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文学网 - 科幻悬疑 - 古代锦绣生活日常在线阅读 -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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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这字写的很漂亮!”唐书瑶点了点头,认真点评道。

    唐文昊轻笑出声,揉了揉唐书瑶的脑袋,说道:“我们开始学字吧。”

    唐文昊教唐书瑶的三个字,就是唐书瑶的名字,兄妹两在教认字的时候,唐书瑶好奇问道:“咱们家的名字都是谁取的?”

    “爷爷那里有家谱,咱们小辈的男丁是文字辈,女丁是书字辈,是爷爷找镇上的老童生取的字。”

    唐书瑶点点头,盯着唐文昊眨眨眼:“哥,我学会了,咱们继续啊?”

    唐文昊认真地看了一眼唐书瑶,“这认字要一步一步来,你今日将你的名字学会即可,无需再学其他,大哥也是担心你学太多,都会忘掉。”

    唐书瑶有心想要反驳,不过看着大哥一本正经的样子,便知道大哥已经认定了这件事,唐书瑶问:“大哥明日也要教我认字吗?”

    唐文昊想了想,说道:“你们每日下午回来后,便到我这里,我继续教你认字。”

    唐书瑶点点头,也同意了大哥的说法。

    教会了唐书瑶认识自己的名字,唐文昊又继续抄书,唐书瑶在一旁看着,脑子里想着这段时间家里赚的钱,待秋日学堂开学后,便跟爹娘商量让大哥继续念书的事。

    这雨下了两天才停,路上积了水,小推车也不好走,马氏看着已经耽误了三日的生意,嘴角都起了个泡。

    一家人吃晚饭的时候,马氏在一旁唉声叹气,嘴角的泡太疼,她也没有胃口吃饭。

    唐礼义说:“这下雨也是正常事,你就当歇歇了,瞧你,还上这么大的火,至于吗?”

    马氏张嘴就想骂人,一时激动扯到了嘴角的泡,“嘶!”一下子钻心疼。

    待缓过来,马氏哼道:“原先也没发现钱是个好东西啊。”

    唐礼义被自家媳妇逗笑了,看着对方嘴角的泡,想了想,说道:“大不了天气好了,咱家多蒸点包子,把这两日钱再赚回来。”

    “这可是你说的啊,那你自己早起多蒸点。”

    “放心吧,肯定早起。”

    马氏一听,这才满意地笑了,随即给唐礼义夹了菜,唐礼义觑了马氏一眼,乐呵呵地吃着自家媳妇夹的菜。

    屋里弥漫着淡淡的温馨,唐书瑶自从见到大伯在外面找人,这心里偶尔会闪过一个念头,担心自家爹娘心里头会不会惦念别的人,今日看着他们之间的互动,暗怪自己想多了,爹娘他们这么恩爱,怎么会像大伯一样。

    再过一日,地上没有了积水,唐书瑶她们又恢复了做生意。

    *

    八月气候凉爽起来,没几日就要秋收了,这日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老爷子来到自家院子里,眼神复杂地看着小儿子,转眼已经分家两个多月了,小儿子这包子生意做得不错,他也没想到老三如今不仅有出息,还做的有模有样。

    老爷子问:“秋收你打算怎么办?”

    唐礼义沉默,他把秋收的事早忘到脑后了,此时老爷子突然过来询问秋收的事,他有点茫然。

    唐书瑶想着5亩田虽然不多,但爹娘从前也不是干农活的好手,还不如雇几个村民帮忙收了,唐书瑶看着老爷子说道:“爷爷,爹娘还要忙着做生意,家里也腾不开手,不如请几个村民帮着收地,你看这一日工钱多少合适?”

    唐礼义听到女儿的话,恍然大悟,赶紧说道:“瑶瑶说得对,我们家雇人收地。”

    老爷子张了张嘴,心里想说既然要雇人,不如我自己去,可是转念一想,如今已经分家,自己再帮着小儿子收地,其他人还不知道怎么笑话自己,既然小儿子现在挣钱了,想雇人那就雇吧。

    老爷子说:“既然你们想要雇人,找两个人,两日便能收完,村里还没有雇人收地的活计,不过镇上搬麻袋,一日也要12文钱,我看你们给8文钱就行。”

    唐礼义一听,赶紧点头:“那就8文钱一日,不知道二哥能不能做?”

    老爷子听着小儿子的意思,心里颇觉熨贴,小儿子还惦记他二哥,知道向着自家人,这分家也没有让他们兄弟几人感情消散,他这心里好受多了。

    唐书瑶趁着老爷子和爹爹在院子里唠嗑,便到厨房里准备晚饭,唐书瑶做的菜好吃,全家人都很喜欢,唐书瑶也喜欢为家里人下厨做饭。

    赶巧今日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唐书瑶多买了几斤排骨肉,想到自己前世吃过的红烧排骨,唐书瑶忍不住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唐书瑶在菜板上切好小块排骨,又洗好几块土豆切成块状,开始点火。

    这个世界食物种类很全,花生、玉米、辣椒、土豆这些东西都已在安国百姓中流传。

    小火将锅烧到六分热的时候,唐书瑶赶紧倒上豆油,将刚刚切好的排骨倒入锅里,加入各种调料,一瞬间香气扑鼻,唐文博迅速冲进厨房,脑袋挨着唐书瑶,使劲地嗅了嗅:“姐,你今日做什么呢,真香!”

    唐书瑶推开唐文博,“别在这里添乱,到一边去。”

    唐文博最近习惯了姐姐的态度,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反而笑嘻嘻地说道:“姐,你手艺越来越好了,你是这个!”说着唐文博冲着唐书瑶比了一个大拇指。

    唐书瑶顿时乐了,没想到小弟记忆挺好啊,见过自己比过一个大拇指的手势,这就记住了,再配合他真诚地眼神,倒是颇有些古灵精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