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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她再也没有见过林大胖,那个记忆中身高和体重一致的胖男生。 夏之晴上下看着眼前的帅哥,有些不置信地问道:“你是林大……林琛?” 他点点头,笑道:“好久不见,夏之晴。” ohmyladygaga! 这怎么可能! 眼前五官俊美,身材高挑,有着两条大长腿的帅哥,怎么可能是那个身高一米五体重一百五的球体林琛?夏之晴简直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也无法将眼前的帅哥跟记忆中那个胖哥联系到一起。 “你真的是林琛吗?三中三班,跟我同桌过的那个林琛?” 听到“同桌”两个字,林琛嘴边的笑意更浓了,“是那个跟你同桌过、身高一米五体重一百五的林琛。” 她之前没好意思提到他的身高和体重,这会听到自动提起,就百分百确认了,虽然她内心还是震撼无比,觉得难以相信,可这世界上跟她同桌过、又兼具如此一致身高和体重的林琛就只有一个。 ***************** 外面灯火辉煌,咖啡屋里,温馨恬静,流淌着应景的音乐,正好是胡夏的《那些年》。 又回到最初的起点,记忆中你青涩的脸 …… 那些年错过的大雨 那些年错过的爱情 好想告诉你告诉你我没有忘记 …… 再一次相遇我会紧紧抱着你 紧紧抱着你 多年没见,林琛邀请她一起喝个咖啡,她正好没其他事情,也就答应了。 林琛点的是黑咖啡,不加任何修饰、被它的拥护者称为最能品味原始感受的咖啡,她向来是敬谢不敏的,她喝了一口手中的卡布奇诺,看着他,感觉还是很难置信道:“你变了好多,要不是你叫我,我还认不出你来。” 记忆中被肉挤成了眯眯眼的林琛,如今拥有一双深邃的双眼皮,他看着夏之晴,轻轻一笑,甚是迷人:“你也是变了很多,古人果然诚不我欺,女大十八变这话放在你身上特别合适,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林琛如此直率地夸奖让夏之晴微微红了脸,内心却是喜悦的,再淡然的女人都不会讨厌异性的赞美,尤其这赞美还是出自一个大帅哥的口中。 “听说你们全家移民美国了?” “恩,这次回来是有些工作上的需要,顺便拜访亲戚和朋友,只是没想到能遇见你,真是个意外的惊喜。” 惊喜未必有,惊吓倒不少,夏之晴在心里腹诽道。 眼前的林琛跟记忆中的人相差太大,记忆中的胖子可以任人随意搓圆捏扁,可是眼前的人却是个浑身散发着高大上的帅哥,夏之晴觉得有些压力,而且她内心有些别扭,当年毕业前,她做得那么狠绝,将怨气都发泄在他身上,现在想起当年那么作的自己,总觉得没脸见人。 她有点不自在地笑了笑,不知道怎么接他的话,只好又捧起咖啡,使劲地喝咖啡。 林琛将她的不自在看在眼里,却不点明,而是继续温和地笑道:“还记得牛大壮吗?” 她点头,笑道:“你不说这人,我倒是有点忘记了,可是你一提他的名字就马上想起来了,这名字太有特色了,壮得跟牛一样的牛大壮,你怎么想起他了?” “他下个月要结婚了,邀请我去给他当伴郎。” “不会吧,牛大壮居然比我们都早结婚,要知道当年他可是出了名地讨厌女生,好多同学都以为他是同性恋呢。” 林琛听到她那句“比我们都早结婚”时,眼眸扫过她左手的手指,当看到手指上面光秃秃时,眼底深处的笑意蕴染着,灯光下,那双大眼眸看上去是那么的温柔,“不会吧?原来你们女生是这么看待牛大壮的?要是被他知道了,他肯定得气得大叫。” 夏之晴想起读书那会牛大壮像头牛那样莽撞,动不动就撸袖子想跟人干一架的样子,“噗嗤”一声就笑开了来,之前的尴尬和不自在也随着两人的交流而消失殆尽。 ******* 夜色很静,打开车窗,有风迎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 车开过主道,夜渐深了,路人行人和车辆都不多,偶尔见到一两辆夜车从身边开过,车内开着轻音乐。 林琛真的很擅长跟人交际,像她这么不健谈的人都能跟他聊着聊着就忘记了时间。跟他交谈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惬意而轻松,但他又懂得避开雷区,不会让对方难堪,这应该就是所谓的高情商吧。 夏之晴看了一眼正在专心开车的林琛,俩人聊到咖啡屋打烊才知道时间过得那么快,林琛自己有车,坚持这么晚了要送她回去,她想了一下也就没拒绝了,这个时间点能到达她住的小区的夜班车,等上一个多钟都未必能等到。 “……llyou, rethanlife, howishowyou thati'mblidedbyyht……” 林琛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铃声是美国流行歌手zi的《belovedbvyou》,这首歌2005年是他和德国歌手r结婚时,作为送给妻子的爱的礼物。这首歌是当时的英语老师放给他们听的,她当时一听就喜欢上了这首歌,很被感动,只是那么多年了,听过的歌不计其数,早就忘记这首歌了,没想到今天会在林琛的手机铃声中再次听到。 林琛扫了一眼手机屏幕,然后对夏之晴道:“是牛大壮打来的,你帮我接一下吧,估计是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