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页
书迷正在阅读:总裁与白月光、当恶毒男配和白月光互换身体后、白月光,有点方(穿书)、我成了圣尊的白月光、我泡了白月光[穿书]、真千金拖家带口回来的、反派的大长腿白月光、白月光追妻指南、朝思暮想的你、穿书我成为了背景板大佬
十岁的男孩,因为好动,跳脱,顽皮,个子长得很高,也只比自己矮一点,已经长到父亲的胸口了。此刻,他一直盯着那匹小马看,眼中流露出羡慕和渴望。 瞧见南浩宇迫切的神色,南思宸心里一软。 从小,他就对礼物什么的看得很淡,一般只要南浩宇喜欢的,他都会让给弟弟。 一匹马,也不过是件礼物罢了。 于是他抬眸,对詹姆士说:“爸爸,谢谢你送我这匹马,我很喜欢,可奥利弗好像比我更喜欢这匹马。要不,这匹马送给他好了。” “那你呢,不想要吗?”詹姆士走到他面前,温雅和煦地问他。 南思宸淡淡一笑,小小少年,已是风姿俊朗,“我可以等下一匹。” 闻言,詹姆士的眉心蹙了起来。 他伸手,按上南思宸的肩头,带着几分力道,“劳伦斯,有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你可以让给其他人,但是,对你人生至关重要的东西,你却必须得抓住。有些事,有些人,你不可以等,一旦抱着等待的态度,最终的结局便是错过,没有下一次。” 南思宸清俊的脸上闪过一丝疑惑,“爸爸,可这只是一匹马……” 詹姆士面色冷峻,“但这匹马的名字,叫‘伯爵’!” 詹姆士的一番话,如同烙印,深刻地印在了南思宸的心底。 从那时起,他就体会到,自己身为加罗米家族的长子长孙所必须担负的伯爵名号,以及名号背后不可推卸的荣誉和责任。 同样一番话,带给南浩宇的却是锥心的刺痛。 不过十岁的少年,却突然明白了,只有无关紧要的东西,他才可以和南思宸争;而那些至关重要的东西,伯爵的名号,家族的使命,光耀的荣誉,却从来就不属于他,哪怕只是一匹名叫“伯爵”的小马…… ------题外话------ 小可爱们,昨天的题目答案出来了,基本上所有的小可爱都答对了,恭喜! 有几个小可爱还翻了前文,做出了精彩的分析,棒棒的! 别走开,二更紧跟其后~ 第145章 她本就是这世间的独一无二(二更) 之后的两年,每当南思宸邀请南浩宇一起骑马玩耍,都被他冷脸拒绝了。南思宸也不以为意,总当南浩宇因为喜欢这匹小马而没能得到,所以不开心。 殊不知,小小的心灵已经带着某种难言的伤痛,会怨恨老天的不公,无法平分世上最美好的事物,而将之赋予了某些幸运的人…… 两年后,南浩宇满了十二岁,詹姆士也打算送他一匹马,可带他去了欧洲的好几场大型的马匹交易会,南浩宇都没有看中任何一匹马,总觉得没有一匹可以胜过南思宸的“伯爵”。 半年后,兄弟两放暑假,母亲南清茗带着南思宸去了华夏国老家的温城探亲,又带南思宸在华夏国四处旅游,增长见闻,而南浩宇却留在了自家庄园。 那个夏天,他跟着查尔斯跑遍欧洲看赛马,终于在西班国的一场赛马会上,看中了一匹两岁的银鬃马。 它的眼睛跟他一样是灰蓝色的,如宝石般晶亮碧透,睫毛长而浓密,好看又神气,一下子就攫住了他的视线。它身上的毛是油亮的栗色,脖颈上的那排长鬃毛却是银灰色的,醒目耀眼。它的四肢长而有力,每块肌肉的线条都是那么的优美,飞奔起来的时候,它四蹄腾空,如风如电,长鬃飞扬,姿势飘洒。 当时的那一场比赛,银鬃马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了其它所有马匹而夺冠! 因为太难得,查尔斯花了许多时间和卖家协商,最终以高价买下了那匹马。 “奥利弗,开心吗?”查尔斯宠溺地揉了一下南浩宇的发顶。 半年了,总算为他心爱的小孙子买到称心的小马,查尔斯也特别高兴。 “太开心了,谢谢爷爷!”南浩宇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银鬃马的鬃毛,马儿也温顺地向他靠拢,一人一马一见如故。 “呵,”查尔斯轻笑一声,心情舒畅,“爷爷早就知道了,自从劳伦斯有了‘伯爵’,你就想要一匹比‘伯爵’更厉害的马。” 被爷爷一语道破心思,南浩宇有点囧,小脸红了。 查尔斯将手搭在他肩上,语声清和,“奥利弗,你这匹银鬃马,可比劳伦斯那匹枣红马跑得更快!要不,你来给这匹马取个名字吧。” 南浩宇瞧着银鬃马昂首挺立,那么的骄傲,睥睨一切的样子,似乎任何贵族的称号都配不上它。 他眼珠一转,便有了主意,“爷爷,既然这匹银鬃马在比赛中夺冠,那我就叫它‘王冠’吧!” “哈哈,”查尔斯大笑起来,尔后朝他眨了眨眼,“奥利弗,王冠,可是压了伯爵一筹!” 南浩宇嘴巴撅了起来,嘟囔,“可是,爷爷,我就觉得只有这个名字跟它才相配!” 闻言,查尔斯敛了笑,神情郑重,“奥利弗,现在,你该明白一个道理了。” “什么道理?”南浩宇歪着头问。 “只要你把一颗心变得平和淡然,把眼光放宽放远,美好的事物处处存在。不要总在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上纠结,而是要想办法去寻找更好的。”查尔斯语重心长地说。 南浩宇抬眸,望着爷爷温和慈爱却又庄重严肃的脸庞,似懂非懂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