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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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气太大,她接不住,当年就没了。”方奎淡淡地说。 方年年听到此处看向她娘,她娘点头,证明就是如此。 李叔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幸好如此,不然你们心中多呕气。恶人自有天收,这话对也不对,霸占我家田地的宗亲日子就过得不错,我妹子当年出嫁没钱操办婚事,我直接拿着砖头上门往自己脑门上砸,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方年年觉得李叔很呕气,如果不是年纪大了,有家业拖累,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光着脚的后生仔,肯定拿把刀把霸占他家田地房屋的宗亲宰了泄愤。 李婶说着安慰的话,李秀秀无措地坐在旁边,求助地看向方年年。 方年年眼睛一转,她说:“鱼好了。” 方奎当下说:“你别动手,我把泥团子弄出来。” “哎哟,不是泥团子啦。” “看着像。” 方奎笑着坚持。 他拿了一根粗的树枝在火堆里扒拉,烫过已经拿到一边了,免得弄泼出来。 “爹,先弄小的,我估计大的没有熟透。” “知道了,你爹这个还是懂的。”方奎把靠最近的小的泥团子扒拉过来,看到女儿直接想碰,他说:“烫。” 方年年伸伸舌头,烫到的指尖捏捏耳朵。徒手开肯定是不行的,是方奎用树枝砸开了厚厚的泥壳,味道瞬间就出来了,方奎抬头看向大家,“还挺香。” “动作快点,闻得肚子里馋虫都叫唤了。”李叔站起来过来帮忙。 两个男人三下五除二地把鱼弄了出来,干净的新鲜摘的大叶子上,一条烤得恰到好处的鲫鱼盛放在上面,袅袅像是直入鼻尖。 没有筷子,折了大小适中的树枝权做筷子。夹了一块嫩嫩的鱼肉吃,入口先是感受到调味料馥郁香气,随即是鱼肉的鲜甜,鲫鱼刺多,但肉也更鲜。 方家一家三口吃了鱼肚子,剩下的李家一家三口吃了,不是厚此薄彼、也不是谦虚谦让,而是方年年他们一家三口根本就不敢吃刺多的部位,怕卡着喉咙,不像是李家三口,猫儿托生一样,一块尾巴上的鱼肉在嘴里轻轻抿几下,舌头动动,坚硬的鱼刺就吐出来了,能够享受到鲫鱼脊背和鱼尾巴肉质的细嫩。 鲫鱼能吃了,很快花鲢的也能吃。 花鲢肚子里藏着许多宝贝,吸收了鱼肉的鲜和调料的香,土豆、板栗等等比鱼肉还要好吃。土豆还有种别具一格的干香,小土豆粉粉面面的,吸收了调味料以后,几乎是入口即化,转瞬间在口腔里演奏出一曲绚烂歌曲。 美味,是对饥肠辘辘最好的慰藉。 叫花鱼味道重,正好用鱼汤来减缓对味蕾的刺激。就如同生活,经历了大风大浪,田园就变得悠远绵长。 花鲢也叫做胖头鱼,顾名思义,它的脑袋大,用来炖鱼头汤,没有比之更加合适的了。 湖水应当是地下涌泉形成,水质很好,用来炖鱼汤有加成的作用。 又有菌菇提鲜,鱼汤淌过舌面,丝滑醇厚得犹如牛奶,温温暖暖地流进腹中。 昨天享受了身体外的温泉。 现在喝汤,就是享受身体内的温泉。 不是一个舒服,就可以简单概括的。 还要加上,享受、熨帖、满足…… 方年年是个不会吃鱼头的人,因为她不喜欢吃鱼脑,她就喜欢连着骨头的软皮,吃起来简单还有趣。 两家人大快朵颐,殊不知味道对其他人来说是多么的诱惑和折磨人。 来了好几拨人过来询问可不可以购买,不是方奎出面就是李叔出面把人打发了,但还是有层出不穷地来来来打扰。 真是令人头大。 方年年摸了摸手边放着的泥团子,温度降低了一些,可以打开吃了。吃鱼就不免想到钓鱼人,她伸长脖子去看,看到了那个奇怪的人在。 “年年,那个人自己那边坐着,一动不动的。”李秀秀说。 方年年点头,“对,一直没动,他是怎么把鱼拉上来的?不对,你看哟,他动了。” “站起来了。” “在收拾东西,他身上的蓑衣看着质量很好。” “咦?” “奇怪。” 两个人面面相觑,她们看到那个人把水桶里的鱼都倒进了水里,空桶放在身侧开始收拾起钓具。 “这钓鱼到了一定境界了。”李叔忽然说。 方奎点头。 都是钓鱼人,虽然没有接触,竟然有了点儿惺惺相惜之感。 大概这就是同好? 方年年不懂了,继续吃吧,吃货的快乐应该是相通的。 她看到火堆里烤着的土豆、板栗,拾掇出来拍拍上面的灰尘,用大叶子捧着。“秀秀。” 李秀秀,“嗯?” “我们送点吃的去。” “嗯?”李秀秀不解。 方年年说:“他钓出来的鱼好我们才能饱餐一顿,就送一些简单的吃食过去,算谢谢他?” “好呀。”李秀秀站起来拍拍裙角,“吃得好撑,正好走动走动。” 两个人携手去谢谢人家的鱼。 花白头发的男人眉目中透着有距离的温和,很难形容,就像是他已经看透事事站在了台阶上,温和地笑看芸芸众生,站在台阶下的人只能够看到他的温和,看不到他参透的道理。 “谢谢先生的鱼。”方年年说。 花白头发的男人说:“我收了姑娘的钱。” 钱货两讫,已经没有瓜葛,无需言谢。 方年年看向湖面,“先生把钱给了湖,我送来的吃食是谢谢先生的钓鱼之功。” 男人嘴角笑意加深,真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谢谢姑娘。” 方年年笑着说:“不用谢。” 送了东西便走,走出去几步,方年年忽然听到花白头发的男人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方年年猛地看向男人,却只看到一个提着空桶的背影。 “年年,怎么了?” 方年年犹豫着说:“没什么。” “你刚才说什么把钱给了湖?” 方年年心不在焉地说:“我看到他蹲在湖边,把钱放进了湖里,在他看来,湖才是真正的卖家吧。” 李秀秀迷惑得细细眉毛皱了起来,“不懂。” “我也不懂,走吧。” 吃完了打扫战场,确保没有火星子才放心把借来的东西一一还回去。 日头往西边偏了,他们该下山往家走了,天黑时应该能到家。 第75章 花生米 听道上的说,血莲子在一个小丫…… 沈宥豫只看到方年年在和泥巴, 没看到做鱼的过程,更没有看到吃鱼的过程。他骑在马上,一路脑子里都想着泥巴和鱼究竟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只是臭丫头想要玩泥巴? 真是个小孩子,还喜欢玩泥巴。 沈宥豫的嘴角刚刚愉悦地翘起来,就不爽地拉直。 他离京的消息不可能隐瞒多久, 但没想到这么快就瞒不住了,阿娘连连发出飞鸽, 催着他回去。 对鸽子可以视而不见,或者直接抓了给臭丫头炖汤。 但最后飞来的鹰, 他总不能按进热汤锅里。这是他的宝贝,臭丫头要是想尝尝味道, 他就、就、就拔一根羽毛下来,泡一碗水好了。 连连送这么多信, 沈宥豫不得不理会,只能够不甘不愿地远远与臭丫头道别, 骑上马,踏上回京的路。 一个马身后是沈其,他看着主子透着抗拒、失落的背影想不明白, 见到方姑娘了吧,偏偏一脸冷漠, 没个好脸色以对;这稍微一离开,就想念了起来。 沈其方正的大脸上出现纠结和疑惑,“回去就和长史说说。” 他小声地自言自语, 应该给自己找个媳妇了,说不定能体会到殿下的患得患失? 沈宥豫往肩膀处扔了一条肉,站在他肩膀上的海东青够头叼住, 锐利的喙几下吃掉,喉咙里发出愉悦的呼噜声。 满身黑羽上间错着雪白的羽毛,体型小却非常矫健的猎鹰眼睛雪亮,动作敏锐,站在主人的肩膀上,迎着风,微微打开翅膀,仿佛随时会腾飞而起。 猎鹰忽然看准了路边草丛中某处,展开翅膀飞了起来,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随后草丛里狼狈地蹿出几个人,抱头鼠窜。 沈其一马当先,把几个藏头露尾的鼠辈拿下。 那几个人抱着头在路边蹲下,一共四个,打眼看着就是游手好闲的东西,大概这就是相由心生? “藏在路边做啥?”沈其沉声问。 几个人哼哼嗤嗤,没有正经地发出个声音。 “谁是老大?”沈其问。 路边蹲着的四个,其中三个齐刷刷地有志一同地看向第二个人,这个人左右看看,脑袋顶上一块好一块秃的,是个癞痢头。面对三个小弟躲闪的眼神,癞痢头只能够硬着头皮抬起头,冲着上面人露出谄媚讨好的笑容。 “说吧。”沈其说。 花大头讨好地笑着,“二位爷,小的就是在草丛里蹲着拉屎。” “拉屎你不脱裤子,拉裤裆里?”沈其方正大脸上露出个敦厚的笑容,“滚进去,拉。” 花大头瞬间就趴地上了,“爷,小的说胡话呢,小的嘴欠。” 沈其朝着他抬抬下巴,“藏着干啥?” 马蹄子在鼻子前面动,花大头油滑的舌头再也不敢花花了,老实地说:“道上的说找到血莲子了,就在苍茫峰那边,我们功夫一般般,挤不进去,就想着在这边等等,说不定可以捡个漏。” 这边是苍茫峰下来后去官道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