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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凯说,左罗要见白雪,被拒绝了,并且陆任一警告左罗,不要过问,不要询问和白雪案件有关的信息。 宋凯知道大概过程,上午八点四十五分,白雪接到电话,避开左罗和宋凯在一边接听,然后请假两个小时,说有点事。左罗准假。上午九点四十分,白雪和科曼出现在距离Z部门十公里路程的一家咖啡厅,上午九点五十五分,科曼毒发,医院接到急救电话。十点零三分,急救医生到达,确认科曼已经死亡。 方凌开车,苏诚疑虑:“这就奇怪了,白令杀科曼不奇怪,但是嫁祸给自己女儿就非常奇怪。” 方凌道:“苏诚,你是侦探,我作为警察,我私人相信白雪。但是公事上我相信证据,许璇不是笨蛋,不可能在案发一个半小时后就逮捕白雪,肯定有什么确凿证据。为什么不相信白雪杀死科曼呢?” “动机是什么?” “动机就是不想自己父亲成为杀人犯。”方凌道:“白令暗中潜伏,科曼雇佣侦探杀手,双方是迟早有人要死。第一个可能,白令死,白雪失去了父亲,而且因为科曼雇佣专业杀手,无法直接控告科曼。第二个可能,科曼死,白令很可能是亲自下手,这样就有可能留下证据,即使最后无法控告白令,白雪也知道是白令杀死的科曼。这两个可能对白雪来说都不是好事,于是她决定亲自杀死了科曼。” “没错,说的很好,大有进步,这是侦探学的最大利益推理法。” “但是?” 苏诚:“我没想说但是。” 方凌不耐烦道:“你就说但是吧。” 第330章 白雪案 苏诚对方凌道:“但是你所说的其中一个过程反逻辑。我常说矛盾,矛盾还是有解释的办法,有意外,有偶然。但是这是反逻辑,就是非常难成立的一个矛盾。” “哪里反逻辑?” 苏诚道:“白雪杀死科曼,光天化日,还保留毒药注射剂,上面竟然还有指纹。我这时候就想骂人,白雪你这个大半年的刑警是怎么当过来的?” 方凌一想,这倒是,不说刑警,就算是警察学校的学生,都知道基本的反侦查知识。假设白雪有自首情节,杀死科曼后自首,那又有反逻辑,白雪为什么不承认自己杀死科曼呢? 方凌道:“这案子七组碰不了,一碰会被内务局咬。你是顾问,严格来说你隶属检察官。许璇又是你……” “糟糕就在这里,许璇是我女友,我不能利用她对我的感情去调查这个案件。”苏诚道:“这案件我看并不简单。” 两个案件同发,一个是苏诚不好介入的白雪杀人案,一个是米拉案。 白雪杀人案是很严重的案件,Z部门属于精锐部门,精锐警察谋杀外籍男子,这个标题很响亮,所以局长点名许璇负责白雪杀人案,同时需要任何资源都尽可能满足。白雪无罪,必须拿出铁证。白雪有罪,必须尽快定罪送检察官处提出诉讼。 今天虽然有两个案件,但是今天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马局案今天下午宣判。马局案件中舆论几乎一面倒的支持马局,甚至有人组织了网络签名,目前已经有十万名A市人,或者在A市拥有居住证(类似绿卡,享受A市所有福利和待遇,唯独没有选举A市人大代表权利,只有选举自己户口所在地代表的权利。)的人员参与,在网络调查中反对无罪人数为2.8%,95%支持无罪,剩余人说不清楚。 马局也被当做典型案例,告诉民众,法律不是因为你正义的行为而不对你进行惩罚,法律是维护秩序的工具,正义和邪恶不是法律惩罚的标准。当然,大部分情况下,法律是保护正义的。 今天下午庭审也吸引了大量媒体和自媒体,案件为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苏诚还帮卢娜拿了一张入场卷,苏诚不是公务员,甚至不算政府雇员,他搞点小事,人家都懒得管,卢娜这后门是走对了。 七组人员都没有出席庭审,他们在办公室通过直播观看进展,这案件,事实清楚,马局认罪,承认事实,唯一的变数就是法官是否受舆论的压力而改变正常的决定。甚至有网友呼吁,既然马局丢了职位,那为什么法官不能丢职位保马局呢?对不起,不行,因为就算法官宣判无罪,马局官复原职,那检察官会提出抗诉,如果检察官不提出抗诉,那内务局就要找检察官的麻烦。 要么说内务局并不受欢迎,虽然他们维护了90次正义,但是因为法律特殊性,还有10次他们是以非正义身份出现,不用说10次,1次就足够了。 庭审中,公诉人清楚说明了案件整个过程,法官询问马局对公诉人所说有没有疑义,马局表示没有疑义,同意认罪。法官说明,你有请律师的权利,马局表示不需要律师。并且在法庭上说,自己从事司法工作二十年,如今自己犯法,无论是哪一种原因犯法,都是不可原谅的。如果今天不制裁自己这种犯法行为,那明天会有更多人以各种借口来逃避法律制裁,久而久之,法律变成一纸空文,舆论绑架司法,权利绑架司法,金钱绑架司法,当司法不再公正之后,那社会就没有公正的存在。 庭审只进行了二十分钟,法官宣判,渎职罪不成立,滥用职权罪成立,虽然是警方高层,知法犯法。但因认罪态度好,检察官和内务局开具求情信,最终决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两年缓刑,解除公务员身份,从警察队伍中不名誉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