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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配置的药作用是激发他们的生命力和潜力,只有少部分非常珍贵的药植,才能够补充生命力。”阿锦垂头,表情忍不住有些羞愧。 他在配药的时候,这些巨兽在他眼里都是食物,自然是不会为它们考虑的。 卷卷倒是想过用星能帮这些巨兽恢复,然而被里达阻止了。 “生命力这种东西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是所有生命体的根本。先不说你的星能有没有这方面的功效,即便有,也很可能是消耗你自身的生命力去补足他人,别干蠢事。” 其他人本来还无所谓,一听这话连忙也表示了反对。 开玩笑,像卷卷这种治疗型星之子,他们巴不得她活上几百年,减寿这种事,是如何也不能让她去做的。 更不要说还是为了一群巨兽。 见他们坚决反对,卷卷便也没有坚持。 只是,她心下却觉得里达说得不一定是对的。她一直很清楚,自己和其他星之子是不同的,不仅仅因为她是直接和圣山进行融合的星之子,更因为……她可没忘记当初自己得到的那种似乎非常鸡肋,只能让人多几分存活机会的能力。 她总觉得,那些微弱的绿色荧光并不是那么简单。 然后这些巨兽就成了麻烦,要知道这些巨兽不但身形大,胃口也大啊,这么多,他们根本养不起! 偏偏还不能都杀了,要那样大荒山脉的巨兽数量肯定要锐减,等以后需要的时候,这个“粮仓”就相当于作废了。 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将杀死的那些巨兽身上的肉用来喂这些巨兽。 如此一来,他们忙活这么多天,死了那么多族人,还费心费力一场,竟是什么好处都没得到。 至于那些皮毛和兽骨,不是没有价值,但比起他们付出的,就是九牛一毛了。 这般,不说这些当事人,便是阿锦几人看得也有些难受,同时还愧疚不已。 见他们一副蔫头蔫脑的模样,附近一个黑皮笑了,“你们这几个小子,这样就难受了?告诉你,比这更难受的我都经历过。” 几个少年纷纷抬头,表情都是不信。 黑皮就举例道:“我还没有成为星之子那会出任务去保护一个即将面临天降的小镇。那个小镇运气比较好,因为靠近矿山,日子一直过得不错,更幸运的是之前已经有六十多年没遇上天降了。然后我们过去的时候,他们光是收拾财产就拖拖拉拉这也不肯扔那也不舍得的,我们都差点催吐血。偏偏那次运气不好,预计的天降临时变成天降雨,人脑袋一样大的雷属性星能之石往下砸,天上还开始下雨。更倒霉的是,那里的防空洞因为常年闲置,居然被一窝巨兽给占了。我们那会也就十三四岁,哪里是一窝巨兽的对手?无奈之下只能用天蓬挡,天蓬被砸得稀巴烂。到了这种时候,我们也顾不上那些镇民,只能想办法自保了,当时我们挖了深坑把自己埋了,想要躲过那些星能之石。结果你猜怎么的?那些刁民之前倒是不齐心,这会却仗着人多势众,齐心把我们挖出来抵挡天降雨泄愤了。” 阿锦等人听呆了。 倒是那黑皮笑呵呵道:“我到现在都记得,我们十多个人跟串起来的蚱蜢一样被电得抽搐惨叫的场景。” 第66章 在乎 阿锦忍不住问道:“那你们后来是怎样得救的?” “得救?”黑皮不由笑了,“哪里来的得救?都死啦,只有我因为运气好融合了一颗砸到我身上的星能之石,成为了星之子活了下来。” 明明他笑得那样平淡,语气也平常之极,但阿锦就是觉得难受极了。 看到他这模样,其他人却是觉得有趣,一时间,都打算逗一逗他。 “这算啥啊,我有一次出任务,为了救平民受了重伤,不得不卧床休息。当时我的同伴有事不得不先离开,便把我交给了当地的乡亲照顾,结果你们猜怎么着?那老头老太把同伴留给我的口粮都卷走了。当时要不是靠着靠窗的那棵酸梨树,我估计得活生生饿死。”说话的是一个白皮。 “我比你更惨,遇上了一户邪教家庭,为了保护他们受伤昏迷,结果活生生痛醒,发现他们在割我的肉。”说话的黑皮小哥一脸一言难尽。 这下,其他人都来兴趣了,割肉? “他们割你肉干什么?”有人好奇地问道。 “都说他们是邪教了。”黑皮小哥翻了个白眼道:“他们觉得吃了我的血肉,他们就也能变得强大,甚至是变成星之子。” 之后又有许多人说了自己被平民坑的经历,说到后面,阿锦等少年的头都抬不起来了。 见状,众人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其实也是有好人的。”有人开口道:“我第一次出任务,任务结束后,有个小女孩感谢我救了她妈妈,把珍藏的糖果都送给我了。” “是啊,我以前受伤昏迷,就是一个老太太将我从荒野中带了回去,她为了给我买药,把买给孙子的金脚镯都卖了。” …… 卷卷安静地听着众人你一眼我一语的述说,阿锦等人的脸色果然好了起来,但是她的心情却是有些五味陈杂。 归根究底,平民和两族的人是没有差别的,有好人自然也有坏人。 真正导致双方矛盾和冲突的,说到底是力量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