷高傲的火凤,竟然产生了依赖情绪,自己的脑子都懒得动了。 林羽鸿眉头紧皱的样子,让上官凤仪看得心里没底。蹲在旁边,眼巴巴地瞅着他,盼望这家伙能灵光闪现,蹦出一个妙招。 果然,片刻之后,林羽鸿面露得色:“有了!” 他走出石屋,运转真气,在胸腹间酝酿,从喉中奔涌而出,用各种语言大声宣布。 “我是黑龙会三当家,柳生宗泽大人的密探。已经查明,乌兰诺夫暗中勾结华夏人,意图叛乱,罪无可恕。” “现在招收平乱勇士,事成之后,黑石镇上的所有金银财宝,随便你们拿,能拿多少拿多少!” 在黑石镇上,没有普通老百姓,全都是各国的通缉犯,各种刀头舔血的雇佣兵、偷猎者和江洋大盗。 听见交火的声音,他们不是紧闭大门,捂住耳朵,躲在床底下念“上帝保佑”。而是抄起家伙,藏在窗户底下偷看,打算随时捡便宜。 现在一听,“什么,乌兰诺夫叛变?参加平乱,黑石镇所有财宝,可以随便拿?” 立刻有人冲出家门,大喊:“我参加,算我一个!” 刚说完,他就调转枪口,来到隔壁邻居的门前。二话不说,先朝里面扫了一梭子。 “哇哈哈,你这个叛军,我代表正义,消灭你!”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蛰伏在家的悍匪们,纷纷抓起ak、土铳、散弹枪,冲出家门,准备乘火打劫。 整个镇子,瞬间乱成一团,到处枪声大作,火光冲天,惨叫声不绝于耳。 其实这些人,未必真相信林羽鸿的话。管他呢,反正早看某人不顺眼,想洗劫他家的财产,现在正是大好时机。 只要利益足够,某些人可以践踏人间一切律法,和所有的道德准则。 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多,手里都拿着枪支,彼此戒备。慢慢以狐朋狗友的关系,形成了各自的团伙,势力变得均衡起来。 林羽鸿又开始喊话:“会长有令,只要击毙乌兰诺夫,拿着他的人头,可以去总舵领取金矿一座,还有罗斯、高丽、扶桑美女各十名!” 这一下,所有人都心动了,集体转向,人流渐渐向镇长大院靠拢。 这座石头砌的大院,曾经代表着黑龙会的威严。里面处死过许多不讲规矩、不交保护费的人,是镇上居民谈之色变的地方。 现在众人仔细一看,全都乐了:“呦,原来乌兰诺夫和他的亲信们,都被堵在塔楼上,下不来了。好嘞,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我们来啦!” 他们冒着头顶上四处乱飞的机枪子弹,顶着钢盔、铁板,纷纷冲进院子,两脚踹开房门,开始放手洗劫。 这里是黑龙会总舵的卫星城,担负着保卫渤辽城安全,保障道路畅通的任务,储藏了不少资源。 乌兰诺夫和他的亲信们,这些年来强取豪夺,也搜刮了许多财宝。金银器皿,瓷器古董,还有整箱整箱的皮毛、药材、珍稀矿石,堆满了一间间屋子。 大家像过年一样,嘴里哼着歌儿,打土豪、分田地,兴致勃勃地将所有东西,全部搬空。 事情发展到这地步,就算林羽鸿反口,说自己其实是假冒的,所有人也不会理。吃到嘴的肥肉,谁舍得吐出来? 在打劫的过程中,匪徒们也损失不少,被塔楼上的重机枪,打死了起码上百人。 看见身旁亲朋好友的脑袋,像西瓜一样爆开,又想起以前受过的压榨,惹起这些人的凶性。 “草,既然做了,就做到底,如果不弄死你,万一今后找我们算账咋办?” 人多力量大,他们七手八脚,连拖带扛,把镇子院墙上的小炮,搬下来几尊。对着塔楼,用手指头当标尺,瞄准,开轰! 枪来炮去,一番较量,塔楼上的重机枪,不知是子弹打空,还是被炮火击毁,哑了。 “嗷嗷——”众匪齐声欢呼,收集了桌椅板凳,堆在塔楼下,泼上汽油点火。 发展到现在,林羽鸿和上官凤仪,已经变成了打酱油的围观群众,所有事情都被匪徒们包办了。 林羽鸿感慨着:“难怪伟人说,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果然如此啊!” 上官凤仪在一旁,用异样的眼神,偷偷打量着林羽鸿,这几天的朝夕相处,让她重新认识了这个男人。 心里暗暗想着:“他应该就是特种部队的传说里,讲的那种兵王吧?能够只身深入敌后,掀起惊涛骇浪。能够以一人之力,扭转整个战局。” “精通多国语言,通晓所有战斗技能,能够利用一切资源,还懂得调动人心,手段神鬼莫测。” “如果能和他做战友,是莫大的荣幸,做他的敌人,是无比的悲哀。” 想着这些天的经历,上官凤仪忽然在心中,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这个家伙,还有什么是不会的么?” 正在天马行空、胡思乱想,却看见林羽鸿转过头来,向她呲牙一乐。 “凤仪妹子,是不是很崇拜我?叫声好哥哥,就教你两招。” “呸,无耻小贼,想得美。” 两人正在斗嘴,忽然听见被火焰包围的塔楼上,传来一阵阵罗斯语的歌声。 音调苍凉,节奏凄婉,像奔放的伏尔加河,又像西伯利亚荒原上,呼啸而过的寒风。 上官凤仪侧耳听了一会,虽然不懂是什么意思,但觉得蛮好听的。 好奇地问:“他们在唱什么?” 林羽鸿介绍道:“这是数十年前,罗斯卫国战争时的一首歌,曾经让无数青年走上战场,不畏生死地奋勇杀敌,歌词是这样的。” 梨花开遍天涯, 河上飘着白纱, 喀秋莎站在岸上, 歌声就像明媚的春光。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 歌声飘去远方的边疆, 勇敢地保卫祖国吧, 喀秋莎的爱情, 永远属于他! 上官凤仪怔怔地听着,仰望高高的塔楼上,那一群在火焰中高歌的罗斯人。 “原来,不管哪个国家,哪个民族,都有英雄好汉。” 林羽鸿拍拍她的肩膀:“小菜鸟,别瞎感慨,现在我给你上最重要的一课。” 说着,他来到塔楼下,抽出三枝钨钢破甲箭。撕下棉衣,包裹在前端,浸了汽油,点上火。 然后拎起三只20升的汽油桶,振臂一挥,高高地抛了上去。 弯弓搭箭,“嗖、嗖、嗖”,三枝火箭连珠发出。汽油桶在空中被引爆,化作天外陨星,急速坠落。 “轰、轰、轰”,随着油桶凌空爆炸,歌声立刻停止。转而是凄厉的惨叫,和垂死的哀嚎。 林羽鸿收了弓箭,来到上官凤仪的面前,正色道。 “这是生死战场,把你那套江湖上的玩意收起来,什么英雄好汉,我呸。” “记住,把敌人斩尽杀绝,才是对他们最大的敬意!” 自从和林羽鸿认识以来,上官凤仪从未见过他这么正经,看着他满脸肃穆的样子,真有些不习惯。 嘴里嘟囔着:“我……我只是随口说说,有必要这么认真么?” 林羽鸿乘上官凤仪神不守舍,诡异一笑,屈指弹出,正中她的脑门,然后转身就跑。 “哈哈哈,逗你玩的。” “你……”上官凤仪淬不及防,又挨了轻薄。回过神来之后,追上去挥剑猛砍:“无耻小贼,你给我站住!” 虽然成功拔掉了黑石镇据点,但两人的行踪,也已经暴露。 当他们前脚离开镇子,走进丛林,天边传来直升机的轰鸣。 一串串冰雹般的子弹从天而降,打得匪徒们嗷嗷乱叫。他们自然不肯束手就擒,躲在掩体后,抄起枪械还击。你来我往,热闹非凡。 不过这一切,都跟林羽鸿和上官凤仪没关系了。他们让青龙驹将马匹带往山野,藏匿起来。自己徒步在林中穿行,向渤辽城挺进。 上官凤仪在密林和灌木丛中,小心翼翼、步履维艰的凄惨样子,林羽鸿实在看不下去。于是将自己的心得,教了她几招。 不愧是上官世家天赋最超卓的女子,上官凤仪仅花了两刻钟,就掌握了要领,行进速度大有长进。 两人边走边聊,上官凤仪忧心忡忡:“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不知道队长他们,会不会有危险。” 林羽鸿摇头:“应该不会,虽然老虎凳、辣椒水免不了,但活着的羽林卫,比几条尸首有价值得多。黑龙会可以用他们,向华夏政府提要求,比如交换战俘什么的。” “至于那个眼镜宅男吴振,身为导弹工程师,是全世界都紧缺的人才。如果他意志不坚定,说不准现在正享受着伏特加、鱼子酱和罗斯妹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