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员工。 时乐眼皮子忽然跳了跳。 他接过范无救整理完手写的汇总,一行行看过去。 “这车员工,都是薄氏集团旗下公司的。” 他语气发冷:“昨夜里,薄闻时也被人篡改了命数。” “是有人在冲着薄氏。” 而且,这么多人命,不管排查出来结果如何,对现在掌权着薄氏的薄闻时来说,都不好向公众交代。 时乐人并不傻。 他想着死的那些人,还有薄闻时的身体…… 一个可怕的阴谋,在他脑海里成型。 时乐大脑飞速运转着,越想越觉得他的猜测估计是八九不离十。 “范大哥,于鲁呢?” 于鲁既然也参与了进来,且负责谋害薄闻时,那么,兴许可以从他嘴里套出更多话来。 范无救脸色一僵:“我刚想跟你说,于鲁的魂魄,还没到黄泉,就忽然烧了起来。” “他已经魂飞魄散了。” 时乐:“……” 时乐瞪大了眼睛:“他的魂魄被人动了手脚?!” “应该是这样。” 时乐气的直上火,昨天他赶去的时候,于鲁的魂魄的确是藏起来了一会儿。 就那一会儿的功夫,竟然被别人动了手脚。 时乐觉得自己受到了挑衅。 他深呼吸一口气,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不管这是谁干的,我都跟他没完。” 时乐在山上顺风顺水的长到了十八岁,一下山,万万没想到这世道会有这么多的丑恶。 他又把范无救整理的资料看了几遍,最后,用手机搜索了薄闻时的公司,带着一肚子气去找人。 公司那么多员工出事,不用猜,社会舆论肯定大。 据昨晚死去的那些冤魂招供,他们是公司组织团建。 团建地点,还是他们自己一致选出来的。位于城郊的一处天然温泉,那地方口碑也很好,不少人打卡。 舒舒服服泡完温泉,他们准备回房间休息,可房间失火。 所有的房间都无法入住,在温泉老板的道歉赔礼下,他们只能连夜从城郊回来。 客车也是温泉老板自己的,甚至,温泉老板自己也上了那辆车。 并且,在事故来临时,第一个死在了驾驶座上。 温泉老板在崔判官的审问下,说他开车的时候,眼前的路上出现了好几个小孩儿,为了躲那几个小孩儿,他条件反射的打了方向盘。 再然后,惨祸发生。 时乐揉揉额头,把脑海里那些事暂时压下。 他刚到公司门口,就看见门口已经围满了人。 “我女儿她还有两个孩子啊!她是单亲妈妈,她这一走,孩子可怎么办啊?!” “无良公司,还我儿子的命!” 昨夜里遇难员工的家属,此刻,全都坐在公司楼下,痛哭着。 而在那些家属身旁,是扛着摄像机的记者们。 他们想进入公司采访,却被层层保安给拦的压根闯不进去。 时乐看着这架势,敢肯定只要薄闻时一出来,绝对能被这群人,尤其是那些情绪悲痛的家属们给生撕了。 他绕过那些人,连跑带飘的进了公司。在顶楼办公室里,直接穿门而入。 看到坐在办公桌前还好好的薄闻时,时乐松了口气。 “薄闻时。” 他凑到薄闻时跟前,叫了他一声。 薄闻时抬眸,目光在看见突然出现的时乐后,微微动了动。 “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时乐脱口而出道。 薄闻时由着他看,片刻后,淡淡道:“看完了么?” 时乐摇摇头又点点头。 薄闻时皱眉:“什么意思?” 时乐老老实实的回道:“没看够,可不看了,有事找你。” 薄闻时:“……” 薄闻时对他随时随地的直球,继续视若无睹。 “说吧,什么事?” “你公司里那些死去的员工,他们的魂魄都在地府。” 时乐知道,撩人也得分场合。眼下这时间点儿,完全不适合。 将自己知道的所有事,都尽数告诉薄闻时后,时乐巴巴的看着他:“你现在有什么想法吗?” 薄闻时听他讲完所有事,那张俊美的脸上,表情沉了沉。 “就算他们出事是意外,可这么多人出事,大家肯定会针对你的。” 时乐提醒道:“你有没有什么准备啊?” 薄闻时修长好看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的扣着桌面。 半晌。 他淡淡道:“接下来的事,我会处理。” “可这次冲你来的人明显会很多邪门歪道,你身边都没有人能好好保护你。” 时乐小声叭叭:“昨晚上说能帮你把命改回来的大师,我都搞定了他还没好。” 看这工作效率,估计道行也够呛。 他叭叭完,见薄闻时也没说什么,鼓了鼓脸颊,也不知道还该怎么叭叭了。 陪着薄闻时在公司里工作了大半天,见他没什么危险,时乐这才又回铺子里,跟范无救还有崔判官他们接着商议怎么找出幕后黑手。 从白天忙到黑夜。 时乐还跟着范无救又勾了几个魂,完成了今日任务指标。 等都结束后,他苦兮兮的又去了别墅。 “做阎王这么辛苦的吗?” 时乐抬手搓了搓脸,怪不得爹爹想退休。现在他也不想干了。 回到客卧后,他没急着见薄闻时,而是把身上的无常服给脱了下来。 都穿两天了,虽说范无救说无常服不用清洗也不会有任何味道,一件无常服能穿很久。 可时乐心理上还是觉得它脏了。 把无常服脱下,他就不能再钻墙。不过,脱掉之前,他悄悄往隔壁看了眼。 薄闻时没在床上,听声音是在浴室里洗澡。 时乐脑补了下薄闻时洗澡的样子,可由于还从来没见过薄闻时衣服下的身体,所以,脑补半天也脑补不出东西。 “算了,等我洗完澡再去看。” 时乐打定主意,今晚上就跟薄闻时坦白他搬到这里的事儿。 坦白前,他去浴室里又泡了个顶奢侈的澡。 把浑身都洗的香喷喷后,时乐抬抬胳膊蹬蹬腿。 “真可口。” 他自己给自己吹了波彩虹屁。 可能是时贺养的好,也可能是时乐天生的好皮囊。 他本体生的可爱不说,化形后,那一身软嫩的皮肉也是白的晃眼,跟白玉似的。 时贺就不止一次说过,他这招人疼的小模样,往后也不知道要用来坑谁去。 时乐满意的摸摸自己,在心里回着他爸—— 我找到要坑,不对,是找到要过日子的人啦。 这么好看的身子,常年看小黄漫的时乐,自然知道该怎么耍心机。 他找了件睡袍,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腰带系的随意。 稍微蹭蹭,就能把腰带给蹭掉。 不止腰带系的松,时乐还把领口敞开着,露出好看的锁骨。 他的锁骨处有一枚小红痣,红的似血,惑人至极。 时乐听过一个说法,这种小红痣,是前世用情至深的爱人用血点上去的,为的就是来世还能再遇见。 这说法固然浪漫,可时乐却清楚,都是瞎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