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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柿看着湿漉漉带尖角的菱角, 思绪一下子飘到许多年前的一天,那天她知道邓括来了,便到孟燕集的书房去想要顺便看他一眼,在门口碰见他,小厮见山抓着衣角兜着东西晃晃悠悠跟着,孟柿绕过来看看,“什么东西?” 邓括对她微笑,“菱角,你喜欢吃吗?” 孟柿其实算不上喜欢,但是她眼睛亮亮的点头,“七爷在哪儿买的?” “门口,正碰见一个老妇人,刚采的很新鲜,便买来玩的,你有帕子么,给你装几个” “有” 孟柿乖乖掏出她的小帕子,丝的,巴掌大小,还绣着一条胖金鱼,邓括笑了,从自己袖中拿出一方淡蓝色的细棉布大帕子,挑了几个又大又好的摞起来,四角扎紧,漂亮又结实,“拿好了,别扎了,叫婆子给你剥” 孟柿满心欢喜接过来,乘机仰头看他的脸, “谢谢七爷” 孟燕集站在门口提醒女儿:“你该叫七叔” 孟柿想,我永远都不会叫七叔的,“他看起来和哥哥差不多,我就叫他七爷” 邓括全然不在意,笑着捋掉手指上沾的细水草。 孟柿还站着没走,孟燕集问:“四儿还有事情?” 她看着邓括宽大的背影,脑子飞快的转动,说:“既得了七爷的菱角,我也该回礼啊,我有新出的鸡头米炖了百合绿豆汤,马上给七爷端一碗过来”邓括愣了下笑着点头。 其实他不一定吃得下,但是四儿笑的好,仿佛人间都没了疾苦那种。 孟燕集假作恼怒,“怎么只有七爷却没有爹爹的?” “自然是端两碗的,爹爹要等着呀,不拿来不许七爷走!” 孟柿维持着大小姐该有的步履袅袅走出门,一拐弯立刻提起裙子往自己屋里跑,后面丫头追的莫名奇妙加气喘吁吁,“小姐你跑什么啊?” 孟柿回头,将那包菱角放她手里,“废话,跑回去煮鸡头米啊……” …… 舱内,孟续成借着天光看书,过了申时便要上灯才看得清了,邓括伸手翻了一下他的书皮,赫然写着方术部,卷七百二十四。 “太平御览?我还以为你在看策论集呢,你这点还挺像我。” 孟续成叹气,“只可惜亡佚的太严重,我到处搜罗也只得了一百多卷,都是零零散散的,看到神迷之处再一翻,没了!……这个书,可比八股文章好看多了” 邓括听了道:“这世上有趣的事情少,无聊的事情多,书自然也是,没什么稀奇” 孟续成又看了一会儿,合上书,“七爷,我有一疑问,你可能帮我解答一二?” 邓括坐正,“你讲便是” “我发现自己或许并不适合走仕途,你看我大伯父,还有我长兄,他们都是沉稳直方坦荡之人,遇事能坚守信念是最好,若是情势所逼,也会挪动之前认定的准绳,且做到不露声色,我这人看事情黑白分明,遇到不平自己先愤怒,若在官场这么做,岂不是一个不慎便惹火烧身累及家族了?” 邓括道:“你这脾气,可以做言官啊!” “当朝君主可是个愿意让言官说真话直谏的呢?” “当朝君主并非平庸之辈,继位近五年来一直想要力除前朝的弊政,锐意改革,只是保守势力腐朽之极,却仍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正是御史的职责需要竭力发挥之时,若能得赏识,也自可成就一段君臣相济的慷慨大义” “七爷觉得,我适合做监察御史?” 邓括看着有些困惑的青年,自己也曾这样迷惑过,谁没有热血沸腾的时候? “作为朝廷,需要正直有才干的人入朝为官,为社稷百姓操劳,做为家族父辈,需要孝顺的儿子支应门庭继承家业,作为你的师长,我觉得你当听听自己心里的需要,我个人的见解是这样的,我不会委曲求全忍辱负重去成就他人的愿望,我做我自己,做人最理想的境界是自愿且愉快的益己兼利他” 说白了就是任性,之前的路是如此,想入仕施展抱负便去,一旦萌生了退意,也能回归本心,现在的他,就想陪着她走这一段路,他不是不敢承诺,而是面对不那么熟悉的情动,他也想知道自己有多渴望多长久,在有答案之前,他还想这么走下去…… 孟续成从未听过这样的话,他被书本教育得要克己利人,牺牲自己保全家国。 “若没有找到益己且利他的方法,便是对自己认识不足或能力不足,当上下求索以达到才好!” “因此,成哥儿一定记住,不能为了任何人压抑曲扭自己的真实和祈愿,否则,这一辈子是枉过了” “对了,你若去科考写文章,我这些话与考官之追崇可谓背道而驰,正因此我放弃了入仕,我既然选择了真实,便不能再在朝堂上与人虚以委蛇,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了!” 两人说着说着天就黑了,孟续成却觉得心间是明亮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 敲门声起,外面传来孟柿甜而清晰的声音,“二爷,平湖升秋月,外面好风景,要不要出来赏月?”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起身,门开了,两个男人走出来,孟柿披了件浅嫩黄的披风,带子在胸前结了个漂亮的结,转过身,小银珠耳坠子划出一道弧线,背后绣了一只凌空的翠鸟,鼓着风翩飞一般,惊鸿一眼自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