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事先颁布的考试方式,大家日夜在一起同样的训练,完全公正的考试,最终留下来的人心安理得万般庆幸,走了的人心服口服依依不舍。 就连长孙涣、尉迟宝云等一批最初与秦慕白很不对味的人,虽然仍是对他提不起什么好感,但也只能在心中暗暗对秦慕白这家伙服气了。 三个月的时间,秦慕白完全成了百骑军中独一无二的至高统帅与精神领袖。他的权威已无人可以撼动,包括他的“敌人”长孙涣等人在内,所有人都不得不对他俯首服气。 经过了一些日子的休整与调配之后,新的百骑终于可以正式上任了。 李世民对这一支百骑军队的期待与偏爱,超出寻常。他下令兵器署的人连日加班加点,赶制了一批最为华丽与高档的铠甲兵器,做为百骑独有的特殊装配分发了下来。 清一色的金色明光甲,白袍白缨,每副衣甲头盔都能清晰的印出人影。与众不同的是,每副铠甲的左边胸甲和军刀的刀鞘刀身上,都铭刻了一只象征百骑的“麒麟军兽图腾”,同时这也是他们勋章与勋官的标志。 而秦慕白这个百骑最高长官,除了黄金甲等物,还特赐了火红的印有麒麟的金丝战袍。而且他的战袍之上,还有一只金龙五爪的爪子——五爪金龙,这可是皇帝专用的旗帜的标志。这也就成了秦慕白这个百骑使的特殊标志。只要穿着这领披风战袍,他秦慕白就可以皇宫任何角落畅行无阻,可以带刀呆在皇帝身边,可以为了保护皇帝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比如,在危急时刻果断拔刀先斩后奏,杀掉某个可能对皇帝造成威胁的人。 如此说来,百骑使的地位身份与职能权柄之特殊,已经足以让当朝的一些名臣大将们眼红嫉妒和心头忌惮几分。 名臣大将们,那也只有眼馋和忌惮的份儿。他们心里都清楚,皇帝组建这么一只新军时,全部选用的都是年轻的新人,用心和目的都是十分明确的。首先,皇帝选人时,都是在仕族门阀里选。将大臣大将的孩子们留在自己身边当职,这对拉拢、团结和控制那些臣子,可是极有好处的。 再者,年轻人,多半涉世不深心思比较的简单,容易调教和洗脑,让他们绝对的忠于皇帝。而那些在官场上混了十几年几十年的大臣将军们,则不行。他们都混得太久了,个个是人精。而且满朝的大臣的家族之间,谁不是和盘根错节交从甚密,彼此之间私交怨恩更是不少。 这样的人太复杂了,想得太多,办起事情来思前想后举棋不定,脑子里装满了利害关系。而李世民所要的私人护卫,该是一只杀伐果断唯皇帝之命是从的队伍。不需要圆滑与世故,唯一的要求就是——服从! 所以,秦慕白献给李世民的百骑,让他非常之满意,这与他的初衷不谋而合,甚至还远远高出了他的期待。 夏日的某一天,百骑终于正式亮相,粉墨登场。 这一天皇帝早朝时,秦慕白和副使长孙涣,带着一百人的百骑队伍,来大明宫迎皇帝圣驾,前往太极宫太极殿,上朝。 皇帝乘龙辇,秦慕白和长孙涣这两名百骑军官,荷甲佩刀左右登上龙辇侍辇。百骑将士们围在皇帝的身边,外围才是金吾卫的士兵张打着皇帝的旗号,数百人浩浩荡荡的往太极宫而去。 往日,这些任务都是金吾卫的。现在看到一队百骑军士把他们与皇帝隔开了,金吾卫的人难免心里不痛快。可既然都是御林军,他们也都知道百骑在皇帝心目中的特殊地位,同时对百骑的厉害也是有所耳闻。所以,不痛快归不痛快,他们可不敢表示出任何不满来。 “有什么办法?人家有牛的资本!” 皇帝上朝了。秦慕白和长孙涣,落后于皇帝一步,先于司礼宦官之前走入金銮殿,就在殿前执刀叉腰站立。其他的百骑将士,则佩刀立于殿内殿外,为李世民提拱最近的保护。以往,这个职能该是由千牛卫来履行。现在,千牛卫的将士被差到了金殿之外的龙尾道上站岗放哨。御林军中人数最多、名气最大的羽林卫,则是布立在太极宫的四周,五步一哨十步一岗,整个皇宫里戒备非法之森严。 正如皇帝所说,以后不管他身边的戍卫部队如何更换,百骑永远是离他最近最贴身的。 文武百官陆续步入朝堂,都把眼光投向了刚刚粉墨登场的百骑,更加关注站在皇帝跟前的秦慕白与长孙涣,这两个离皇帝最近的臣子。 眼下,秦慕白不可能认识这满朝文武中的所有人。当是,所有人都毫无疑问的认识了他。 朝堂议事,臣子们一一奏本。这时,秦慕白也记住了几个声色赫赫的人物。譬如声名赫赫的贞观名相房玄龄。早年李世民还是秦王时,他身边最重要的三个谋士,一个是他的内兄长孙无忌,另外就是“房谋杜断”——杜如晦和房玄龄了。 杜如晦早在六七年前就已经病故。现在,足智多谋又稳重忠诚的房玄龄,就是李世民最为信任的臂膀之一。 房玄龄今年五十出头了,生得那叫一个慈眉善目,个子不高也比较胖,说话不急不徐沉稳有力,见识说法总给人一种一针见血眼光独到的感觉。短短的一个早朝,他就得到了李世民好几次的口头夸奖,说他深谋远虑忠诚谋国,当为百官之表率。 秦慕白站在金銮殿前护驾,虽然没有参政议政的权力,可是皇帝和这些人商议的事情,那可是一字不漏的全听在了耳朵里。 听这些当今天下最有见识和能力的政客们议事,秦慕白感觉这比读上万卷书都要收获。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可遇不可求、有钱也进不来的当今天下最高学府。所以他有时在想,我就算是一枚灯芯,整日在佛佗的座前听经讲佛,那也总有一日会领悟成精修为有成。 朝会散了,皇帝率先离场。秦慕白和长孙涣跟着皇帝身后,从金銮殿侧面皇帝专用的龙门而入。而其他的文武大臣们,则是排成整齐的队伍,从正门整齐的鱼贯退出。 下了朝堂,李世民径直来到武德殿御书房,批阅了一些奏章。这个时候,秦慕白这个最高长官就可以“自由活动”了。百骑实行的是典型的“三班倒”。三名副使,每天准时交接班次前来上岗。秦慕白这个正使,如果没有皇帝的特殊任务指派,那就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工作。可以亲自带队上岗,也可以在百骑营地里处理其他的军务。 而且,百骑也有严格的休假制度,保证每一名将士每月都有几天的休假时间。总的来说,这份工作虽然紧张又严肃,但也还是张驰有度的。 傍晚时分,秦慕白和程怀弼带着一队人,来武德殿交班,准备护送皇帝回后宫用膳歇息了。 现在的后宫,就是整个大明宫。长孙皇后已经不在了,其他的四妃九嫔人等,全都分殿住在这里。另外还有住着宫女宦官的掖庭。平常,哪怕是宰相非蒙皇帝传召也是轻易不敢到这里来的。 今天是百骑上岗的第一天,因此秦慕白有意将百骑的每一个工作岗位都熟悉了一下。 皇帝进入大明宫后,先是到含元殿用膳。这时候,传说中皇帝亲自抚养的小皇子李治与小皇女李明达出现了。 李治,历史上李世民的接班的高宗皇帝,现在还只有十岁,未成年的小屁孩子一个。李明达,则是李世民一向最喜欢的女儿,长孙皇后亲生,与李治是一对同胞兄妹,今年还只有四岁。 初见这对兄妹,秦慕白也只晃了一眼,李世民就抱一个牵一个走进了内膳房,在宦官宫女们的服侍下用膳享受天伦之乐去了。秦慕白也只能带着人门外候令。天色渐黑时,晋王李治与晋阳公主李明达,被奶娘领走。忙碌了一天的皇帝李世民这才离开含元殿,前往妃子们居住的后殿而去。 第47章 宾至如归 跟着李世民,秦慕白等人就进入了‘乱花渐入迷人眼’的皇帝后宫。这里,就是大唐天下美女最集中的地方了。哪怕是一名小小的宫女,那也必定是国色天香级别的。说不定哪一天被李世民心血来潮一时瞅上,那就能被宠幸一回。若是不小心怀上龙种,从此可能鸡犬升天。 秦慕白越来越认为自己说的那句话,就是真理:这天底下,就是越出色的雄性占有越多的雌性。 “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再加上这些宫女使女,后宫三千佳丽可能真不是个虚数了。李世民,他就不怕铁杵磨成针?”秦慕白心中,有些恶搞的想道。 今晚,皇帝驾临太和殿,宠幸杨淑妃。 杨淑妃,也就是前朝皇帝杨广的女儿、李恪的母亲杨氏。这个血统尊重的女人,在李世民攻克洛阳时被他收入怀中,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算来,她也是三四十岁的女人了,可是依旧十分的得宠。 据闻,当年长孙皇后在世时,当然是独一无二无可取代的最受宠的女人,同时也是皇帝最重要的贤内助,甚至李世民把她当作是无冕之宰相来对待;而紧随其后的,便是这个杨淑妃了。 杨淑妃出身皇族,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知书达礼温文而雅,当然最重要的是国色天香的姿颜。 大明宫里,是由监门卫来戍卫,戒备相当之森严。各处宫门宫殿,都有岗哨,整个皇宫里彻夜灯火通明。而李世民所在的太和殿,则由百骑戍守。任何人要是这时候敢不听召唤接近这里,就有可能被百骑不问情由的秒杀。 黎明时分,长孙涣和尉迟宝云带人来换岗了。秦慕白和程怀弼带着值了一夜夜班的将士们回到营里,呼呼大睡。 百骑第一天的正式工作,算是结束了,没有出现任何的差错。从秦慕白以下,大小的将佐都暗吁了一口气。假以时日,只要大家都习惯了这样的工作,那就一切走上了正轨。 秦慕白,也足有三个月没有离开军队了。再过几天,军队里就可以开始轮流安排休假了。秦慕白琢磨着,也是该回家歇歇了。这三个月来,手下的将士们哪一个不是被磨掉了一层皮。而他自己这个最高长官,时时要做表率,许多技能还要他来教,每一项技能都要比所有的将士出众,那就是练得最苦的。除此之外还有若干的军务政事要处理。 真是累毙了! 数日后,秦慕白获得了四天的假期。带着几名与他一起休假的将士离开军营时,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吁了一口气。 每个人都像是一根绷紧了的弦,终于得到了放松。 出了皇宫后,大家分道而走。秦慕白收的徒弟庞飞,执意要去秦家拜会一下“师公”秦叔宝,秦慕白也就由得他,将他给带上了。这些日子以来,机灵又肯吃苦的庞飞倒也的确没让秦慕白失望。这小子,时时想着自己是秦慕白的徒弟,那就必须比其他的人都要强。于是练得最认真最刻苦。再加上秦慕白私下给开的小灶进行特殊培养,他现在已经成了百骑军中出类拔萃的人物。 前些日子的淘汰考核,他的成绩就是名例前矛的。因此,有个被淘汰的队正职位,就由他来顶替上,也成了个小小的军官,在百骑当中也算是个人物了。 二人走到西市,牵马而行欣赏热闹的市集。军营里虽然不乏激情与热血,但毕竟有些单调与枯燥。出了皇宫看到这花花世界,秦慕白感觉自己像是乡下的娃儿进了大城市里,颇有点眼花缭乱的感觉。 “恩师你看,那便是‘天下第一酒’么?”庞飞指着一处大酒肆,极为眼馋与惊羡的说道,“大名鼎鼎啊!我曾听李君羡李长史说过。现在的长安城里,若是没有去过天下第一酒的,那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个人物。据说,这里是皇族王公、达官贵人、才子名仕、巨商大贾云集的地方。在这里面,哪怕是一杯普通的茶那也是外面的数十倍的价钱;哪怕是一名洗碗的婢女,也定是勾人心魄的美人儿;就算是给马喂的草料,也是极为精致考究,远比一般人家饭桌上的饮食要贵。” “哈哈,你小子满肚子花花肠子,就留意这些。李君羡那家伙,就不教你们一点好东西。”秦慕白抬手随意指了指那店面,“怎么样,想进去潇洒一回吗?” “啊?恩师你不是说笑吧?”庞飞咋了咋舌,“这里可算是天下最贵的酒肆了!咱们百骑将士的薪饷也算是高的了,但据李君羡说,我这个小队正半年的薪俸,也就只够在这里喝上一杯听上两曲儿的,还不能耗得太久。还是不要了吧,太贵了……嘿嘿!” “哈哈,轮得到你出钱么?”秦慕白把手一扬,“走,随我进去!” 庞飞狠咽了一口唾沫,把心一横:“恩师这么有兴致……徒儿请客就是!” “少废话,来。” 二人刚走到店前,一名小二迎上来。咋一眼见到秦慕白,他顿时瞪大眼睛弯腰下拜就打起了揖:“原来是秦公子!小人可是天天候、天天盼,总算是把您老给盼来了!快请,快请,今天可算是天下第一酒的好日子,东家也必然高兴得紧了!” “你记性眼神倒是好,就是废话太多。”秦慕白笑呵呵的将马鞭扔给那小二,随手给他几枚铜板,说道,“老规矩,最好的草料伺候着。庞飞,走。” 庞飞激动的小跑跟上来:“恩师,原来你是这里的大熟客啊!怪不得,嘿嘿!” “大熟客么?我也只来过一回。”秦慕白笑而不语,走进了酒肆里。 酒肆里好不热闹。大堂中就有不少人围着一个弹琵琶的艺伎,坐着喝酒。有不少人都喝得脸红了,个个一脸陶醉的神情,完全沉醉在琵琶曲中。 秦慕白不由得摇头一笑:这不是弹的《霸王卸甲》么?武媚娘啊武媚娘,真会赚钱! 二人方才站定,顿时好几个身穿胡服的标致美人儿就迎了上来:“呀!原来是秦公子!” “快!秦公子来了,速速去请知东家!” “快,上间雅席伺候!秦公子,这位兄台,快请!” “速去把三仙子一并请来!” …… 一群漂亮的男装美人儿,顿时忙开了。或跑上跑下安顿宴席,或去请人,或是脚前脚后的殷情伺候。那情形,活像她们是家里的婢子,而秦慕白则是归来的主人家。 庞飞这个十七八岁的初哥儿,突然一下见到这么多的漂亮女人,当时就有些愣了,脸红成一片。眼见这般情景,马上又惊诧得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恩、恩师,你跟这里的东家很熟么?” “嗯,还可以。” “这……徒儿身上带的钱可不多呀,要不把马卖了?” “那倒不至于吧?” “恩师你不知道么?‘三仙子’可是天下第一酒的三大顶梁红牌!三名美姬艺伎,漂亮美艳自不必说,那一手琵琶绝技,可是名动长安城啊!据说,当朝太乐属的曾属令,也只敢与她们平辈相称,不敢居于她们之前。还有听闻,好像皇帝都有意召这三名女子进宫演奏乐曲。我记得很清楚李君羡曾告诉我们,许多朝堂大员王公子弟们,慕名来请‘三仙子’过府奏曲,人家有时还摆谱不去。不少人只好亲自登门到了天下第一酒来赏曲,才发现原来有更多的朝堂大员和王公贵子,正在店子里面争抢三仙子献艺。所以,就算面子很大的人物花了重金,也最多只能请得一名仙子献艺啊!这这这,她们怎么一下……给恩师叫来三个?” “呵呵!什么三仙子,三个傻妞罢了!”秦慕白哈哈的笑大步朝楼上走。随行的两名跑堂美姬掩嘴吃吃的笑,对庞飞道,“这位兄台,你知道得不少嘛!你说得不错,就算是某个皇子来了,也未必就一定能一下点齐三名仙子同台献艺。因为有可能,正有另外的皇子或是宰相在听她们弹曲。但秦公子可不是一般人。他只要是来了就算是不开口,三仙子也是一定是要来拜见的。” “拜、拜见?”庞飞的眼睛已经直了,停了脚,一时忘了上楼梯。 “上来吧傻小子,不会叫你卖身的。哈哈!”秦慕白大笑不已。 两名美姬将秦慕白引到了最豪华最舒适又最幽静的雅阁内,对他说道:“秦公子,这是东家特意预留的雅阁,从来最接待最尊贵的客人。” “最尊贵?都有些什么尊贵的大人物来过呢?”秦慕白笑了笑,随意的问道。 “比如,太子少师于志宁、国子博士大鸿儒孔颖达、附马都尉长孙冲,房玄龄之子房遗爱,吴王李恪……还有魏王李泰。” 庞飞听到这一长串的名字,一时有些呆若木鸡。秦慕白听到最后一个名字,不由得稍一皱眉:“魏王也来过?” “是。”美姬回道,“而且是常客,来了不止一次两次。他对敝店可是最为关照得紧。” ‘还关照得紧?’秦慕白心中暗自咀嚼这几个字,心中暗道:这个李泰倒是手段多。他在皇宫里处于皇帝眼皮底下,不好与任何朝臣走得太近,除了那一次的会面也没再跟我打过照面。没想到,他却迂回辗转的把人情做到武媚娘这里来了…… [上首页小封推荐了,今日有加更,大家红票支持,谢谢!] 第48章 再见媚娘 [加更了,今日第三章,求红票!] 天下第一酒,长安最大的私家酒肆,如今远近闻名一等一的销金窟,富人贵人云集之地,今天引发了一场不小的轰动。 酒肆的三大顶梁艺伎,破天荒的头一次集体出现在大批宾客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