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斗将
时空一转,却说道刘霸道等人出阵指着天凤军所在方向哄笑的同时,一同起身的黄娜自然都瞧见了。 双方战阵虽然隔了两道壕沟,但直线相距也不过五百来步,加上狄县城前一片平坦,阿舅军阵前众人的举动自然是一览无余,以黄娜的智商又岂会猜不出刘霸道这些人为何哄笑,顿时便不爽了。 待听得阵前三声鞭响,也就瞧见天凤军上下都是一个激灵,肃杀之气瞬间便蔓延了开来。 “韩副,这元帅的三声响鞭可有什么说道?” 先锋营的营长罗士信与营副韩辉珍并列于阵前,见得黄娜突然打出三声响鞭便叫军气势一变,罗士信有些不明所以,忙也低声来问。 这韩辉珍来是芦山二期的女兵,正是“星辉耀中华”中辉字辈的女兵,可谓是从“凤”较早,也就听她低声笑道:“营长不知倒也不怪,此为三鞭令!平时作训时,若此令祭出仍未达标者,惩罚加倍。简而言之,元帅如今很是烦躁,那刘霸道怕是好不了咯!” 罗士信听得一愣,他的先锋营主要还是由隋军降兵组成,虽然有天凤军的教官指导作训,但日常的训练多采用的是隋军规制,毕竟这支部队的战场定位就是野战时阵前执坚破锐,攻城时攀墙登先,因此不用学习天凤军的枪盾强弩合击之术和神机箭以梨花枪的使用方法。 不过,韩辉珍倒也没有说错,黄娜如今的确是很烦躁,她今日早上四更便起身,原以为天色一亮两军便能开打,一日之间便能决出胜负。谁知道刘霸道的阿舅军居然这般磨蹭,竟是花了大半日的时间才出营列好阵型,看看日头已经是下午的两点前后,基本上也就是喝杯茶吃个饷食的功夫天就要黑了,这还打什么鸟战。 然后更叫黄娜烦躁的是,经过这么半天的观察,已然叫她看清阿舅军阵前猬集簇拥的好几万百姓,根本就不是被裹挟或者逼迫的,瞧着这些百姓一个个面无表情,手上还拿着棍棒、锄耙、竹矛等武器,并且周围并无什么人员看管,也就不难明白这些所谓的百姓,实际上已经见过了血,变成了所谓的“义军”或帮凶。 前几日因为阿舅军攻打滨州祸祸了周围乡村,而不得不逃难来到狄县城下的百姓,因为不曾作恶也没见过血,黄娜将他们捕获以后送回高密至少还能当成劳动力来使用,而眼下依附了阿舅军的这些人,只怕因为见过了血并且做过了恶,便再也不能算是良民了,肯定不能再把他们当成普通的劳动力收容。 便也说黄娜阵前打出三声响鞭,叫战场上的气氛徒然一变,倒也震住了场,引来了差不多盏茶时间的寂静,不过很快也就瞧见阿舅军阵前骚动起来,然后一个露出半拉胸脯,手上舞着一柄连杆战斧的壮汉,骑着一匹毛色纯黑的高头战马由阵中疾驰而出,来到两军阵前嗷嗷的叫嚷起来。 听他口音,说的应该是北地土话,听得黄娜一脸纳闷,不得不策骑转身回来,向列于身后的各营主官问道:“这人嚷嚷的什么?” 大伙左右看看,还是罗士信答道:“回禀元帅,此人乃是在邀战斗将。” “斗将?幼稚!”黄娜听了很是不屑,再说天凤军奉行的是现代冷兵器作战理念,讲的是团队协作,从来都不研究什么斗将不斗将的,便也听得黄娜喝道:“近卫营一连甲排出列,给我弄死他!” 随着黄娜的吩咐,便见一排身穿蓝衣蓝甲,头戴银色缨盔,肩披红色披风的女兵听命出列,但见这些女兵皆身穿改制过的女式裲裆铠,右腰下佩着短版横刀(刃长约一尺八寸)和箭袋、左腰携行具上扎着一排手榴弹(六枚),肩上背着一支成人大腿粗细的竹筒,并在后背上还架着一面二尺直径的铜质圆盾,盾牌的下面还有一个弓包,里面装着一把处于拆卸状态的折叠弓。 听得黄娜的吩咐,也就见女兵们列队而出,并将肩上的竹筒解下做好了战斗准备。 旁人或许不知,罗士信却是知道这支近卫营女兵们的武力十分强大,不但近战能够使用刀盾作战,远程也可用折叠弓和手榴弹进行打击,而最可怕的还是她们扛着的竹筒,这些竹筒里每支装着十八根飞火流星箭,射程不但是神机箭的一倍有余,射中目标以后还会爆炸,因此威力更是可怕。 听得黄娜的吩咐是要“弄死他”,旁人倒是没什么反应,罗士信反倒是急了,急忙出列拱手道:“元帅不可!阵前斗将乃是军中盛事,万万不可造次,末将自请出战!” 黄娜一想也对,这古代人似乎对斗将这种事很是热衷,自己要真是派几个女兵上去放上一筒飞火流星箭把这莽汉射成筛子,只怕能把这阿舅军给吓跑了,再说今天的时间也不早了,决战是不可能决战了,不如就让罗士信去斗斗将,消磨些时间也罢! “也好!你便去吧!” 当即黄娜摆摆手就许了罗士信出战,她倒是不怕罗士信去斗将会出什么意外,因为早前黄小刚招揽罗士信和秦琼的时候就跟她说过,这两人在历史上也算是赫赫有名,都是以武艺高强而扬名后世。 罗士信揽下这般活计也是暗中高兴,因为入得天凤军年逾以来,已然知道天凤军的军功之重,隋军比之自叹弗如,甚至如特等和一等的军功也可拿来换些紧俏之物,如义兄秦琼的前程,所以罗士信瞧见黄娜并不待见这什么阵前斗将之事后,便知机会来了。 旋即,罗士信忙也去后阵上了自家的坐骑黄骠马,提着一杆隋军制式的铁杆长枪便打马出阵。这天凤军的军服规制乃是男黑女蓝,罗士信所在的先锋营自然也是如此,穿着自然是清一色的黑色底袍和黑红配色的裲裆铠,而罗士信作为营长也不例外,身上的隋军制式明光铠也都染做黑色,只是头盔顶部的长缨被染做红色,披一身大红色的斗篷。 不过甲胄制式随了大流倒也罢了,兵器形制却没强求,于是罗士信便将自用的铁杆长枪涂上了一层烂银(也就鎏银,银在隋朝还是稀有贵重金属,价值与黄金差不多),使得长枪看起来好似一杆银枪。 但见得他身穿黑袍黑甲,骑着黄骠马拿着烂银枪出场,加上本就是帅俏俊朗、风姿绰约、人见人爱的少年郎,天凤军的女兵们顿时就纷纷发出山呼海啸的狼嚎之声为之打气鼓劲,嗨爆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