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页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是好的趋势。 晚上回家之后,虎妞就要穿顾明辉寄来的小裙子。 刘茵他们也没什么睡意,任由她折腾。 看她穿着小裙子,刘茵让郑向东将相机拿出来,咔嚓咔嚓给虎妞照了好几张单人照。 灯下看美人只会越看越美丽,虎妞还小,但也是个小美女,在灯下拍出的照片别有趣味。 虎妞尽管出生在农村,她拥有和知道的东西比城里大多数孩子都要多。 “妈妈,把照片洗出来之后,能给顾爷爷和明辉哥哥寄去吗?” 刘茵捏了捏她的小脸:“当然可以。” “那我要在照片出来之前给明辉哥哥写信,告诉他裙子很漂亮,我喜欢。” 郑向东放好照相机之后,将她抱了起来:“你现在赶紧睡觉,明天才有精神给明辉写信,爸爸抱你去睡,好吗?” “好,谢谢爸爸。” 第二天早晨,郑向东去上工,就看到满脸疲惫的大队长。 大队长一出现,身边就围了不少人:“大队长,郑伟咋样了?” 大队长摇头:“没救过来。” 没有人为郑伟惋惜,反而纷纷说起郑伟死了,罗红就是杀了人,杀的还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肯定得判刑。 要是换做别人,郑向东可能会同大队长说几句,但是郑老五的家人,他没兴趣。 从这天开始,队里当儿子的人全都更加孝顺自家老娘,就怕老娘一个相差,跟罗红似的举刀相向。 特别好笑的是虎妞也不知道在外头听见了什么,回家后就像个跟屁虫似的跟着刘茵。 只要刘茵动手干什么,她总想伸手帮忙,特别是晚上的时候,看刘茵泡脚,还主动搬来小板凳给刘茵洗脚。 郑向东不吃醋,却很奇怪:“虎妞,怎么突然给妈妈洗脚?” “泥蛋说他们都要给妈妈洗脚,帮妈妈做事,感谢妈妈不杀之恩。” “……” 这些都是罗红砍死郑伟后的后遗症,郑向东知道村里许多子女都后怕,没想到小孩子们也被传染了。 刘茵闷声笑出来“好啦,你已经给妈妈洗脚了,赶紧让爸爸带你回屋。” 虎妞走之前还特意找刘茵确认,是不是不会像那个砍孩子的妈妈一样对她。 知道她得到刘茵肯定的答复,才肯回自己的房间。 当初盖这个房子的时候,他们只盖了一间卧室,有了孩子之后,就将以前的仓房改成了虎妞的卧室,里头加了炕和座椅板凳,留意还专门给她弄了个衣柜。 虎妞三岁之后就开始自己一个人睡,起初会怕,慢慢的也习惯了有自己独立的空间。 郑伟死了之后,队里又来了两拨接人的人,宋岩是先被接走的,老谢是最后一个。 平反不会事先通知,所以他们走的都很匆忙,只和刘茵剪短的告别之后,带上这些年积攒的家当离开。 老顾走的时候,因为顾明辉,所以虎妞伤心的不行。 看到宋爷爷和谢爷爷一个接一个的离开,虎妞越发高兴不起来。 万幸的是老宋和老谢都是本省人,恢复以前的工作也都在本省,比起去京市得几天,去市里和省里容易得多。 谢国枢和宋岩也保证,等他们回去之后,一定接虎妞去玩,虎妞的心情也才好了一点点,就一点点。 下放的人能平反,作为朋友,郑向东和刘茵都挺为他们高兴,然而心中不舍是难免的。 让他们更悲伤的事是,在一个早晨,郑向东如常去看旺家的时候,发现它已经沉睡不醒,而满满也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趴在它身边。 刘茵知道后很平静,尽管在这个世界待了十几年,可她心里还保留这那个看惯生死的她。 旺家走的很平静,郑向东和刘茵直接将它葬在了他们房子旁边的一棵大树下。 就算旺家离开,它也永远和他们在一起。 即便郑向东和刘茵以后去外面发展,可这里永远都是他们的根,老了之后,依然会落叶归根。 虎妞早就懂死了是什么意思,先有三位爷爷和顾明辉离开,后有旺家永别,她第一次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郑向东埋葬旺家,虎妞就抱着刘茵哭的小脸通红。 或许刘茵还是高估了自己,她以为自己内心会很平静,但看到闺女外露的情绪后,第一次发自肺腑的痛哭起来。 郑向东填平土坑后,顾不上拍去身上的泥土,一边抱一个安抚着。 最近,整个大队都知道郑向东一家心情不好,不是那几个下放的人离开,而是他们家养了十几年的一条狗死了。 有人说他们小题大做,死了条狗跟死了个人似的,但有人反驳,觉得他们重感情,养了那么多年,和家人有分别吗? 比起郑向东的那些家人,那条狗才更像家人,情绪不好才是正常。 看虎妞情绪低落了好几天都没走出来,郑向东只好搬了个板凳,坐在虎妞身边。 刘茵也蹲在一边,听着他们父女说话。 满满也是没什么精神的趴在一旁。 “还记不记得谢爷爷给你讲的故事?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我们本来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总会有分别的一天,有分别就会有相聚,只要我们都还在,一定能再见到。” 想到最近种种,虎妞的眼泪哗啦流下:“爸爸,为什么我们不能一直在一起?我想爷爷们,也想明辉哥哥,更想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