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页
书迷正在阅读:[综漫]最终大家都背叛了酒厂、渣了就跑,我专业[快穿]、[综漫]热爱学习的我被迫成为海王、[综漫]我的使魔是咒术师、玄学大佬穿成豪门炮灰小少爷、[综漫]我只喜欢纸片人的你、情敌他失忆了、我靠说相声成圣[洪荒]、我靠云种植苟命后爆红了[穿书]、[综英美]论重力使与哥谭的适配性
当然也是怀着惊人一致:要他去处理这数万军队,他宁可去再砍一次雪山乌云的粗暴想法。 好在在场的并不仅仅只有剑修。 谢容皎目光落在沈溪肩头,像是预见了未来几日沈溪会挑起如何磨人的重担:“对节度使军队的处置,镐京城中北周官员逃难去了一大半,剩下分调各地。我与师父并不熟读案牍,恐怕有失公正,想来是要将这棘手难题交与沈师兄了。” 沈溪当然是一口爽快地应下。 他身后有书院学子迫不及待搓手:“咱们读了那么多书,可不是为了平时在肚子里放着,骂人时候拿出来引经据典用的,就等着这一刻呢。” “可不是。”他的同窗跃跃欲试,“一想到我所学能真刀真枪派上用场,我兴奋得恨不得多吃两碗饭。” “看来咱们啊,今年是要在镐京城里过春节咯。” 学子群然的笑声之中听不出半点年节之时飘零在外的凄凉无助。 沈溪笑容渐渐勉强。 大概是看到了哪个,为着一点对军队随便一个士兵处置上的细微一点偏移,恨不得把不择书院藏书楼搬空过来吵架到大打出手的地步,要自己为之调停的将来。 光是想一想就令人不想活了,直接爬上镐京城楼一跃而下一了百了。 而若是眼巴巴盼着他们回来的书院院长南域有知,想必很想把这群没良心数典忘祖的兔崽子手心,一个个地拿戒尺敲过去。 阳光渐渐西移去,不复如日中天时的鲜明灿烂,色调反在寒风之中多一份冷意,倒和这座镐京城显得相得益彰。 城中不少的高楼绮户被皇宫突然的爆炸掀翻半面顶,凸零败落地招摇在风中摇摇欲坠,而有幸完好无损地那些,则如美人婉转的半张无缺美人面 正是一半面容之美,一半镐京城的富奢繁华,一百八十方方正正坊市之间划出来统领九州的莫大气派,才叫这座城的衰败更加叩在人心扉上,叫人扼腕不止,心痛无法。 江景行是见过昔日的镐京城的。 他比着一条街对着谢容皎道:“以前我和岳父、千百他们不爱国子监中教的那些陈词滥调,便无所顾忌地溜出来,说是溜出来,其实是光明正大纵马在这条街上驱往乐游原,看看谁猎下的奇兽更多。” “等天色昏黄,唔,就是眼前这个时辰的时候,我们三人就跑到平康坊中去喝一场酒,听一场琵琶,带着三分酩酊醉意各自回家。” 然后当然是被他爹当场逮到,轻则絮絮叨叨说教一场,重则勃然大怒罚去祠堂抄祖训。 江景行宁可对着祖宗牌位抄祖训也不想见到他爹那张脸,所以暗中嘀咕,和好友悲愤指天说过几回后,每次回家自觉自愿先去祠堂上三柱清香,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倒是把他爹气个倒仰。 江景行原以为日子会永远这样鸡飞狗跳,又安宁祥和过去。 就如同他原以为镐京会永远是一座气吞山河,繁华无落幕之日的帝都。 谁都料不着天命。 两人随着江景行的一比划,走着走着到了平康坊中。 坊中再无上一次来时丝竹的靡靡动人,只剩下紧闭的门窗和被江景行叩响门环后,一位畏缩着眉眼,抖抖索索告诉他们红袖早在月余前离开镐京城,向着翠翘所在而去。 未尝不是一个如意的好结局。 “阿辞,我们回凤陵城吧。” 红袖是江景行在镐京城中最后一位熟识的故人,红袖走了,无疑着也预示着江景行和这座城的缘分行到了尽头。 想来是他少时和镐京城太紧密不分,人们提到镐京城时,免不了多提一嘴镐京城中最耀眼,将来势必会成为这座城池荣耀的少年。提到江景行时,也总爱将他和镐京风流扯上关系。 太早用完了一生的缘分。 江景行却觉得没什么不好。 毕竟他后半生注定是凤陵城的人,飞上枝头准备走上人生巅峰,从此再也不怕没钱花沦落到街头说书的地步。 谢容皎没意见,两人启程。 到了大乘以后就是好,把九州整个转上一圈都能不带喘的。 一说起凤陵城,江景行晃晃脑袋,冷不丁记起一件非常要紧,却因着和摩罗的激战被他强行放在一边的事情。 江景行停了脚步,脸上是百年难遇的严肃,一看就很要命的那种,问向谢容皎道:“停阿辞,在去凤陵城前,你能不能先告诉我,凤陵城中亮起的高塔是怎么回事?” 谢容皎:“” 因为高塔是长明灯的灯身啊。 而我体内的凤凰真血是长明灯的灯芯啊。 为了他师父兼道侣的魂灯,谢容皎自然是不假思索选择逼出体内一团凤凰真血,糅合着江景行一丝神魂重新燃起长明灯,勾连他和南域山河的气机。 为之还冒着道侣之间感情破裂的风险,不惜给江景行下了迷药亲自灌醉江景行。 问题是他能那么答吗? 谢容皎差点起了一身冷汗。 要命。 在他们北往南去的时候,有一队人马正由南向北远远而来。 谢容华原先在血战中蹭得不像样子的衣服换了一身,装束一新。红衣宝刀,长发高束,披风迎风抖出猎猎声响,如火焰荡出波浪,除却过分美艳逼人的容色,实在是很像人们想象里的那个战神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