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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凌道:“顺便说一下,丁子听说丁女中毒在抢救,当我面打电话约朋友晚上黑皮。” 苏诚道:“这反而告诉我们,丁子可能不是凶手。我们要统一下思想,我认为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惠子是凶手,杀丁女未遂。一个可能是,丁女是凶手,玩苦肉计。” 宋凯看手机,汇报道:“物证组传来消息,蛇毒已经有些变质,毒性低于毒蛇注射时候的毒性。物证组判断,这蛇毒全部注射到丁女体内,在没有血清情况下,丁女死亡可能性为80%以上。他们正在对A大血清进行测试,看效果,明天出结论。我联系了A大那边,他们说这种蝰蛇血清是常备血清,因为他们生物实验室在研究毒蛇和蛇毒,目的是一个治疗癌症的课题,这个研究课题是国内一家医药公司委托的,期限是去年到后年,在这期间,实验室是不会缺少血清。” 苏诚举个大拇指,宋凯越来越能干了,反观方凌,进步不大。 左罗问:“不管怎么说,如果是苦肉计,也是很冒险的苦肉计。” 苏诚道:“等结论,结论出来我们才知道冒险不冒险。” …… 保护期第六天,物证组拿出了关于丁女中毒的详细报告,经过毒理检测,丁女所中蛇毒假设全部注射入丁女体内,丁女死亡率为100%,这是基于当时医生确诊为蛇毒,并且为蝰蛇毒所需要花费时间。 本次医生能快速断定为蝰蛇蛇毒,这是其中一名医生被派遣去南美做义工有很大关系,这部分存在很大的偶然性。 物证组认为,如果蛇毒100%注射,不使用血清,丁女将在八个小时后肾脏衰竭死亡,如果加上A大提供的蛇毒血清,并且在八个小时内注射,丁女的死亡可能为0%。虽然这种蛇毒不是本地蛇毒,不过已经有些变质,虽然A大提供血清无法有效抵抗蛇毒,但是可以缓解和减轻中毒症状,加上丁女身体素质不错和医院拥有的医疗条件,完全可以扛的过去。 物证组给出的结论就是:从理论上来说,本次中毒虽然看起来非常凶险,但实际上丁女没有生命危险。这个结论不呈现在报告中,如果呈现在报告中,那么就要送上法庭,对方律师必然穷追猛打,物证组给出的这结论只是理论结论,并没有进行实际的试验。只能是会议上说明物证组的看法,而不是写入报告中。 同时物证组认为,蛇毒变质的原因是比较长时间的恶劣保存环境,最少一周以上在恶劣环境中保存。保存蛇毒其实很简单,有个冰箱就可以。 从物证组的观点看,很容易得出,这是一个苦肉计的结论。 经过几天的研究,苏诚并不这么看:“苦肉计有必要吗?我们已经得出结论,假设丁女是雇主,丁女的水准也不会成为联系塘鹅的雇主,应该是丁女的舅舅主导一切。丁女苦肉计有必要性吗?好,就算有必要,接下来我们分析另外一条,怎么杀丁女。” 苏诚:“在证人保护小组介入后,在凶手使用过氰化物后,证人保护小组已经准备好了氰化物中毒急救的药品,即使丁女吞服氰化物,证人保护小组也能将她抢救回来。我们接下来分析下凶手作案特征,丁子母亲,丁妻和其父母,加上丁女中毒,三个案件都是利用潜入盗窃手段,换掉原本安全的药品或者物品,从而发动刺杀。假设现在在座各位是凶手,知道丁女会参加小提琴课,并且他有能力在家教中布置机关,你们觉得他们会怎么干?” 左罗道:“不能否认,女性拖鞋内藏毒针,是一种非常合适的刺杀丁子手段。证人保护小组已经检查过私教的家,其他刺杀手段很难取得效果。证人保护小组携带了急救药品,氰化物中毒也难以达到效果。这些道理我明白,但是我要反问一句,凶手有可能知道证人保护小组的细节吗?不仅知道证人保护小组全部是男性,还知道证人保护小组携带了氰化物急救药。塘鹅的内线已经被我们消灭,即使没消灭,证人保护小组也是独立的一个单位,就算是局长,张副局长也无法得知其中细节。” 苏诚问:“苦肉计的意义呢?” 左罗道:“反侦查,目前我们已经基本排除丁子嫌疑,只剩下丁女和惠子,如果我们相信苦肉计,那会加大对丁女和丁子暗中保护和调查,而不会再保护惠子,或者减少保护惠子的警力。” 苏诚摇头:“这理由有些牵强。” 张副道:“苏诚,你内心有想法,就大胆说出来。” 苏诚道:“我个人认为,这一连串的刺杀是从丁海死亡后开始的,目的就是丁海财产。我认为我们陷入了一个误区,我们一直以为四个或者三个继承者,最后只会剩下凶手一个继承者。但是我们忽视了一点,每杀死一个继承人,凶手和幸存者所能继承的遗产将会增加很多。按照技术部统计结果,丁子目前拥有45%的资产,丁女拥有25%的资产,惠子拥有30%的资产。” 苏诚道:“我如果是雇主,我绝对不会让继承人只剩余自己一人,因为那太明显了,警方很可能遵循这条线进行追查,一年两年,八年十年,我仍旧是警方眼中的嫌疑人,即使去了国外,国际刑警档案也还会将我列我案件嫌疑人。两个继承人的钱已经花不完了。就这个理论上再回头看这案件,我之前认为最不可能被刺杀是丁女,因为她拥有的资产最少,但是丁女被刺杀了。最可能被刺杀是拥有45%资产的丁子,但是他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