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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妮看着秦时鸥,秦时鸥看着熊大,张嘴吐出葡萄籽,骂道:“熊大你个坑爹货!” “都是你教的好孩子啊。”薇妮恨恨的拧了拧秦时鸥的耳朵。 那边菠萝垂涎的看着头顶挂的金黄色野梨,小短腿抖了抖,‘嗖’的一下子跳了起来,张嘴咬住那梨子给拽下,嘴巴也使劲‘吧唧’,斜着眼看向熊大。 还能这样啊,熊大顿时傻眼了。不服输之下,它晃着肥屁股站起来,仰头看向头顶的果子,前爪使劲伸了伸,结果爪子抬起来之后,还没有展开的脖子高…… 凌空拍了两把,熊大除了拍到两把空气,再没有别的收获。 薇妮看到这一幕就笑了起来,掏出手机一边拍照一边调侃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飞鸟与鱼的距离,而是果子都贴着头皮,熊大举起爪子却无论如何也隔着段间隙。” 秦时鸥听了这话就开始笑,尼尔森和伯德听不懂汉语,所以不明白这句话有什么好笑的,一脸莫名其妙。 熊大这边脸上则全是怒意了,它使劲伸爪子也够不着,就学着菠萝也跳了一下。 跳起来的熊大,脚掌距离地面,大概能有两公分…… 带上得意不已的菠萝和忿忿不平的熊大,秦时鸥一行人有说有笑继续上路。 秋天的坎巴尔山有另一种风采,山高不见人,唯有风声响。 感受着潇潇的秋风吹过皮肤,秦时鸥心里有一种怆然的沧桑感,这是和春天的万物复苏、夏天的百花齐放完全不同的体验。 中午时分,一行人找了个隔着小溪比较近的背风山坡处准备吃饭。 人一坐下,菠萝立马就撒蹄子没影了,虎子和豹子发现了一只花尾锦鸡的踪影,就一前一后追了上去。这样一眨眼,就剩下熊大坐在旁边,腆着肥脸一幅蠢萌蠢萌的样子。 “你是丛林之王啊,你是科迪亚克棕熊呀,快,去树林里给我弄个野猪回来。”秦时鸥蹲在熊大面前教训它说道。 熊大眨眨小眼睛,一把将圆咕噜的脑袋塞进秦时鸥的胸膛里,磨蹭着开始卖萌。 后面没多久,虎子和豹子就跑了回来,嘴里叼着那只倒霉的锦鸡,而菠萝一直不见踪影。 薇妮有些担心,问道:“菠萝第一次上山,不会出事吧?” 秦时鸥也担心,但不能说出来吓唬薇妮,就装作胸有成竹的说道:“怎么会,那小子最机灵,如果有危险……嘿,你瞧,它不是跑回来了吗?” 一阵嘈杂蹄子叩击地面声音响起,秦时鸥扭头一看正是菠萝,顿时一脸欣喜。 等菠萝窜出林子露出全貌,秦时鸥感觉不对劲了。只见此时,菠萝那一身神骏的金毛上染了一溜溜的血迹,颈部和肋下都有伤口,而它的鹿角上血迹更多,好像刚刚和谁大战过一样。 很快,答案揭示了出来,又有一群驼鹿跟着从树林里跑了出来,看那样子杀气腾腾、气势汹汹,带头的一个身上也有血迹…… 第0330章 从今以后是战友 这个鹿群大概有二十多头驼鹿,带头的那头鹿体长得有两米半,肩高两米多,浑身棕色皮毛,头顶的鹿角得有十多个杈,膘肥体壮,好像一辆小坦克一般。 菠萝刚刚钻出丛林不久,后面的驼鹿一出来,它就没有继续逃跑,而是不断甩头打着响鼻,垂下头竖起鹿角,爪子刨着地面,摆出攻击架势。 面对这头大驼鹿,不到一米长的菠萝跟一个小鸡仔一样。 它能保持斗志面对这大鹿,已经足够让人钦佩,如果说这大驼鹿身上的伤口是它划出来的,那就只能说菠萝是天生战士了。 看到鹿群呈半圆形包围了菠萝,秦时鸥反手一抄先将滑轮弓拿到了手里,伯德拉住他,摇头道:“不,BOSS,如果在菠萝面前我们用武器射杀它的同类,不,那它永远不会再属于我们渔场。” 对于任何物种,猎杀自己同类的都是敌人。像屠狗人家里就养不了狗,不管对狗多好,以后那狗找到机会都会逃跑,甚至反咬主人。 薇妮着急道:“如果我们不动手,那怎么办?” 尼尔森笑道:“很简单,我们开枪吓跑它们……”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坐在地上的熊大突然有了动作。先前它一直转悠着咕噜噜的大眼睛看这场景,等鹿群要包围菠萝的时候,它就爬了起来。 起身之后,熊大人立而起随即扑倒,前爪锋利的指甲全数弹出,肥大的爪子拍打在地面上,发出‘砰砰’的闷响,接着它脖子一伸,吼道:“嗷嗷……” 连叫两声,熊大四肢抓地,肥壮的身躯顿时轻灵起来,飞快的向前冲去。虎子和豹子抖了抖身上的黄毛,呲着牙齿也从两边跟上了。 小布什扑楞着翅膀在地上‘嘎嘎’的叫着,看那样子似乎也要参战,秦时鸥把它往前推了推,它又拽着屁股窜了回来。 薇妮拉了他一把,热泪盈眶的嗔怒道:“看孩子们,看孩子们!” 熊大挟带着丛林之王的威猛冲到最前,犹自比菠萝还靠前一个身位,以往总是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张开露出尖锐的利齿,浑身短毛炸起,威风凛凛! 对于棕熊,秦时鸥的印象就是胖乎乎谁都能动手捏捏小耳朵的熊大,现在当熊大面对驼鹿真正发怒的时候,他才明白为什么北美土著要叫棕熊为山林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