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页
书迷正在阅读:生逢宋代、长乐歌、你到底,有没有男朋友、我的丹田是地球、江山争雄、一路向北、爽文女主她不想爆红、才会相思(骨科1v1、sc、he)、向阳、紫雾弥漫
[196]《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97]《上海程都督应民政长来电》(4月26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按电文中夹注为手迹。又,应夔丞3月13日寄给洪述祖的是快信而非电报。由该信开头三月初九来函及十三号电均敬悉一句可知,应函系回复3月13日洪述祖燬宋酬勋位来电,而非先有应夔丞3月13日函,后有同日洪述祖燬宋酬勋位复电。当然,也就不存在一日内往来两电的情况。 [198]《宋案证据政府逐条辨明书底稿》(1913年4月底),稿本,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至公:《刺宋案证据之研究》,《亚细亚日报》1913年5月1日,第1页。 [199]廖大伟:《袁世凯不是刺宋主谋考析》,苏智良、张华腾、邵雍主编《袁世凯与北洋军阀》,第568页。 [200]廖大伟:《论民初帮会与社会的紧张;以共进会与刺宋案为中心》,《史林》2005年第1期,第65页。 [201]张永:《民初宋教仁遇刺案探疑》,《史学月刊》2006年第9期,第4344页。 [202]朱怀远:《宋教仁被刺案真相考辨》,《民国档案》2010年第3期,第79页。 [203]《应夔丞致洪述祖信》(1913年3月13日),见《宋案证据之披露》,《民立报临时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3页。 [204]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六续),《民立报》1913年5月8日,第2页。 [205]蔡世襄:《赵秉钧与应夔丞同谋之铁证》,《民立报》1913年5月9日,第2页。 [206]《宋案证据披露》,《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2页。 [207]蔡世襄:《赵秉钧与应夔丞同谋之铁证》,《民立报》1913年5月9日,第2页。 [208]超然百姓姚之鹤:《宋案证据平议》(续),《时事新报》1913年5月12日,第1张第1页。 [209]按应欲杀宋,中间是否有个人恩怨,尚可进一步研究。曾有报道谓应夔丞任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庶务长兼下关兵站站长时,自以有功光复,骄恣跋扈。宋遯初时为法制局长,不善其所为,曾面斥之。后应夔丞落职,疑宋构陷,恨之刺骨,有lsquo;不杀某不瞑目之语。既而,宋组织国民党,独排斥共进会,不令混入,应尤怀怨愤。(《宋案悬谈》,《时事新报》1913年5月6日,第1张第1版)然而,据应夔丞讲,他与宋教仁在南京时仅见过一面,颔首而已,两人之间并无私怨。另据时任孙中山侍卫郭汉章回忆,应夔丞随中山先生到南京来,千方百计地把总统府庶务科长搞到手以后,更是唯我独尊,目中无人。遇有中山先生革命老友,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叫他招待,他竟对来的华侨说:lsquo;临时大总统府倒象你们的两广会馆,只要来了,有得住,有得吃,什么都不愁。来访问总统的华侨们便向总统反映说:lsquo;此人万不可用,不但撤职,还要查办。中山先生为了团结陈其美的关系,仅仅把他撤职,让他回上海去。应居然要挟总统说:侍从队四十名卫士,是他从上海带来的,应当仍由他带回上海去。并要郭汉章下令把40人带回上海。郭不愿回上海,应竟拿了4支左轮手枪,交给4个亲信卫士,要他们找机会把郭打死。郭得知消息后报告禁卫军总司令洪承点,洪打电话给陈参军要他报告总统,总统立刻指派秘书长胡汉民处理此事。胡汉民了解情况后,下令把四支左轮手枪没收,并传应去,大加训斥一番,教他好好改过自新。(郭汉章:《南京临时大总统府三月见闻录》,《辛亥革命回忆录》(六),第295296页)据此,曾经训斥应夔丞的并非法制局局长宋教仁,而是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在应夔丞所写革命履历中,也曾提到他担任庶务长时,会中山兄孙眉至宁,从卅余人,径居公府,(夔丞)以窒碍诸多,强令遣出。(《应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时经历上大总统呈文底稿一》(1912年),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22)又说:中山兄来,驱逐之,因带人有三十余人之多。(《应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时经历上大总统呈文底稿二》(1912年),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06)照此看来,郭汉章的回忆比较可靠,应夔丞并未受过宋教仁面斥。又据《胡汉民自传》云:庶务长沈〔缪〕某,自称内务大臣,招摇于外,又强役民间车马,不予值,余执付江苏都督庄思缄诛之。继者为应夔丞,兼卫队长,渐跋扈。余欲并诛之,先生(指孙中山;引者)不可,乃褫其职,而以朱卓文代。(《胡汉民自传》,中华书局,2016,第100页)此亦可证与应夔丞关系不睦的是胡汉民而非宋教仁。 [210]《第四十件 应夔丞寄洪述祖信三纸信封一个》(1913年3月13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132页。 [211]《答匿名氏驳词》(1913年3月15日),郭汉民编《宋教仁集》下册,第567568页。 [212]《宋案证据之研究》,《神州日报》1913年4月27日,第1页。 [213]孤愤:《互相诿过之大文章》,《时报》1913年3月11日,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