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以身犯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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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身后发生的事,秦风不清楚,或者说他低估了这个时代女人的刚烈程度。不过他却并没有太担心,若是一点把握都没有的话,他岂敢这么大咧咧的以身犯险? 不过走到大院中的时候,秦风还是楞了一下。 因为不只是秦朗,秦华也在,这倒还罢了,最让他意外的是魏徵竟然也在,而且手中还拿着一把菜刀。 “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秦朗有当年军中留下的长刀,再加上他那壮硕的身板,双脚不丁不八往那一站,一股大将之风便迎面袭来。 可瘦老头秦华竟然拿着一杆足有一丈长的红缨枪站在秦朗的旁边,配合着魏徵豆丁大的身高和手中的菜刀,这一老一少的组合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滑稽。 秦华的表情有些狰狞,他伸脚一踢红缨枪杆,就势用力一抖,耍了一个花枪,恶狠狠道:“少爷,谁要是敢动你,老奴这杆红缨枪也不是吃素的!” 魏徵没说话,但那张小脸崩得紧紧的,握着菜刀的右手因为用力过度而发出惨白的颜色,手背上青筋根根暴起,显然少年心头的怒火已经压抑到了一定的程度。 “都回去吧,有少爷我和朗叔就足够了。” 这两个人,一个已经四十六七岁,如果放在后世的话,这个年龄还可以勉强算作壮年的尾巴。可如今这个时代人们的平均寿命不过三四十,秦华虽然身体康健,但也是垂垂老朽了。另一个还没成年,十岁的年纪,再加上遇到秦风之前一直营养不良,不认识的,说他七八岁也有人信。 这样的两个人,就算带去能有什么用? 魏徵不为所动,这个倔强的小家伙眼中满是坚定,甚至比秦风的坚持更甚,看着小家伙的眼神,秦风心头一颤,转头对秦华道:“华叔,庄子里不能没人,旁人我不放心,必须由你来坐镇,万一...我是说万一那些人调虎离山,还得你组织人手,护住妇孺不是?” 秦华同样一脸坚定道:“少爷放心,老奴已经交代了家中那不成器的小子,若今夜果真有歹人敢来庄子闹事,那小子不要自己的性命也会保护少夫人逃跑的!” 得,这庄子上下都他娘的是属倔驴的不成? 秦风好说歹说,最后竟然不得不用脱籍相威胁,这才摆脱了一脸愤怒的秦华。 沉默的走上秦家唯一的骡车,魏徵将见秦风从自己怀中掏出一个形状有些怪异的小圆棍把玩着,正在他准备开口询问的时候,那小圆棍射出的一道白光却让他吓了一跳。 “别说出去。” 秦风对魏徵微微一笑,这个弟子很好,很让他满意。这个满意不单单是指才华,而是品性。 有才无德的人数不胜数,别说老师,拿自己爹娘来换取荣华富贵的,青史上比比皆是,能守住本心的人才是少数,如今看来,魏徵毫无疑问属于后者。 对于自己这个老师能拿出各种各样的东西,魏徵早就不甚奇怪了,虽然一开始被那白光吓得不轻,但片刻便恢复了过来,有些沉闷的开口问道:“恩师,您为何不报官?” “报官?”秦风忍不住笑道:“那柳咏德是京兆尹司法参军侯业的狗,京兆尹是个什么衙门,要为师来教你吗?” 魏徵摇摇头,对于这个时代的官制,他比秦风更熟悉,当下就道:“恩师,司法参军虽然执掌刑讼,但却不能一手遮天。” “为师当然知道,京兆尹中定然还有其他官,可你觉得他们是与侯业亲近,还是与我们亲近?” 魏徵涨红脸道:“可是就算他们狼狈为奸,不是还有京兆尹吗?京兆尹不管,还有刑部和大理寺,还有陛下,难道区区一个侯业就能一手遮天吗?” 这个死性不改的小子,还真是让人头疼。 秦风本不愿让魏徵小小年纪便接触这个世界的阴暗面,可想到他以后终究是要做官的,官场上争斗之险恶,自己面临的这点情况还真无法相比,便以一种布道者的口吻道:“玄成,这个世界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美好,我们来想一想,如果这件事先报官,又是状告侯业的话,肯定首先会落到侯业手中,对不对?” 魏徵点点头,秦家庄严格来说归阿城县管,可就算告到阿城县衙去,都无需侯业上下操作,这事还是得转到京兆尹衙门去。 看到魏徵点头,秦风继续道:“你想的肯定是就算这事被侯业得知了,他也定然不敢下黑手,对不对?” “没错!”魏徵一脸笃定道:“恩师,这几日弟子一直在查阅开皇律,区区一个司法参军可没有定人死罪的权利,我们可以往上告,御史、刑部、大理寺,我就不相信整个大隋的官员都和那侯业是一丘之貉。” 秦风气得想打人,可看到魏徵那张倔强的小脸,便摇头道:“官场上的人是什么样,你清楚吗?” 魏徵摇摇头,从他记事开始,先是有父亲遮风挡雨,父亲不在了也有母亲做他的保护伞,哪怕一路逃难到大兴,他都没吃过什么苦,后来更是把自己关在那个小小的屋子里每日读圣贤书,官员是个什么样,他还真不清楚。 秦风放缓语气道:“官场上讲究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百姓们常说官官相护,这个词,对,也不对。说他不对,是因为官场上的那些人关系没那么好,争斗起来的凶残程度远远不是民间打两架能够比拟的。说他对,是因为那些官员也确实不会为民做主,他们会将这些东西暗中记下来,等到需要的时候,这些东西就是他们手中的利器,或威胁,或利益交换...” 说到这里,秦风似乎不忍心给魏徵灌输太多这种为官之道,便长叹道:“而在所有的可能之中,唯独没有为民做主,唯独没有嫉恶如仇这个选项。” “为何?”魏徵满脸涨红,有些不信道:“恩师,天下之大,难道就没有这样的人吗?” “自然是有的。”秦风长叹道:“可这等人不适合官场,还没等到升官便已经被排挤出了官场,纵然一腔热血,又能如何?” 秦风此刻想到了包拯,想到了海瑞,可这等人亘古少有,能够做到大官的更是少之又少,若非如此的话,包青天、海青天的名字又怎么会名垂千古呢? 物依稀为贵,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而且别看包拯、海瑞的名声好,当时的皇帝真的愿意用他们吗?未必。若非顾忌到民愤,只怕这两个倔强的老家伙早就不知道被埋在哪个乱葬岗了,想来这种人历朝历代应该不会少。 所以说,包拯和海瑞是幸运的,他们的名气成了护身符,否则的话,那些为帝王将相歌功颂德的功劳簿上将会失去所有的亮点。 那些自诩为君子的家伙更是乐意有包拯、海瑞这等人存在,甚至他们还会为这等人摇旗呐喊,毕竟当那啥还要立牌坊可是那些正人君子最为爱做的事。 最重要的是,有包拯和海瑞在,那不正好说明坐在龙椅上的皇帝是个废物,皇帝是累赘,大家还是安安心心让皇帝当他的泥胎,至于这天下,当然只有我们这些正人君子才能掌控不是? 马车中沉寂了下来,魏徵在想着秦风的话,他能够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热血正在奔涌,他想下车,想去皇城中问问那个被称为圣君的皇帝。 为什么会这样? “滋滋...” 一声轻响让魏徵回归现实,他这才想起来,如今的自己可是要跟恩师去干一件大事...违法的大事。 他拿到秦风再次拿出一个圆棍,不过这个圆棍比刚才那个要长上不少,而且看起来有些恐怖,上面闪烁着蓝色的电弧,并发出轻微的声响。 “防身用的小东西,你拿着,遇到危险之后,你就打开这个开关,然后往敌人身上戳。” 秦风手把手教着魏徵电棍的使用方法,他可不想自己这个前途无量的弟子不明不白地死在外面。 少爷我后半辈子还指着你小子横行霸道呢! “记住,死死戳在敌人的身上,不管发生什么事,不许松开,你也别去碰他,明白吗?” 将电棍交给魏徵,秦风掀开车帘,望着外面浓浓的暮色,眼中闪过一丝凝重。 骡车的速度并不快,秦风也没给秦朗指什么方向,只是让他随意乱跑,但此时距离驶出秦家庄至少过了半个时辰,周围荒无人烟,甚至连一丝的光亮都没有。 “时候差不多了,你们也该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