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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悠气愤至极,不管不顾用铁锹往那人背后敲过去,虽然冬天的衣服比较厚实,但铁锹敲在身上还是很疼的。 那人做贼心虚,被打了之后以为是人家男人回来了,灰溜溜滚下床就往门边跑,他受了大惊,脚步虚浮,跑五步摔两步,林悠拿着铁锹又在他身上打了几下,一不小心被他窜出门去。 周围有些邻居在张望,不知道这家到底发生聊什么,林悠拿着铁锹到门边吼了一嗓子: “一帮丧尽天良的玩意儿,偷狗偷到你祖奶奶家来了,个杀千刀倒霉玩意儿!下回再敢来偷狗,老娘把你们剁碎了喂狗!” 这么狂放的喊了一阵后,周围邻居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偷狗贼来偷狗,冬天的狗肉特别畅销,有人冒险偷狗也在情理之中,很快就这件事就给压了下去,没人怀疑那些人闯宓家的真实意图,算是把宓家嫂子的名节给保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九娘威武! 第21章 把人打跑之后,林悠回到院子,把不怎么结实的柴门关好,走到狗舍前,小心翼翼把拴着狗的绳子解开,那狗颇通人性,仿佛知道林悠是赶走坏人的人,对她的靠近竟无丝毫抗拒。 林悠在它头顶摸了两下以示鼓励:“真乖。把门看好了。” “汪。”狗狗给了林悠一记回应。 林悠这才拾起放在门边的东西,拎着往主屋去。 宓子章的妻子月氏已经整理好了衣裳,下床来抱着啼哭不已的孩子轻哄,孩子渐渐的在母亲的怀中平静下来,慢慢睡去。 林悠进房门后没敢出声,只轻手轻脚的帮着收拾被踢翻的水盆架子和打碎的奶碗。 约莫就是这些东西倒地的声音把睡在儿窝里的孩子惊醒过来。 月氏把孩子哄着睡着,就把他放进儿窝里,然后来拿林悠手里的笤帚:“我来吧。” 被林悠阻止了,指了指她身上穿的单衣:“回去躺着,别着凉了。我来收拾就好。” 林悠很快就把房间简单收拾了下,来到月氏床前坐下,月氏非常感激林悠,却不知她是什么来历,林悠见状,赶忙说: “我叫林九娘,这位姐姐,你相公是叫宓敬吧。” 月氏点头:“是。” “我相公叫韩霁,他与你相公是同窗,我家相公初来安阳县书院,人生地不熟的,唯有宓相公与之交好,昨日方知宓相公喜得贵子,他一个男子不方便来探望,便叫我走一趟,来瞧瞧孩子和嫂子。” 林悠人甜嘴更甜,当即便把自己的身份和来意说清楚。 月氏了解说: “原来是韩夫人,我家相公确实提过书院中有新同窗来,学问很好,私引为知己,麻烦韩夫人走这一遭,还遇上这种没脸的事……我真是……” 月氏大约想起了先前的处境,一时忍不住哭了出来,她肩膀耸动,骨瘦如柴,一个坐月子的女人瘦成这般,也难怪在书里她是会早逝了。 “那人我见过!也是书院里的!这事儿他定然有预谋,特意趁宓相公离家后作案,太可恶了!真想把他抓起来大卸八块!”林悠说。 这种连产妇都不放过的男人基本可以直接拉去阉割了,省得他再害人。 月氏擦了擦眼泪,说: “此事不能被人知晓,我与相公乃是私婚,原本名声就不好,若再被人知晓了今日之事,我倒无所谓,就怕误了我家相公的前程。” 林悠想起昨日韩霁和她说过,这月氏出身青楼,只不知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但这种事情就算好奇也不能问,是人家的秘密。 却没想到经过今天的事情,月氏已经把林悠当成自己人,便将她和宓敬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知林悠知晓。 听完月氏的话后,林悠才明白,所谓的‘出身青楼’,其实只是在里面待了半天。 月氏是宓家仆妇的孩子,小时候便在宓家出入,得了主母喜爱留在府中学了规矩,她与宓子章自小相识,渐渐大了两人有了感情,宓家主母还曾动过把月氏收入儿子房中的打算,只是没料到月氏有个好赌成性的叔父,在月氏的爹娘去世之后,就把十六岁的月氏卖给了窑子抵债。 宓敬得知这个消息,当天从家里偷了钱,到窑子里把月氏给赎了出来,而后两人在宓家好一番折腾,也没能说服宓敬的母亲让月氏进门,甚至还要把月氏配给府里的牛夫。 没办法宓敬只能带着月娘私奔,这一走就是两年,两人私自成了婚,却不为宓家承认,宓敬辗转带着月氏来到安阳县,凭本事考入书院,想走科举这条路给自己和月氏谋个前程。 月氏和宓敬之事,在安阳县原本是无人知晓的,谁知他们清明的时候,月氏刚怀了孩子,宓敬想悄悄带着她回去祭祖,告知祖先,却被周玉才看见,周玉才见月氏美貌便稍加打听了一番,两人的事在宣县很出名,一打听就全知道了。 于是,周玉才便惦记上了月氏,因为他知道就算自己真的把月氏怎么了,凭着月氏在宣县的名声,也不敢宣扬出去。 听完这些,林悠就更气了: “这个王八羔子,早知道刚才我铁锹就砸他脑袋了!” 月氏边哭边拉着林悠的手叹气,林悠见她精神很差,有心安慰,将放在前襟衣袋中的红荷包取了出来。 “别提那混账东西了,估计短时间内他不敢来的。姐姐瞧瞧我给孩子准备的长命锁,是我和我相公的一份心意,姐姐别嫌弃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