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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怕,我今儿个是在府里待的有些乏了,出来权当散心罢。”她的声音娇软,真如山中清泉,谷中黄鹂一般。 吴掌柜低声诺诺,应了声“是。” 有一身着藕色比甲的大丫鬟对着他福了福身,把一卷书稿交到他的手上。 那封面的字迹瘦硬有神,用笔细劲,上书几个大字:白蛇传下,乐浪楼主著。 竟是外面才子万金难求的乐浪楼主亲笔! 吴掌柜连忙揖手说,“岂敢这般劳烦大姑娘!大姑娘若是写好了,只管打发人通传一声,我亲自去府中取就是了!” 季岚熙只瞧了瞧那些个四书五经,女戒女训,便直直地往放着神鬼人妖的杂书架子去了。 她捡起一本当下时兴的书生私会牡丹妖的话本,懒散地翻了翻,“最近有没有稍能入眼的?” 吴掌柜道,“近年的神怪话本,莫不是按照大姑娘写的来胡编乱造一番,换汤不换药罢了。” “也是,这些书生写出的东西腐臭难闻,倒叫让人败坏胃口。” 季岚熙轻骂,眉间微蹙,一副不忍卒读的样子,她抽出几本游记戏曲,也不等掌柜再说些什么,大丫鬟月明便接过书,扶着她出门去了。 身材高壮的番子往柜台上丢了几两碎银子,紧随其后,吴掌柜仍向来时一样,深深长拜送迎。 只留下站在门前等待的一干人等面面相觑,忽地有人在人群中暗声骂道,“呸!什么玩意儿,阉狗!”言语之间,大为不齿。 他旁边的人缩了缩脖子,低斥道:“你命不要了?”语罢,众人这才鸟兽作散。 马儿拉着小轿,往季府驶去。 季岚熙懒懒地靠在软垫上,翻动手里的书卷,似看非看,月明见她好像乏了,在酸木匣子里取出一串水灵灵的葡萄,捡了一个送到她唇边,“这是老爷昨个儿夜里刚从宫中命人送来的,小姐尝尝。” 季岚熙把话本放到一边,就着手指吃了一颗,甜蜜微酸的感觉在舌尖绽开,在古代的葡萄可不像现代那么甜,大郑的葡萄主要用来酿酒,直接吃怕是要酸死个人。 这样好的葡萄,必然是禁内贡品了。 季岚熙其实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大郑人,而是穿越到了一本名叫《铅华尽》的小说之中,实际上这个 人物在原文只是个女配,而且是一个从头到尾都在做小BOSS给女主送分的女配。 女主沈婉若原本是一个平民百姓家中的女儿,由于姿容秀美,被狠心的兄嫂当成扬州瘦马献给当地的巡抚,巡抚又把她送给了南巡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季盛。 是夜,沈婉若在房内哭诉自己的身世,她的容貌与季盛的养女季岚熙有几分相似,不知道怎么的就说动了这位东厂的煞神,把自己收为义女。 成为义女之后,沈婉若侍奉义父尽职尽孝,贤名在盛京远扬。而季岚熙则是刁蛮任性,对这个妹妹动辄打骂,沈婉若在孤苦无依的情况下偶然遇到肃王赵衍,两人私下相授,但季盛却把季岚熙嫁给赵衍,而把沈婉若嫁给了瑞亲王做侧妃。 后来的三子夺嫡之中,肃亲王赵衍手刃自己的两位兄弟,坐上了皇帝的宝座,恶事做尽的大太监季盛失势,被斩杀于菜市口。季岚熙怀孕暴死,又不为新帝所喜,死后只卷了个铺盖就送到城外的乱葬岗里了。 沈婉若则苦尽甘来,被赵衍迎回宫中做了贵妃。 而季岚熙的作用,就是作为一个促进男女主相知相恋的棋子。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到头来空给他人做嫁衣裳。 “小姐是在为沈小姐的事而发愁?”月明问。 自从那个沈小姐来了,大小姐白日里做事都是懒懒的,打不起精神的样子。也是了,老爷平时那么英明的一个人,怎么就突然糊涂了呢!哪有能随随便便收外面的女儿做义女的! 她倒是完全忘了,季岚熙也不是季盛亲生,太监又哪能生出来孩子呢,季岚熙是季盛二十五那年从养济堂收养来的野婴,太监无儿无女,又未免寂寞,就会认一些义子义女,在自己死后摔盆烧纸。 不过季盛和季岚熙的样貌,见到的人没有一个不说像的。两个人都是圆脸蛋细眼睛,连鼻子挺的模样都相似,又聪明伶俐,站在一起的时候就像一对儿嫡嫡亲的父女,季盛也是爱极了这个女孩,请宝华寺的高僧为她每日诵经烧香。 高僧曾给她解签:“小姐此生必有异人之处,善多则高门贵女,恶多则混世魔王。” 现在看来,那高僧真真是法力深厚。 季岚熙抬眼吃吃笑道,“我愁什么,爹既然喜欢,就让他养着去,左不过日后多添一份嫁妆罢了。” 她现在一副无忧无虑的小女儿情态,任凭谁人也想不出是能让老僧说出“混世魔王”四字箴语的孩子。 “是了。”月明俯下身来给她敲腿说,“任他谁呢,不姓季,也就作不得数。” 沈婉若虽被季盛收为义女养在府里头,可一直未改姓,谁亲谁疏一目了然。 她又拍手称赞季岚熙新写的话本:“大姑娘的做文愈发好了!满盛京谁不谈乐浪楼主的《白蛇传》,比如府里的杨管事,我去领月例的时候还在看他叹那法海和尚太狠 心,就连我来了都不知道呢!” 季岚熙自号乐浪楼主写话本这件事,除了父亲季盛的默许,府里也就只有打小在她身边长大的两个大丫鬟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