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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找不到太多吃的,他这几天滴水未进,而他刚才从流浪狗收留中心逃出来,竟是跑得有些体力不支。 秦郁之伸着手,还在等待阙安的回应。 眼前的二哈没反应,正当秦郁之打算收回手时,二哈突然直愣愣抬起头,神色莫测的盯着秦郁之看。 阙安打量着眼前的人,突然萌生出一个想法。 这人家里还缺狗吗? 作为一只狼,有着不能寄人篱下的尊严,但是作为一只哈奇士,必须保证自己的温饱。 而且这人,看上去也算是相当可靠了。 这年头有钱又可靠的人类不多了。 他头一次动摇了自己的信念。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若为面包顾,两者皆可抛。 秦郁之被盯得一愣,准备收回手的时候,突然被一爪子按住。 哈奇士郑重其事按住了他的手,把他的手压到自己爪子底下。 宋清正好赶过来,看到这一幕,哈了一声,逗道:“这二哈看起来好帅气啊。” 平时网上都说哈士奇的帅气都是用智商换的,也不知真假,但这只狗帅气是真的帅气,气质带着种锋利感,像狼一样。 宋清伸出手逗了逗狗,对方唯一的反应是抬起眼瞟了一眼她,随后定定的继续盯着秦郁之。 她好奇的看着一人一狗:“这狗好像对你还挺感兴趣的。”看上去还挺和谐。 而且看上去这狗也好像挺喜欢秦郁之的,秦郁之在高中时也是个爱喂养流浪猫流浪狗的人,这么一联想,她不由得问起秦郁之:“对了,你考虑养只宠物吗?” 秦郁之一个人住,是个喜欢清净,不喜欢人打扰的性子,但独居难免太死寂,有只猫猫狗狗的或许要好一些。 秦郁之摇摇头:“不了,我常年不在家。” 他不适合养宠物,国内外的医院四处跑,自己都安稳不下来,更别说再去养一只小生命。 宋清可惜的噢了一声。 也对。 阙安眼前一亮。 常年不在家? 自由和面包手牵手,在他面前挥舞着胳膊。 秦郁之正打算起身,但面前的二哈似乎格外粘他,用爪子扯着他的衣服不让他走。 宋清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它好像真的挺喜欢你的,而且,”她顿了顿,“看这狗的样子估计饿坏了。” 秦郁之停下脚步,俯下身平视着阙安。 阙安身上的毛黏成了一簇一簇,显然是那天被雨水淋湿造成的,爪子和狗脸上都粘满了泥点子,看起来格外狼狈。 但他的眼神像刀一样,直勾勾戳向秦郁之。 秦郁之心中一颤,突然回想起了二十几年前那只狼的眼神。 明明是不同的物种,眼神怎么能这么相似,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带着永远不会输的傲气与坚定。 宋清看他发愣,在他面前挥了挥手:“走吗?” 秦郁之回过神来,摸了摸狗耳朵,询问宋清道:“现在收养狗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阙安眼睛一亮。 宋清惊讶的啊了一声,变故来得猝不及防,她完全跟不上秦郁之的脑回路:“真的……?你要收养这条狗?你确定吗,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如果真的要养,这只脏兮兮的流浪狗也不是最佳选择吧。 也许是看这只狗脏兮兮的可怜吧,她猜测。 秦母得知秦郁之要养狗也是惊讶了一番,但总的来说也算是带点欣慰的赞成。 虽然陪着自家儿子的女朋友没找到,但好歹找到条狗能陪陪郁之,也算是好事。 秦郁之先让司机带着阙安去打了疫苗和检查,又让助理安置好了狗狗需要的狗窝,狗粮和肉以及一些遛狗绳。 由于是临时决定要养狗,所以准备得仓促匆忙,时间紧任务大,助理和司机许久没接到过这种类型的任务,一时间免不了有些慌乱。 其实不只是其他人惊讶,这也是秦郁之第一次做出如此冲动的一件事。 养狗是临时决定的,他很少有过这么没有准备性的做一件事经历,做完决定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就因为一个眼神而一时冲动,是不是有些草率了。 他过几周还得飞去德国复诊,也不知具体哪天才能回来,到时候狗要养在哪儿? 以后万一再在国外养病养个好几年,狗要跟着他一起过去吗? 虽然是简单的一只狗,尽管还没开始养,但他还是怕,怕照顾不好,更怕给不了狗归属感。 他好像无法给任何人或事物归属感,同样的,他也无法在任何人或者事上找到归属感。 阙安搬进新家,对新环境还是相当满意的。 秦郁之的别墅在幽静的郊区,地理位置比较偏远,但好在秦郁之平时上班有司机,也不太需要地铁公交这些交通。 这片虽然没有之前住的丛林开阔,但整体比乱糟糟的城市强了不少。 有花园草坪,远处还有处小丛林。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阙安勉为其难把他当成袖珍版的丛林看。 屁股上挨了几针,倒不算什么大事,他之前比这个更粗的箭头都挨过,为了救一个人类崽子,血蜿蜒流了一路,后来伤口愈合后,还是在他身上留了长长一道疤。 不过二十多年过去,那块疤也快消失不见了,只有仔细看才能看出点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