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章 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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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慕息很无奈,他当然知道白鹤染的脾气,所以来凤乡是悄悄的来,没有惊动任何人。 但是一些有关歌布的事情,又不能不跟老十吱会一声。他到底还是想错了,如今的尊王殿下与从前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边的消息递给了老十,他怎么可能不与他们家染染说。 暗哨打开火石,接过他递过的信,烧了。君慕息问道:“可有天赐公主的消息?” 那暗哨点头,“在路上,再有个三四日也该到了。同行的有从前白家那位大小姐,还有公主身边的一名暗哨。殿下可要出城接应?” 君慕息摇头,“不需要接应,她们走得越慢越好。”但愿在她到凤乡之前,他已经将人救出。这座凤乡城可不比上都城太平,异域他乡,不可测的事情太多了,没必要多几个人冒险。 “还有一件事。”暗哨说,“满园芳的谷千千去了多花了。” “什么?”君慕息听得皱眉,忽然意识到他想错了一件事情。从他送出信,再到老十收到信,再告知白鹤染,直到现在白鹤染再有个三四日就能到凤城了,这时间似乎不对。 他当初为的就是怕自己的信送早了,阿染得到消息往京城追他,所以他特地嘱咐过暗哨慢些送,要在他离开鲜于城八天之后再将书信送出。 那就不是老十告诉阿染他在凤乡城的,他的信没那么快。应该是阿染先动了身,行至一少半路时,老十才收到他的信。 那么阿染之所以会提前赶往凤乡,是因为谷千千去了多花,找到了她。 他心头火起,却也很快就压制下去,只告诉那暗哨虽不需接应,但也要留意天赐公主的动向,保护天赐公主的安全。 暗哨离开了,李伯端着茶走了进来,君慕息抿了一小口便放了下来,心绪不宁。 李伯问他:“公子可是因为那位天赐公主的事情烦心?” 他点头,“是。我之所以独自来凤乡,防的就是她知道消息跟着追过来。没想到还是错算一步,鲜于城的把这个消息透露出去了。”他再想想,也怪自己。虽说走的时候并没有惊动任何人,但在满园芳的那段时日却并没有避讳谷千千太多。谷千千是个聪明的女人,只要稍做推测就该能推测出他是什么身份,他来歌布是为了什么。甚至再聪明一些,就能想到他离开鲜于是要来凤乡,而来凤乡,为的是帮着白鹤染救出她想救之人。 “公子,从前灵云先生就曾说过,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有些人有些事,不是您想躲就能躲得掉的,也不是您想避就能避得开的。既然那位公主她想来,您拦不住,莫不如就让她来,来了之后好好护着就是。” 君慕息失笑,“她哪里需要我护着,以她的本事,怕是到了生死关头,会是她护着我。”他站起身来往外走,“李伯,我搬到厢房去住,把正屋收拾出来,她到了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这话说完,脚步没有停留,竟是直接朝着院门走。 李伯在后头喊了一声,“公子去哪?” “去城里转转。”他到凤乡多日,甚少出门,还未在白天里转转这座城池。 “可是公子,这里是歌布京都。”李伯还是不放心。 他却摇了头,“我知道,没事。” 今日的凤乡是阴天,事实上凤乡已经阴了数日了,不见雪,也不见雨,就这么阴着,阴得人的情绪都跟着压抑。 迈出府门时,已经换了一副容颜,虽还是青衣,但整个人看起来老了许多,大抵有四十岁的样子。少了几分仙颜,多了几许世俗,左眼角还有一颗小痣,容貌平常。 熟人皆知四皇子擅长琴技,琴声一起,能惑人心神。却鲜有人知,灵云先生授予他最精绝的本事,不是琴技,而是换颜。 换颜,那是一种比易容要精妙百倍的手段,不但能够在一息之间改变样貌,还能让看到这张脸的人产生一种幻觉,就是相信他,完完全全的相信他。 凤乡城的大街非常热闹,不管宫里如何,不管皇族如何,百姓的日子还是照常过着。或许谁做国君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多少区别,何况现任国君只在远离京都的城池加重赋税,对于凤乡百姓,是十分宽容和厚待的。 所以凤乡城的百姓并不抵触这任国君,甚至还有人觉得这任国君比起老国君来还要好上几分。只是有一部份人对于国君是好是坏绝口不提,这部份人或是有女儿嫁进宫里,或是有儿子神秘失踪。有女儿进宫的略知女儿不如意,甚至是凄惨,有儿子失踪的,几次报官,官府却始终没能给出一个说法,最终都是不了了之。 让他们承认国君好,他们是万万说不出口的。但让他们承认国君不好,那也是不敢的。 君慕息走在凤乡城的街道上,偶尔能听到百姓说起近日天气,也有人说年景不好,出了三月了还是这么冷,庄稼怕是要晚种。还有人说:“听闻最近国君陛下心烦,要琴扬公子进宫凑琴,就定在今晚。你们猜猜,这次琴扬公子进宫,会得到什么赏赐?” 有人听了这话就叹气,“上一回他进宫弹琴,出来的时候就带出一名女子,按说是宫里的美人,国君陛下当做玩物赏给了他。唉,那美人我见过,长得很美,但身上尽是伤,据说琴扬公子光是为美人治医就花了百两银子。可惜还是没有治好,不出两个月就咽了气。为此,琴扬公子还被叫进宫去挨了一顿训斥。陛下赏的,不管是人还是物,都得好好供着,出宫的时候是活着的,到了你手就死了,那就是你的责任。” 君慕息的脚步停住,站到一处卖笔墨的摊位前。这些笔墨都是些下等品,所以才摆摊来卖,真正好的东西都是在店里,但价格不菲,不是平常人家买得起的。 他到凤乡,衣着普通,换颜之后样貌就更是普通,身上银子不多,能买得起的也就是小摊之物。便站下来把玩,同时也听着不远处那几个人小声感叹:“琴扬公子何等风姿,城里多少家闺秀都在心里念叨着他,可是又没人敢嫁。毕竟谁也保不准哪一日他又会从宫里领个女子回来,那家里是谁说得算呢?看着多膈应。万一死了更麻烦,保不齐国君一怒之下就赐个全家抄斩,好好的闺女就得一起跟着去死了。” “唉,咱们国君哪哪都好,就是脾气太差了。” 君慕息挑中了一支笔,他问摆摊的小哥:“我想把这只支送给琴扬先生,想和他学习琴艺,小哥可否告知我该去何处寻访到他?” 琴扬公子的府邸名为罗音馆,因为他姓罗,名叫罗天纵,琴扬公子这个雅号是人们尊给他的。这件事情全城皆知,若有谁在凤乡城里问该去哪里寻访琴扬公子,那势必会被视为是外乡之人。歌布京都对外乡人管制甚严,会生出不少的麻烦。 但君慕息此一问就并没有引起那摆摊小哥的任何怀疑,只觉得看着面前这张脸,自然而然就信了他的话,也绝不会过去思虑任何,开口就答:“自然是罗音馆,就在城西的谷仓巷最里面。先生要买这支笔吗?只算你一钱银子。” 君慕息笑着点头,取了一钱碎银子递过去,拿着笔走了。 那几个聊闲话的还在继续,他却没有心思再听。琴扬公子今日进宫,这正好是个机会…… 凤乡城外五十里,白鹤染的马连跑了两天一夜,人困马乏,过了一个小山坡之后,马停了下来,终是跑不动了。 白惊鸿从马上下来,看了看马口,抬头对她:“都吐白沫了,不能再跑了。” 白鹤染点点头,翻身下马,拿出瓷瓶取出几枚药丸搁在手心,三匹马各喂了一颗,适才还累得口吐白沫的马竟一下子就打起精神,仿佛之前的乏累都没有过似的。 白惊鸿看得发笑,“你这本事是真好,几颗药丸而已,都能给马顶草吃了。我真是越想越后怕,你有这手段,当初在文国公府里随随便便给我的饭食里做些手脚,我早就没活路了。” 剑影听了这话,实在没忍住,开口道:“大小姐,您这些话都说了一路了,您不烦,我这耳朵都听起了茧子。我家主子早说过,与悔恨过去,不如放眼将来,把接下来的路走好了,别偏了,那就比什么都强。至于过去那些事,文国公府都烧了,还有什么好回忆的。” 白惊鸿愣了愣,点点头,“你说得对,文国公府都没了,我的那些回忆也都烧得一干二净。罢了,以后不提了,就是咱们现在是得歇一歇,你们两个身经百战,我不行,这两天一夜跑下来,马没跑死,我快死了。”她说完,寻了个平坦的地方坐了下来,完全没有形象地瘫在那处,摆手的力气都没有。 剑影四下看了看,指指一个方向,“那边有水声,但愿是溪流,我去看看。” 白鹤染却皱了皱眉,开口说了句:“你们听,是不是有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