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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腾了半个晚上,再加上晚上胡思乱想一通,温黎第二天早上没能早起得来,打开房间门的第一眼,就是萧贺钦在她睡的那间房里忙碌的身影。 屋里的大洞被他用黄泥给堵上了,抹了好几层厚土,最后又仔细环视一圈,确实没再见到有洞这才呼出一口气站起来。 转身的一瞬间,差点跟悄无声息走到他身后的温黎撞上,他连忙稳住身形,一句话脱口而出,“你,你吃饭了吗?” 温黎:“?” “我刚起。”她撩了几缕垂落到耳鬓的发丝,清晨柔和的阳光底下,一头青黑色头发随意披在脑后,露出透白的纤长细颈。 今天的温黎穿了一身百货大楼买来的极其普通的款式,粗布蓝衫,但周身不俗的气质依旧透过简朴的衣裳浮现,绚丽的姿色让人愈发移不开眼。 “哦,那…”他把手里黄乎乎的铲子背到身后,大步侧身绕过她走到井边打水洗手,“吃饭去吧。” “我还没洗脸。”温黎微垂了头,细碎的光线下,她纤长的卷睫颤动,一小片阴影投射在眼睑下。 萧贺钦挠头,手忙脚乱地弯腰再给她打水,满满一桶。 手臂上的袖子被挽到胳膊肘上方,随着使力的动作上下起伏,温黎看着就失了神。 “给你放这里。” 一桶清凉的井水被他很快打了上来,温黎道一句“谢谢”就踱步过去,也把袖子挽到手肘处,随后洗了手又把水拍到脸上,冰冰凉凉的触感稍微刺激了她,感觉毛孔都急速开始收缩。 分明是九月的清晨,天气温度高,她却被冻得打了个寒颤。 早饭吃的是小米饭,但这可不是现代美味的小米粥,而是“焖干饭”。 先把小米放在大锅里煮熟,然后用笊篱捞出装盆再放在锅里蒸。由于火候不足,小米质地硬而发涩,嚼在嘴里就像沙子,真心不好吃。 温黎刨了两口就不吃了,好在萧燕梅知道她的小鸟胃,也没给她盛多少,最后的剩饭萧贺钦盯着犹豫了半晌,还是倒进鸡食碗里搅拌好喂了去。 上工是跟着萧贺钦去的,萧燕梅早早就被她交好的女人,也就是卢云芳给叫去了,便不能同他们一起走。 两人一路上不知道该说什么,被昨天晚上搞得难受的温黎想活络下气氛,恰好瞥到他脚底的鞋,她道。 “我给你的鞋怎么不穿?” “昨晚休息好了吗?”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身形皆是一顿,最后是温黎先转头看他,对视一秒他装作自然地撇开,轻咳一口。 “鞋…那新鞋穿着去上工太浪费了。”他解释道,声音有点沙哑,不知道是不是昨晚没睡好的原因,肩上扛的锄头也跟着他僵硬的身子来回摇晃。 两人继续走,温黎抿唇,看着脚下运动鞋尖端的泥。 “鞋子买来就是拿来穿的,干活不穿哪里还有时间穿。” 那双军绿色胶鞋质量多好啊,比他脚下这双破布鞋可舒服多了吧,怎么就想不通还要留着以后穿呢。 这话其实说得不错,可萧贺钦自小习惯了省吃俭用,他接受的教育都是新衣裳新鞋子,最好是过年或者出远门才用的,干活可不想脏了新东西。 他不知道该回什么,忍不住侧头看她,她也正好转过头,一双杏眼潋滟般又大又亮,在阳光底下水雾蒙蒙的,仔细瞧得近了,还能发现眉尾处的一颗黑色小痣,顿时增添几分魅然韵致。 萧贺钦又不自然了,看着不远处田坎里站着往这边张望的男同志们,顿时有点不是滋味。 “等下工回去就穿。” 他想通了,温黎说的对,鞋子买来就是要穿的,可不是拿来收藏的,他脚上的破布鞋看着就寒酸得紧。 心里猛然涌上几丝窘迫。 温黎没什么精神气,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点点头对他道:“昨晚真是麻烦你和萧姐姐了,我先去干活了。” “嗯。” 两人已经走到田坎处,温黎整理了一番头上的帽子还有手套,跟他道了别就转身走到土地里。 盯着烈阳干活的滋味不好受,温黎感觉自己虽然只坚持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却好像已经做了几年,每一天都是新的难熬。 陈绍梅背着竹篓来了队里,她现在是要去割猪草的,工作时间很自由,基本是到处闲逛,只要割满一天的工作量就好了,可以说是很让温黎羡慕了。 这工作要说不好,也就工分少点,可温黎也不缺这点工分换口粮啊,空间在手就需要这种清闲活儿。 她抹了把额上汗珠,看着陈绍梅笑着跟李安安正聊着天,突然就让她想起小说中的情节。 女主现在跟男主陈烁还不怎么熟,不过俩人都是知青,并且有共同话题以后自然会慢慢相熟起来。 温黎知晓文中的故事情节走向,自然是不会去做那劳什子的炮灰女配,还是安心待在萧家,没事出来干点活,等待时机去城里生活。 这才是她的归宿,而不是走原温黎的路,去当人家感情路上的绊脚石。 虽然陈烁外表条件好得没话说,家庭条件也好得没话说,来乡下完全就是觉悟高,为了响应国家“召唤”,于是来了红旗村插队当知青。 说起来陈烁的长相嘛……在温黎这个现代人眼光里,还真是不赖,村里她发现的人中间,唯一能跟他相比的,好像……诶,萧贺钦这糙男人倒是可以与之一较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