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页
这题目取的十分厉害,看起来新颖生动,其实却狗血暗藏,达到了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效果。苏老三说话竟是一套一套的,显然是对这部书十分有信心了,他顿了顿,看向宋凌霄,向他请示,小老板,我能不能用那个白板。 宋凌霄已然把白板带到了会议室,他把白板的使用方法教给了苏老三,苏老三从此就爱上了在白板上写写画画。 随便用。宋凌霄乐得让资源利用起来。 苏老三在白板上写出了总裁请自重五个字,虽然写的歪歪扭扭的,總字还用简单一点的宗字来代替,但是大家都明白什么意思,目的就达到了。 他拿起记号笔,在总裁两个字左边画了一道杠:大家应该或多或少都看过才子佳人小说,才子,一般都是落魄书生,后来考上状元,完成了人生的转变。但是,这一部小说,它的男主角是总裁,什么是总裁,就是会试主考官。 草,原来是会试主考官吗! 宋凌霄在他微茫的课堂记忆中,似乎检索到了这个词汇:会试主考官,又称总裁,总揽裁决大权,由皇帝亲自在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中间挑选,钦定二至五名正副总裁。 没错,不仅有总裁,还有副总裁。 苏老三老神在在地说下去:男主的身份展现了他非同一般的社会地位,完全颠覆了以往才子佳人小说中男主过于弱势的形象,不禁让人期待,这位总裁,到底会和女主也就是佳人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 作为大众口味的代表,梁庆显然已经被苏老三的故事勾住了魂魄,他把二郎腿放下来,身体不自觉的前倾,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苏老三。 精彩的地方来了,请看题目:总裁请自重,这分明是以女主的口吻说的,看起来是一句水词,可是,其中包含的欲拒还迎、爱恨纠葛、先抑后扬、穷追不舍,还是那经典的配方,还是那狗血的味道,取题目的人一定深谙建本小说精髓,才能让人感受到这种致命的吸引力! 宋凌霄暗想,苏老三,你这口才,不去说书真的可惜了!你以前真的没有兼职说书吗? 而女主,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大家都知道,传统的才子佳人小说里,佳人一般都是千金大小姐,倾国倾城,才色双全,我们这位女主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她很有性格,就像刚才弥编修说的那样,她不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小摆件,她是一个有野心有能力的大女子! 宋凌霄顿时来了精神,难道,苏老三找到的这本书,竟然比弥雪洇找到的那本还要技高一筹吗? 苏老三嘿嘿一笑,接着说道:她女扮男装,去参加科举,一路过关斩将,竟是考到了会试!谁知,会试开考的最后一天,竟遇到作弊案东窗事发,每个参加考试的人,都要把衣服脱光,被重新搜一遍身! 宋凌霄重新坐了回去,用手撑住下巴,果然,他不应该对苏老三的口味抱有过高的期望。 眼看着总裁带着巡场走到了女主近前,前面的考生都开始脱衣服了,女主该如何是好!她是拔腿就跑,还是供认罪行,连看遍建本小说的老三都为她捏了把汗!谁知,就在这个时候,那总裁一眼扫过来,定在了女主身上原来,总裁竟然认识女主!女主曾经在水边救过一个撞到头失忆的傻男人,就是现在显贵无比的总裁大人! 宋凌霄: 苏老三深深地喘了一口气,来表达他对这个故事的喜爱之情,他摇了摇头,遗憾地说:可惜,小说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的故事没写出来,老三在纸页后面发现了一张名牌,上面写着作者的姓名和住址,老三便循着那住址走了一遭,你们猜,怎么着?那作者竟是曾经建阳书坊的台柱子,飞飞燕先生! 苏老三显然已经激动到了极点,竟然能近距离和自己的偶像说话,还是在这样的巧合之下,不经意间偶遇了心爱的狗血作者,这种惊喜,这种宿命感,令苏老三深感使命在心,重担在肩,他一定要帮助飞飞燕先生东山再起! 没错,是东山再起,因为建阳书坊的高手云集,飞飞燕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明明每一本书都畅销,却拿不到应有的酬劳,如今竟是食不果腹,在建阳待不下去了,北上来到京州,想找找机会。 小老板,你猜怎么着,飞飞燕先生竟然是听着我们凌霄书坊的名声来的!苏老三明明已经四十多岁了,谈起自己的偶像竟然是来投奔自己的,那种小孩儿似的兴奋之情,让他的眼睛泛起明亮的光彩,飞飞燕先生见到我之后,向我盛赞了《金樽雪》,说他们那边的人都读过《金樽雪》,他本来以为京州没有像建阳书坊一样的地方,现在看来是他狭隘了!他现在唯一一个心愿,就是能够加入到我们凌霄书坊来,所以,他才会给我们投稿,想试试看会不会有回应! 宋凌霄本来想吐槽这本书的套路也太踏马的多了,不过,放在大兆,也许这还是一种创新?毕竟套路的才是经典的,人家是建阳书坊的台柱子,肯定对这方面研究很深,他还是不要妄自评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