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7章 也是她能来的?(本章四千字)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迎来了元旦,而这一天,也就是陆可柔在兰溪山庄举办宴会的日子。 元旦学校放假,小曦前一天晚上就回家去了,陆煜城和苏昕借着元旦假期,北上看雪去了,陆锦豪和梁玉琼更不用说,不到春节压根就不回家。 小曦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空空荡荡,让她不由得怀念有哥哥在的日子,以前哥哥在的时候,就算她被父母扔下,也还有哥哥陪着她,现在呢,狗粮一个人吃,寂寞一个人受,想想也真是够可怜的了。 幸好她还有个男朋友,无聊的时候还可以给男朋友发发信息,打打电话,要不然可真是够悲催的。 陆可柔要举办宴会,早就给小曦打过电话了,苏昕出发之前也给小曦打了电话,让小曦有空就去兰溪山庄赏雪,要不跟男朋友约会也行,反正她没空陪她。 男朋友是要陪的,宴会嘛,也必须要参加,谁让人家等着看她笑话呢,她倒是想看看,到时候闹笑话的会是谁。 想到这里,小曦嘴角微微勾了勾,她走向自己的衣帽间,看着衣帽间里摆着的那些连标签都没有拆掉的礼服,从中挑选了一件红色的长裙,这礼裙之前衣柜里是没有的,看来老妈虽然只顾着和老爸去浪漫,但是还没有忘记她,虽然她不常在家里住,但是她衣柜里的衣服,总是会时不时多出一些来。 小曦打电话让造型师上门,她换好了礼服,做好造型后,就让司机送她去兰溪山庄,今天的天气有点冷,小曦还在外面披了件大衣。 来到兰溪山庄脚下的时候,许多太太和千金都到了,因为陆可柔邀请的都是女士,因此,山脚下,除了负责接人的保镖之外,全部都是清一色的女士,女士们一个个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名贵的礼服,挽着名贵的包包,一个个看起来优雅高贵,气质不凡。 大家一来到山脚下,就有保镖上前来接应,请她们坐上上山的缆车,远途可观赏风景,这是贵妇小姐们最喜欢的节目之一了。 小曦下车的时候,山脚下刚好没什么人,因为宾客们一到山脚就被缆车接走了。 江家的保镖一看到小曦从车里出来,便恭敬地迎上去:“大小姐,你来了。” 江家的保镖都知道,小曦是陆可柔的亲侄女,因此,大家称呼小曦的时候,干脆连姓氏都省了,直接称呼其为大小姐。 小曦对他们点点头,正想说什么,莫秋怡的声音就从后方传来:“陆小姐,你来了。” 小曦转头看向莫秋怡,并对她点了点头,莫秋怡连忙走到小曦身边,含笑道:“陆小姐,这宴会规矩挺多的,以防你出错,等会儿你还是跟在我身边吧。” 莫秋怡穿了一条深蓝色的一字肩长裙,一字肩的设计,露出她莹白的香肩,亚麻色的大波浪卷发随意的披散下来,遮住了她光洁的后背,风吹起她的秀发,后背便若隐若现,很是引人遐思。 她手上拿着一件大衣,却是没有往身上套,小曦看着她裸露出来的手臂,都为她觉得冷。 莫秋怡看小曦穿着一身火红的礼服,非常抢眼,她眉头蹙了蹙,低声说了一句:“陆小姐,你怎么穿这么鲜艳的礼服?你这样,未免也太喧宾夺主了。” 小曦耸耸肩:“有吗?我并不觉得。” 陆可柔是小曦的姑姑,小曦自然是喜欢穿什么就穿什么,更何况,陆可柔也说过小曦穿红色很好看,红色跟她的性格很搭,美丽,热情,高贵。 所以,小曦穿山这样一件礼服,看起来非常高贵,加上她长得很漂亮,气质又摆在那里,她往莫秋怡身边一站,莫秋怡瞬间成了陪衬。 莫秋怡一向自视甚高,怎么会甘心沦为陪衬?可是,来都来了,她又不可能再回去换衣服,再说了,有些人的气质,是与生俱来的,就算她怎么打扮,也压不过小曦,偏生她还不明白这一点,还以为是小曦穿了红色礼裙的缘故。 莫秋怡在心里暗暗骂了小曦一遍,觉得这个土包子简直太不懂事了,是她邀请她来的,她凭什么穿得比她还抢眼?算了,不管她,到时候她被主人家嫌弃,她绝对不会承认她是自己带来的,就让她被认为是偷偷混上去的好了。 莫秋怡看小曦对于自己喧宾夺主的行为不以为然,心里暗暗鄙视了一番,这才含笑道:“陆小姐毕竟年纪还小,想必主人也不会怪罪,那就这样吧。” 当然就这样了,你还想怎么样?小曦在心里冷笑了一下。 这时,有三个富家千金从这边走来,她们认识莫秋怡,一看到莫秋怡,就过来跟她打招呼:“秋怡。” 当她们看到莫秋怡身边的小曦时,眼里闪过一丝诧异,同时也闪过一丝嫉妒,这个女孩,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她们往她身边一站,瞬间就成了陪衬,这种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糟糕。 大家来的时候,看到莫秋怡跟小曦说话,想着莫秋怡跟小曦认识,便问道:“秋怡,这位是谁啊。” 莫秋怡笑了笑:“她是南大的学生,我手里刚好有两张请帖,想着留着也用不着,然后我就送给她了。” “你跟她很熟吗?”其中一人眉头微微蹙了一下,想着莫秋怡是不是傻?邀请这么漂亮一个女生来参加宴会,这不是诚心让她抢风头吗?幸好江家邀请的都是女士,要不然,损失可大了、 莫秋怡笑了笑:“刚好认识。” 也就是不是很熟呗,看来,也不过是一个来蹭吃蹭喝的穷学生而已,她身上的礼服看着倒是不错,就是看不出品牌,想来不是什么大牌子,既然如此,那就连搭理她的必要都没有了。 “秋怡,缆车来了,我们一起走吧。” 她们三个人,加上莫秋怡刚好可以坐两辆缆车,至于小曦,莫秋怡原本就没打算跟她一起。 就这样,莫秋怡跟着那三位一起坐缆车去了,小曦看到莫秋怡就这样扔下自己,嘴角勾起一丝讽刺的笑。 江家的保镖看莫秋怡跟小曦说话,以为小曦遇到了熟人,因此一直不敢打扰小曦。等到莫秋怡走了,保镖才走过来,恭敬地问道:“大小姐,您现在要上缆车了吗?” 小曦点点头:“不急,等她们先上。” 因为山脚下刚好只停着两辆缆车,其他的都还没下来,如果小曦说她要坐车了,保镖肯定会先请小曦上车的,小曦不着急那么快打她们的脸,所以便决定让她们先上。 江家的保镖听了小曦的话,恭敬地点点头,然后才对远处接待莫秋怡等人的保镖点点头,示意让她们上缆车。 而莫秋怡看到保镖跟小曦说话,还以为保镖是询问小曦有没有请帖呢,江家的保镖认识她,所以压根就没有跟她要请帖,小曦就不同了,毕竟,人家不认识她嘛。 想到这里,莫秋怡心里又多了一份优越感,她看着还站在原地的小曦,得意洋洋地上了缆车。 嗯,江家的保镖一定是觉得她一个人坐一辆缆车太浪费了,怕是要等其他宾客来了再跟她同行吧,但是别人又不认识她,谁会与她同行?人家还不想自降身份呢。 莫秋怡想到这里,在心里暗暗笑了一下的,她还故意假装跟其他人聊天聊得很投入的样子,顺理成章地把小曦给忘了。 小曦等到莫秋怡消失在山脚之后,这才跟保镖说:“我要上去了。” “好的,陆小姐,请随我来。”保镖领着小曦,来到了山脚下,这时,一辆缆车刚好从山上下来,保镖稳住缆车,恭恭敬敬地请小曦上去。 小曦坐上缆车后,便懒懒地靠坐着,懒懒地欣赏山上的雪景,这些景色,她几乎每年都可以看,总之,只要她想来,她随时都可以来的,看得多了,对这些景色自然是再熟悉不过,她甚至可以记住在哪个地方有什么形状的树,白雪挂在那棵树上会是什么样子。 缆车缓缓前行,半个小时后,小曦到达了山顶。 宾客们一般是母亲和女儿一起来,要么就是几位千金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只有小曦是一个人,她这样特立独行,倒是显得有些寂寞。 大家看到小曦从缆车里钻出来的时候,都被她的长相惊艳到了,只不过,小曦很少出席宴会,再加上年纪还小,很多人都不认识她。 大家虽然被她的长相惊艳到,但是却不知道她是谁,所以都没有过来跟她打招呼,更何况,她长得那么漂亮,还穿一身红色,高贵得宛若公主,她一出现,就让别人沦为陪衬,别人看到她,又不知道她是谁,自然对她不喜,更别说过来跟她打招呼了。 毕竟,谁愿意被一个无名小卒沦为陪衬?那也太悲催了。 别人不理会她,小曦也不在意,她下缆车后,就缓步朝主屋走去。 此时,许多宾客都站在山顶俯瞰兰溪山的雪景,并不急着进屋,大家站在一起,赞叹这雪景的美。 好不容易拿到请帖混上来的乐诗雯,看着面前的景色,简直叹为观止,南城气候相对暖和,冬天几乎从来不下雪,但是南城的兰溪山,却是特别寒冷,冬天一到,整个南城,只有兰溪山可以欣赏到雪景,所以,来兰溪山赏雪,是大家都引以为傲的事情。 一直以来,贺家跟陆家都不对盘,连带着,江家和贺家也不交好,所以,贺家是拿不到宴会请帖的,而乐诗雯之所以被人认识,也只是因为她小姨是贺家的太太,陶书香都没有拿到请帖,她就更不可能拿到了。 但是,她一直听说兰溪山的雪景是南城一绝,而且来参加宴会的,都是名门千金,所以,她很想来这里凑下热闹,所以,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拿到了请帖,如今站在这山顶,看着这美不胜收的景色,看着那些穿着品味一流的名门夫人和名门千金,她顿时觉得有种优越感,觉得自己能和这些人站在一起,那就是比别人高了一个高度。 就在乐诗雯开心地看着雪景的时候,她眼角的余光,扫到了穿着一身红色礼裙的小曦,她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不敢置信。 有没有搞错,这个土包子,她竟然也能混到这里来?她费了好多功夫,甚至还花了钱才拿到请帖呢,这个土包子又是怎么拿到的? 难道是段逸阳帮她?对,肯定是这样,这个土包子真是够不要脸的,这种场合,也是她该来的吗?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竟然也好意思出现在这里,她的脸怎么就这么大呢? 一想到因为小曦,自己被迫搬离了那套别墅,她就恨得牙痒痒的,她原本住别墅住的好好的,可是现在呢,只能住在公寓里,出入都要和别人一起乘电梯,简直太郁闷了。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个土包子,可恶的土包子,我看段逸阳不在你身边,今天还怎么护着你。 乐诗雯想着,便大步朝小曦走去,她走到小曦面前,阴阳怪气地道:“哟,我没看错吧?你竟然也会出现在这种地方?你是爬山上来的吗?” 小曦看到乐诗雯,心底好笑,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了,她想打别人的脸,然后别人就凑到一起给她打了,老天怎么就对她这么好呢,她要打个脸,还给她省了这么多的事情。 小曦看向乐诗雯,似笑非笑道:“我当然是爬上来的,难不成你不是?你是飞上来的?” 乐诗雯哼道:“山脚下有缆车,你不知道吗?不过想想也是,像你这种身份,人家有缆车也不会让你坐的,坐缆车也是要看身份的。” 小曦拖长了尾音:“哦,山脚有缆车呀。” 乐诗雯听到小曦一副我竟然不知道的神情,差点幸灾乐祸地笑出声来,兰溪山海拔那么高,她竟然走上来,也不知道用了多长时间,真是傻哦,简直傻得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