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页
书迷正在阅读:今夜我在德令哈、暮野、玩脱了、月亮星星、原来我爱的人一直都在、全校都在嗑我俩的CP、每天都吃不饱我能怎么办、模拟玩家[全息]、我见南山、念我不忘
第114章 音乐是什么 酒吧角落里是一个小舞台, 四个乐手坐在台上,风格有点神叨。 乐队四个人,一个戴着橘红色的大花头巾, 一个满头脏辫,看脸是外国人。 还有两个光头, 皮肤都被高原的阳光晒得黝黑。 怪不得这酒吧里没有人,但凡沈意没有听见这么让他心动的音乐声,冲这个排场, 他也绝对不敢过去的。 这个乐队不是传统的吉他贝斯鼓的配置,大概是一个民族乐队。 有弦乐,是介于马头琴和吉他之间的一种声音,没有那么规整, 甚至有些微的走音。 有鼓,是铃鼓, 鼓声响起的时候,略显沙哑的铃片声夹杂其中。 还有最神奇的,是号角,号角这种乐器, 不管什么时候,都给人原始的美感。 这样的前奏给沈意的感觉, 像是刮过万古不变的帕米高原的风。 接着,歌手开始唱歌, 是那个大花头巾哥。 真声时他是性感的烟嗓, 切换到假声, 是空灵圆润、男女莫辨的嗓音。 吹过绵延千万年的风里总有老者在诉说旧日的故事,歌手的声音就像那个老者,像粗粝地刮过戈壁的风沙, 像映照在皑皑雪山上的月光。 他唱着沈意听不懂的语言,沈意猜测是藏语。 他闭着眼睛,眼前出现好多景象。 有时是今天看到的神山圣湖,有时是让自己目眩神迷的舞台,经幡在交错的光柱之中猎猎飞舞,白鸟在粉丝的欢呼声里鸣唱。 当旋律在铃鼓的声音里渐渐远去时,沈意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 . 头巾哥唱完之后往台下看了一眼,其实酒吧里面就沈意和宋延两个人,他自然而然就看了过来。 头巾哥看着沈意问:“怎么样?好听吗?” 沈意点头:“好听,我很少听到这种风格的音乐。” “这种音乐风格叫灵诗。”头巾哥喝了口水,“来自南美,是土著居民祭祀时唱给神灵的歌谣。” “但是你唱的好像是藏语。”沈意说。 头巾哥点点头:“确实,因为这是我自己写的歌。” 沈意愣了愣,眨巴眨巴眼睛,南美音乐配合藏语歌词,听起来像是咖啡就大蒜一样不和谐。 但真正听到这首歌时,感觉完全不是这样的,原始的生命力,奇妙的宗教感,满满的异域风情,都在歌曲中淋漓尽致地展现。 “这首歌叫《白鸟》。”头巾哥说,“帕米高原上有一种白鸟,学名叫什么我忘了,不是什么鹤就是什么鹭,它们能飞的很高,抬头看它们的时候,看到是只有云、太阳和山顶的积雪,俗世间的不管是什么烦恼,那个瞬间都能全忘掉。” “你有很多烦恼吗?”沈意问。 头巾哥笑了笑没回答,沈意看到他门牙右边镶了一颗大金牙。 “你是个歌手,对吧?”头巾哥问。 . 沈意一激灵,他相信头巾哥不可能是看水晶球认出自己的职业,所以头巾哥就是认得他的脸。 这是沈意万万没想到的,任谁都不会想到一群在云州酒吧街角落老神在在的酒吧里用藏语唱灵诗的乐队会认识一个崭露头角的年轻歌手吧。 沈意怪不好意思地问:“你认识我?” “不认识。”头巾哥说。 然后他看了眼正在不远处瞧墙上壁画的宋延,压低了声音跟沈意说:“但是我认识他。” 沈意:“……” 头巾哥:“我也知道他最近的八卦。” 沈意:“…………” 头巾哥那意思就是,知道沈意是宋延的小对象了,按说这是近段时间沈意最怕听到的东西。但或许是被这满屋子的熏香熏懵了鼻子,沈意居然觉得,自己也没有很介意。 “来散心吗?”头巾哥问。 沈意笑了下没回答,这个问题有点太贴近现实了,他来到这里,就是想脱离那种情绪。 头巾哥换了个问题:“你是歌手,那要唱歌吗?” 沈意摇摇头。不是很想唱歌,可能是唱歌PTSD。 头巾哥又笑了笑,再次露出大金牙,沈意很想问问他是在哪镶的。 头巾哥回头跟身后的外国鼓手咕噜了几句,鼓手应了一声,啪的一拍手里铃鼓,光头兄弟立刻开始,一个拉弦一个吹号。 这次响起的居然是极有节奏感的,像是部落祭祀舞一般的鼓点。 前奏一响,沈意发现自己控制不住的打起拍子来。 沈意:。 头巾哥就像没看到他此刻音乐细胞和自我克制的battle一样,自己也跳起来,跟着鼓点摇来晃去。 沈意忍过了前八个小节,忍过了第一段主歌,到副歌的时候他实在忍不住了。 这种快歌就是不跟着摇头晃脑不舒服斯基。 他站起来,感觉自己有点儿打脸,但是头巾哥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进副歌。 这首歌的副歌旋律偏偏又是特别简单,来回重复的那种,还是英语,沈意听一遍就会了,而且一段副歌把同一句话重复了八遍。 到再进第二段副歌的时候,沈意完全是没办法自我控制地跟着唱了起来。 那么大的音乐声里,反正也听不到他的声音,反正就算听到了,头巾哥也会装没听到。 宣泄的感觉,自我逃避的感觉,矛盾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