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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瘴折腾七天七夜几乎没有睡过一个踏实觉,即使铁打的身体也扛不住,更何况他是个年过七旬的老人。 这一觉每个人都睡的很香,当人们醒来时发现另一辆马车空荡荡的。 曹时、刘陵还有王孟不见了! 丁公暴跳如雷:“人呢?叫你们看好人,怎么给看丢了?把曹时给放跑掉,我们岂不是白死那么多人!还愣着干什么,都给我追啊!” 刺客们一脸蜡黄,望着白茫茫的毒瘴踌躇不定,有些树林完全枯死的焦黑颜色,还有不知名的虫子成群结队的趴在上面,有时会劈哩啪啦的掉下来非常恐怖,刺客们不敢追。 “丁公!卫右渠病的厉害,必须尽快走出五岭接受更好的治疗,你们体内的毒瘴之气也绝非几口槟榔能完全祛除的,在这儿多待一刻钟就多一分死兆,跟着我走出毒瘴区再找机会追他们也不迟,能走出五岭的就那几条路,只需要打听附近的村庄很快就能知道。” 赵婴齐的态度变了,从被迫合作转为了主动合作。 丁公面露喜色:“可是他们跑远了该怎么追?” “两条腿跑不快,带着淮南王女刘陵也不会快,何况无论他们跑多远,终归要到村庄旁露面,五岭附近的村庄都属于南越国,您就放心好了。”赵婴齐信誓旦旦地说道。 第201章 越人与占人 青山不改水长流,明月依旧星渐稀。 他只记得几句诗词,大概是一首离别的诗词,放眼望去绿水青山一片青碧,碧空如洗空气湿润。 身后的云山雾罩早已远去,嘴角品尝着咸腥的湿气,轻柔的风吹动发髻,仿佛五岭间的恶梦从未出现过。 山脚下密林间,曹时坐在青石上磨刀,赤着胸膛被海风吹的黧黑,在山间走了一个月皮肤就变黑不少,身后挎着属于自己的一石二斗战弓,箭袋里只有十几支自制的箭矢。 刘陵挎着竹篮子在竹林旁挖竹笋,手里攥着一根匕首做铲子,那是逃跑的当夜从死去的刺客手中摸来的防身武器,平时还作为挖野菜和吃饭的工具。 她的皮肤还是那样白皙,头发简单的挽起个椎髻,秀眉微蹙似乎在烦恼着竹笋头好难挖。 倘若身在长安城,周围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刘陵素面朝天秀眉皱起的惆怅表情望着长安勋贵,一定会引起巨大的轰动。 只可惜身在青山下,竹林旁溪水潺潺,只一个不解风情的青年低头磨着雪亮的快刀,仿佛那是世间最美的事物。 嗷嗷! 一头野猪从竹林里钻出来,腹部留下一道深深的伤口,猩红的眼睛充满了疯狂。 刘陵吓坏了,双手握着匕首不由自主的往后缩。 野猪似乎发现眼前的人类女子,刨着猪蹄发出哼哼的嚎叫声。油光发亮的猪脑袋上两根獠牙冲着目标。 树林里窜出来的是头刚成年的野猪,个头硕大看起来得三百多斤,奔跑起来就像个狂奔的卡车,被獠牙一扎保准死翘翘,暴躁的脾气和强大的攻击性成为丛林中最可怕的杀手,成年野猪的威慑力甚至在老虎丛林豹以及黑熊之上。 “救命!” 刘陵的双腿酸软,挣扎的爬了半天没站起来,尺余长的锋利的匕首对于野猪来说就是个玩具。 油光发亮的野猪皮上覆盖着树胶和泥巴的混合物,那是野猪们蹭掉寄生虫得到的自然馈赠,北方野猪喜欢蹭松脂。南方野猪喜欢蹭树胶。更有趣的是这种畜生很擅长寻找树胶,大树的分泌物是杀虫的最佳手段,烂泥塘里打滚是野猪洗澡的习惯。 一头成年大野猪皮糙肉厚堪比犀牛,冲击力和杀伤力也不逊于犀牛。脾气暴躁程度也可以媲美犀牛。除了个头吨位略有不如。简直是个缩水版的犀牛。 野猪冲过了来。 刘陵吓的闭上眼睛,举起挖竹笋的匕首递过去。 噗哧! 噗通! 烟尘四起,冲来的劲风把她吹的东倒西歪。钗横发乱。 野猪距他只有几步之遥,头部的中箭奄奄一息了。 刘陵面色通红,气的丢下匕首直跺脚:“曹时,你又戏弄我!” 青石上,磨刀的青年头也没抬,背在身后的战弓解了下来,箭袋里少了一根羽箭。 “顽固的臭石头,不敢说话就装木头人,哼!” 刘陵气呼呼的把打翻的笋子一个个捡起来,今日三餐的蔬菜就落在这些不起眼的笋子上,瞥了眼即将死去的野猪,蹲下来继续挖竹笋:“吃死你,噎死你,让你吓唬我。” 曹时没抬头心里悄悄松口气。 一行三人逃亡西南,历时一个月辗转千余里,不敢在村庄附近出现,偷过土民的粮食也吃过野果,风餐露宿躲避追兵很辛苦。 王孟拎着染血的长剑跑出林子,看见野猪倒毙在树林外松了口气:“刚才在树林里碰到这畜生一照面就要顶我,幸好我反应快给了他一剑,未曾想这畜生从我来的路一路飞奔,我追之不及险些误了大事,万幸,君侯没有受伤。” “这畜生我每年都要杀死十几头,一点小麻烦不用担心,找到盐巴了没?” “没有,附近没有盐矿,我们只有向海边走了。” 曹时喟然长叹。 出逃前只来及带走两包食盐,这一个月省吃俭用也已所剩无几,没有盐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迫使他们改变路线走出相对安全的深山密林,向开阔海边行进了数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