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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晴一听就蔫了,依据林悠的性格,要是在她屋里跟宋安辰撞上了,那无异于火星撞地球,那场面简直不敢相信,于是她一招就败了下来,摇白棋道:“没有,我没有病,就是有点累,不过为了见好友,这点疲惫算什么,下班六点我们老地方见。” 说完不等林悠回复,她就挂了电话,生怕林悠反驳坚持要去她的住房。林悠拿着传来“忙音”的手机,秀眉一挑,小样的,料你也逃不过姐的五指山,想在姐面前耍花抢,真是不自量力啊。 下了班,夏之晴没办法,只好赴约,来到两人约好的老地方。 她们两人都是肉食动物,而且无辣不欢,所以每次出来聚餐,两人都找必须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饭馆,有家离林悠公司不远的湘菜馆在众多美食中脱颖而出,加上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非常方便,两人便经常约在那里见面。 夏之晴去到湘菜馆时,林悠还没有过来,她要了个靠窗的座位,先点了两个两人都喜欢的菜,然后喝着茶等林悠过来。等了二十分钟,林悠才姗姗来迟。 这压根不算不像林悠的性格,林悠做事向来有交有待,而且非常守时,这还是她第一次迟到呢。夏之晴狐疑地看着林悠,只见她皮肤比上次见面时黑了不止两个色,有像非洲黑人发展的趋势,可气色却是相当的不错,尤其是两眼水汪汪的,好一副桃花相。 “你刚才在电话里面支支吾吾的,现在事情解决了吧?”她为林悠倒上一杯菊花茶。 林悠拿起茶杯,咕噜咕噜地连喝三杯才解了渴一般停了下来,听到夏之晴的问题,她只是盯着茶杯,点了点头,又摇摇头,脸色起了异样的红晕,就是不说话。 她这样子引起了夏之晴莫大的好奇心,难道是她和沈志远有了什么进展?要知道自从遇见沈志远之后,能让林悠这么激动的人,也就只有他一个人了,可是她想了想又觉得不大像,要是事关沈志远,只怕今晚她就不来赴约了,她看着林悠有些恍惚的神色和脸色诡异的红晕,一时也拿不准她到底是难过,还是开心。 于是踌躇了一会,才小心翼翼开口道:“你这个样子,该不会是那个人主动跟你联系了吧?” 那个人,她没有点出名字,可是林悠听到,浑身还是颤抖了一下,整个人也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恢复了平日的淡定,她又喝了一杯菊花茶后,才幽幽开口道:“不是,他怎么可能主动跟我联系呢?” 说这话时,她嘴角闪过一抹自嘲的神色,就算她再三控制,可眼底还是浮现了忧伤,夏之晴越过桌子,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捏了捏,林悠知道她是在安慰自己,于是一扫前一秒的忧伤,浅笑道:“我没事。” “没事就好,不过你也别把话题给扯远了,老实从宽,抗拒从严,速速招来!” 水煮牛肉上桌,林悠不顾烫吃了一口,眼风飕飕地扫过来道:“这话该是我对你说吧。” 看到美食,夏之晴也两眼冒绿光,一头埋在碗里面,可语气却没有丝毫的示弱,“先来后到,现在是我先问你,快说,看你那激动的小神情,该不会是中了五百万吧?” 林悠切了她一声,“要是我中了五百万,你以为我还会过来跟你见面吗?我肯定跟你友尽,江湖再见。” 她一边跟林悠抢着一块大块的牛肉,一边指责她道:“没想到五百万就看清了你的真面目,没想到我们的友谊竟然不敌五百万,林悠,我真是看错你了。” 林悠笑,“你真是太高估自己了,即使中了一百万,我都会跟你友尽的。” 她气得作势要打林悠,两人小闹了一下,林悠才有些不大愿意开口的样子,把过来赴约前发生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 夏之晴听了连东西都忘了吃,咬着筷子看着林悠,惊讶道:“你的意思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每天送你一束红玫瑰的神秘男士终于出现了?” 林悠点点头。 “是谁?是谁?是你认识的人吗?”夏之晴的好奇心几乎要爆表了,林悠长得很漂亮,身材高挑苗条,五官清秀,一直不缺乏追求者,可她自己为了沈志远,通通拒绝了,可从去年十月份开始,每天都有一束红玫瑰送到她的办公室去,没有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只留下一张用手写的小卡片,卡片上的字刚劲有力,字字气势如虹,其雄健气魄跃然于纸上。 古人云:见字如见人。各人各字,性情气质,尽在其中,古人认为一个人气质会贯穿于笔锋走势之间,现代人都习惯用电脑和手机,用到写字的地方逐渐变少,对字的美丑没有古人那么看重,可是能写一手好字,还是能给人留下很好的第一印象。 林悠的爷爷是个老书法家,她从小跟爷爷学习书法,自己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毛笔字也很让人惊艳,所以对林悠来说,如果男生能写一手好字,这实在增分很多,在遇到沈志远之前,她对未来另外一半的其中一个要求便是要求对方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只是后来在沈志远这个坑栽进去后,所有要求都成了浮云。 虽然心有所属,可是在看到这个神秘追求者的字后,她还是被惊艳了一把。但这追求者是真的很神秘,每天坚持送花,可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她因此还成了公司的小名人,办公室的女性都羡慕得不要不要的,她曾经问过送花的小哥,可是对方的嘴巴很紧,她好说歹说,连威胁拒收这种话都说出来了,对方就是不愿意透露送花者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