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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田美玉看来,这是很了不得的。 唐威的眼界相当高。 一起吃早餐,然后逛公园。 虽然是周六,上午逛公园的人也还是不多,要吃过中饭之后,大伙才会陆陆续续出来享受难得的“浮生半日闲”。 公园里显得很安静。 冬日的太阳暖洋洋的,两人坐在长条椅上,唐依依从随身的小背包里拿出相册,一页页地翻开来,和王为一起欣赏。 整个相册里只有他俩的照片,有单人照,也有双人照,都是上次去省城一起拍的。 唐依依一张张地指着那些照片,和王为笑语晏晏。 王为本来是没有这种耐心的,但看着唐依依这么高兴,也不好扫她的兴,微笑相陪,不过看着看着,王为也觉得挺有趣的,不由得真的很投入地和她一起欣赏,只觉得心中十分的平安喜乐。 看完照片,唐依依掏出相机,两人就满公园的转,到处照相。 唐依依的相机是东瀛进口的,带有延迟自拍的功能,可以不用求人就拍许多合影。 其中不少合影,在别人看来,尺度相当大。十个人看了,有九个人会认定他们是恋人,并且是热恋,剩下那一个是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 唐依依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她只在乎王为。 王为小心地呵护着她,也非常享受两人在一起的感觉,很美妙,很欢乐。 或许,这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缘分,在另一个时空,阴差阳错了。 王为有时也禁不住这么想。 中午就随便在公园里吃了点,反正公园里各种小吃店小饭馆不少,如果不讲究卫生条件的话,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尤其合年轻人的口味。 吃完中饭,一起踩着脚踏小船在人工湖中转悠了个把小时。 回到岸上,唐依依就嚷嚷着好累。 两人躺在草皮上,唐依依枕着他的胳膊,本来还在撒娇,不一刻就酣然入梦,随着唐依依均匀的呼吸不住起伏,浑身都麻酥酥的。被温暖的太阳晒着,王为只觉得身体浑身燥热起来。 无奈之下,王警官只好曲起腿,将外衣罩在身上,免得出乖露丑。 饶是如此,王为还是忍不住微微侧过身子,轻轻吻了吻唐依依幽香的黑发,嘴角露出一丝不知是自嘲还是享受的微笑。 小丫头到底不懂事,不知道自己有多诱人。 这是要把他当柳下惠么? 不过这种情形并未持续多久,当王为惊觉自己也将昏昏入睡的时候,立马就结束了这种状态。 他可不能睡着。 带着枪呢! 作为刑警,王为习惯随身带枪,更何况还有青龙那把“达摩克利斯剑”随时高悬在头顶,更不敢自动解除武装。 这要是大白天在公园里睡觉,被人把枪偷走,那可要闹大笑话。 把依依叫醒,小丫头睡眼惺忪的,一起逛街。 果然立马就神情振奋起来。 除了白大队那种极个别的奇葩,就没有女孩子不爱逛街的。 唐依依是个小富婆,闹着一定要给王为买衣服。 在小姑娘眼里,王为的衣服实在太老气了,完全不像是个年轻人,倒和那些中年大叔很相近。 做刑警的人,并不是经常穿警服的,相反,穿便装的时候更多。 有人给自己买衣服,王为通常是不拒绝的,相反还有点“受宠若惊”,在另一个时空,除了老妈会给自己买衣服,还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只是,唐依依给选的几套衣服,实在有点过不去王为的审美观。 也太奇装异服了。 哪怕是出去办案,外调,也不能穿成这样啊。 穿成这样,就算你亮出警官证,也没人信。 谁见过穿皮衣带铜环铜扣饰物,灯笼裤上还绣俩大虎头的刑警? 然而,最终王所居然还是选了这套“虎头服”。 理由很简单,穿成这样比较方便进出歌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涉毒案件,多半发生在类似的场合,王所也需要一套合适的“行头”。 这套衣服一穿上,唐依依就拍着手嘻嘻地笑个不停。 “太像了……” “像什么?” “像我们学校外边社会上那些小混混……” 唐依依抿着嘴,满脸都是戏谑和好玩之意。 “好,就是它。今晚上就穿着这套陪你们去K歌。” 王为毫不在意,上下打量着自己的新装,居然还挺满意的。 正宗古惑仔! 穿成这样去酒吧,说不定就有人找自己兜售违禁药品,连线人费都省了。 “真的?那太好了……” 唐依依双眼亮晶晶的,忽然就搂住他,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一下,随即就垂下头,咬着嘴唇,小脸红彤彤的,如同染了一层丹砂。 王为就笑着搂过她的肩膀,轻轻抱了抱。 王所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对唐依依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在他的心里,显然并不排斥和唐依依更进一步。当然,前提是唐依依还要再大点。 哪怕再大一岁也好。 不然,王所会觉得自己太过“禽兽”。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饭点。晚饭自然不要再回公园去吃,而是去了麦当劳餐厅。 和全国各地的情况一下,麦当劳的生意相当火爆,毕竟所谓抵制“洋垃圾”是在零零年之后,整个九十年代,麦当劳肯德基都是高大上的代名词,甚至都登上过央视春晚的文艺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