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文学网 - 都市青春 - 巨星来了在线阅读 - 第6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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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词是朴实而真诚的叙事,让每个人都能带入自己的城市、自己的故事,哪怕这人是在遥远的异国他乡。

    确实,这首歌的歌词,换成哪个城市都可以,虽然在别的地方,九月可能没有绿色的柳树。

    但从这首歌的歌词里,大家隐约看到了一段感情:朦胧,却很美好。

    是不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观众听众没法知道,但这段感情真心美好。

    歌词很写实,跟自己写的日记一样,旋律给人感觉很舒服,充斥着休闲、自在的感受。

    很多走南闯北的人,大多都觉得,在祖国,大概只有这首歌里面所说的城市和临安这两个城市能够给人休闲自在的感觉。

    它们有各自的特点,成都有弥漫着浓浓情意的玉林路。临安则有美丽的西湖,还有断桥的悲凉。

    音乐人听着这首歌,有些感叹,做音乐不容易,他们觉得,作者只能在孤独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的时候,没担心没烦恼,才有可能写出《成都》这首歌来吧。

    它最打动人的地方在细节,说的都是些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每个细节画面感都非常强,很容易产生共鸣。

    有人想到自己的女朋友,想起曾经牵着手在街头熘达的情景。

    写分别却不忧伤,写离愁却不酸楚,写悲伤逆流成河,却满是过去的美好。

    多数人分手后,身边陪着现任,再想起前任,大多是这种心态。

    知足现状,而喜欢那些美好的回忆。

    但如果在KTV唱的话,这首歌能哭倒一大片从往事里走不出来的多情种子。

    曾经为了Ta,变成了另外的一个样子;也曾经为了Ta,在陌生的领域摸爬滚打,但最终没有修成正果,携手白头。

    听着这首歌,很多人不再因为过去而神伤。

    相反,他们开始觉得那段记忆,越来越美好。

    但不管美好与否,有的人在北体,或在电视机前,不禁潸然泪下。

    有在成都的人,有在北方的人。

    比如现场人群中,某个来自北方的姑娘,曾在成都生活两年。

    或许她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了解成都,她也无法去揣测和体会一个城市的魅力。

    每个人的眼中都有一个不一样的成都。

    作者眼中的成都,也许就像在他的歌词里描述的那样,就是那么的平凡美好,像吃过晚饭后,哪个城市都拥有的,一条普通的街道,一个可爱的小酒吧。

    有人听到这首歌,似乎发现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感觉这是一首写给自己一个人的歌。

    有的粉丝,把子昂当作一种情怀,从《光阴的故事》开始听他,听到《故乡》,听到《平凡之路》,听到《阿刁》hellip;hellip;

    铁粉甚至以为在所有自由的地方,都该有属于子昂歌声,就是这么理所应当,毋庸置疑。

    那些曾走在夜里十二点半的成都街道上,看着河边垂柳随风摇曳,直到所有的路边小店都关上门,只剩下暖黄色灯光映照着自己,再听听这首歌,感觉每一个音符都活了起来。

    台上。

    陈子昂和薇薇就像歌词里说的那对情侣。

    他唱着: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她唱着:我会挽着你的衣袖,你会把手揣进裤兜。

    忽地,台上出现令人热泪盈眶的一幕。

    第536章 得见初心

    台上,出现五个眉清目秀,漂亮可爱的孩童。

    她们似乎在《阿刁》那时出现过。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喔hellip;hellip;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rdquo;

    孩童稚嫩干净的歌声,像是一道光,普照世人,将大人们心灵里的杂质净化,露出本心。

    灵光映照,方得见初心。

    生命的降临,原来就带着灵魂本能的感动。

    多少父母在看到自己孩子出世后,情难自已。

    而此刻,大家就有这种感动。

    大人们为什么喜欢小孩子,不就是因为他们干净纯粹吗?

    而自己早已千疮百孔,满目疮痍,遍体鳞伤。

    在带着纯净、萌化人心的歌声中,《成都》落幕。

    现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观众纷纷站起来。

    数万人高高举起手臂,竖起大拇指。

    这一幕,也感动着千万观众。

    好歌!rdquo;

    不知道拿什么词来形容,大家此刻心中只有这两个字。

    另外七位歌手和帮帮唱嘉宾摇头感叹。

    这一环节,没谁了。

    得票数最高的,肯定是陈子昂和薇薇这对组合。

    不过没关系,还有一首独唱,甚至两首。

    八位歌手,每人至少唱两首。

    一首是合唱,一首是独唱,然后两场票数总和,前三名再进入下一轮,继续独唱一首,争夺歌王。

    前两场得分没进入前三的,只能很遗憾,出局了。

    关馨馨家里。

    看完陈子昂和薇薇的演绎,她拿起手机,犹豫了一下,然后又放下。

    这首歌,她确实比较喜欢,觉得比《彩云之南》要好。

    更加适于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