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节
书迷正在阅读:混进男校中的女生NPH、穿成炮灰小傻子、[洪荒]天道逼我谈恋爱、强撩校草 完结+番外、我对象是朵假花[娱乐圈]、炮灰谢绝循环利用!、焚心[ABO] 番外完结、我的好友都是大佬[娱乐圈]、元帅今天摸熊猫了吗、连Beta都要咬?
寒风中飘雪依旧,人间似水温柔。 = “思思?哎呀!你怎么来了,这么大的雪,快、快赶紧进来。”到大队长家,开门的是仉晓红,依然笑容灿烂,热情如火。拉着陈思就往屋里走。 陈思挺喜欢仉晓红的性子,笑着道:“我来跟你借几本书,打发时间,这雪一直到开春前都不会化,我想着趁现在路上还好走,就来找你了。” “就这事儿啊?行!等会儿你自己挑,上次送你的谢礼你都不肯要,你可是我的救命恩、恩人……”仉晓红风风火火的把人往屋里带,边回头跟陈思说话,才发现陈思边上还跟着一个男人,一个器宇轩昂,好看到极致的男人。瞬间磕巴了下,像似想起了什么,一脸坏笑的看着两个人。 陈思被她的眼神看的有些难为情,抬头看了看身侧的男人,不想正对上男人看过来的 视线,男人的黑眸盛满醉人的星光,陈思被看的小脸爬上粉色,却也没有隐瞒,红着一张粉脸道:“他是我对象,叫韩骁。” 仉晓红一脸果然如此的促狭笑容。不过也没有追问别的。这点眼力见儿她还是有的。看出陈思的羞窘,她体贴的转移了话题: “你今天来的可不巧,我爸妈他们不在家,我老舅家的小子今天结婚,都去喝喜酒了,就我跟几个侄子在家。我妈要是知道你来了,一准开心。” “婶儿不在家没事儿,你们也可以去找我玩儿啊!”陈思看出仉晓红有意岔开话题,心里更觉得原女主是个可爱的女孩,赶紧邀请道。 “嗨.....那肯定的,到时候你可别嫌我烦就好?你跟我进房间来,你看中什么书,随便挑......”说完就拉着陈思风风火火的往自己房间带。 = 在仉晓红家没有待很久,借到想要的书,就告辞离开了。 韩骁一手拎着书本,一手依然牵着小姑娘:“我看你借了很多高中课本,怎么想起来看这些了?” 陈思闻言抿了抿红唇,到底还是顺着自己的心:“我看这几年情况越来越放松了,我们知青点也回城了好多人,总觉得说不定高考会恢复,在这之前,多看些知识总是好的。” 韩骁听了这话挑了挑好看的剑眉,有些讶异于小姑娘的政治敏锐度,不过还是认可的点点头:“我这边也隐约听到些消息,上头的确在商讨恢复高考的事情,你的想法的明智的。” 这话陈思听了倒是有些羞赧,这可不是她政治敏锐度什么的,而是她从几十年后穿越而来,提前知道罢了,可这种事情又不能说,只能厚着脸皮默认了。 =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眨眼就到了韩骁要离开的日子。 这天陈思一大早就起床,煮了10个茶叶蛋,烙了10张葱油饼,又准备了二三十个菜包子,两天的饭量足够了。 不是陈思不想给男朋友做肉食,主要路上不方便加热,肉食冻起来后不方便加热。 不过倒是给韩骁装了四五只卤了的兔子,让他带回部队的的时候偶尔解解馋。里面还偷放了一根几百年年份的人参。毕竟自家男朋友工作特殊,万一遇到什么特殊情况,也是个救命良药,她的人参都是用灵液灌溉以后采回来的。跟市面上的药用价值完全不一样。 其实她更想给男人带上灵液,可是她发现灵液取出来后,一般只能存放十天半个月的,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放了一根人参在包裹里面。 全部收拾好后也不过才早上六点多,外面天色才蒙蒙亮。依旧下着小雪,陈思带上奶奶的手电筒,在男人过找她之前,背上满满一背篓的食物,像牛棚出发。 再一次离茅草屋还有几十米的时候,男人果然又迎了过来,对上男人略显不赞同的责备的眼神,陈思弯起了水汪汪的乌眸,笑的一脸讨好。 “你啊!”男人果然败退在陈思的撒娇中,只伸出修长有力的手指,点了点陈思的小脑袋。 接过背篓背在自己的背上,才牵着人往茅草屋走去。 “呵呵......老头子就知道是思思丫头来了。”韩卫国看到陈思很开心,他已经从孙子得到确定的答复,这孙媳妇跑不了了。如今看到孙媳妇为了孙子一大早的,天还没亮就背了一大包的东西过来,很是欣慰。 不过该说的还是要说:“你这丫头,下次可不能这么胡闹了。等着骁小子过去接你就好,他是男娃子,这些都是应该的,就算他回部队了,你也要等天亮了,才能过来,可不能冒险。” 陈思如今看着老爷子多少有些难为情,毕竟她也没有想到他们之前能有这样的缘分,不过她向来脾气软和,老爷子的关心只会让她更加开心:“我知道呢,以后不会啦,老爷子!” “还叫什么老爷子,叫爷爷!”韩卫国皱眉板着脸道。 陈思小脸刷的一下红透了,扭头看了眼站在身旁眉眼带笑的男人,呐呐半天才哼唧道:“知道了,爷、爷爷!” “哎!这就对啦!”老爷子上演川剧换脸一样的速度,一张皱褶的老脸上,盛开出了一朵老菊花。 . :,.,, 132、番外 杜月梅的两世 杜月梅出生在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里, 父母在生了七八个女孩后,终于得了一个男丁。 可想而知,在想男孩子想疯了的父母眼中,这个弟弟是怎样的金贵。 她是家中老四, 不上不下的排序, 即不得父母讨厌, 也不得父母欢喜, 基本是隐形人一样的存在。 或许是在这样一个畸形的环境里长大,她从小就知道, 女人,只有嫁一个好男人,一个有钱的好男人, 自己才能过的好。 她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 从小就在父母的偏心谩骂下长大,所以, 她努力揣摩男人喜欢的女人类型,然后逼着自己慢慢的变成那个样子。 事实证明,她的方法是有用的,从她十五六岁开始,渐渐的就会用男生将眼神停留在她的身上,有露骨的,有羞涩的,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她表面上一副清纯懵懂的样子,其实内心会控制不住的沾沾自喜,甚至引以为豪。 慢慢的,越来越多的小年轻喜欢她, 她也游刃有余的周旋在这些男人的身边,从未失手。 就在她决定从中间选一个最出息的攀附上去时,一封下乡的通知书,将她所以的心思打回原形。 她不得不背上干瘪的行囊远离家乡,来到一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劳作。 下乡后,全国各地的知青挤在一起,其实这样没什么,她以前的家里面积更小,这边至少每人都有自己的床位。 但是,除了这一点,其余的没有一样不让她觉得煎熬。 地里的活计、乡下肮脏的泥土、口音浓重的乡巴佬农民等等都让她频临崩溃。 终于,在忍受了二十几天后,她搭上了隔壁大队的一个男知青,叫王林华,据说家里是京市的,来下乡不过就是镀层金罢了。 她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更想嫁一个有钱有本事的男人,这个王林华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般。 很快,她就凭着自己的手段将男人勾到了手心里,她也的确过了一两年舒心的日子,毕竟王林华家里条件确实不错,每个月都能收到家里寄来的物资,那男人对她很是也不错,她着实捞了不少好吃好喝的。 可是再多的好吃的,也抵不上能回城的诱惑,王林华家里条件是不错,但是也仅仅是不错罢了,根本没有能力将他们都弄回城。 在耗费了两年的时间后,她终于放弃了王林华这条线,搭上了县城革委会里面的一个职员。 可是,那人也只是个嘴上花花的,在吃干抹净以后,她就被踹了。 等她又打算寻找下目标的时候,却听说王林华家里找着关系,让他回城做工人了,那一刻,她悔的肠子都青了,为什么她不能再等半年,哪怕是脚踏两只船也行啊,她以前又不是没有踏过,凭她的本事,也不可能被发现。 如今倒好,两头空,她不是没有尝试再去找王林华续续前缘,但是那男人连见都不见她,直接回城去了。 有这么一遭事情的发生,她在附近几个大队里的名声也坏了,不过她并不放在心上,她是不可能嫁给这些泥腿子的。 之后半年,知青院里的男女知青陆陆续续的回城了好多,到76年的时候,二十几个知青就只剩下七八个人。 而跟她们同一个寝室的,叫陈思的女知青在上山冻死了,还有一个叫周红的女知青跳河自自杀了,牛棚里的老红军也死了。 这个年头,死个把人,太正常了,但是她害怕,她不想死,也不想再过这种灰头土脸的日子。 她开始着急了,她已经下乡四五年了,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而且她年纪不小了,二十几岁,不管在农村还是在城里,都是大龄了。 所以,她开始积极的找寻起能带着她脱离苦海的‘好男人’。 广泛撒网大半年,她到处活跃,四处蹦跶,终于她不要脸面的,通过一个个男人,攀上一个市里革委会的一个领导。 要知道,这时候的革委会权利大的惊人,这个男人,除了年纪大了一点,简直达到她所有想要的标准,有钱且有权,按如今她的情况来看,这已经是她能找到的最好的选择了。 其实,她当时还有另一个选择,考大学。 可是,先不提她以前的学习成绩就不好,后来下乡这几年她从来都没有碰过书本,大学哪是她能考上的,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再说,在她看来,女人只要嫁的好,哪里需要自己辛辛苦苦的去打拼,那些想考自己考上大学的女人,她觉得她们有病,学历再好,还不是要找个男人嫁人。 自觉自己想法才是王道的杜月梅,欢欢喜喜的在知青点等着她心中的‘好男人’来风光的迎接她。 也是在等待的期间,她才知道,跟她们同寝室三年的那个沉默寡言、胆小懦弱的陈思,居然是有钱人家的小姐。 看着她贵气的父母,悲哀哭泣的收拾女儿的东西,迁移坟墓的时候,她还有些后悔,早知道陈思家里这么有钱,她随便对她和颜悦色点,说不得就能攀上点好处不是。 不过这个念头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她跟知青点的女知青都不对付,所以,就算她说谎说她跟陈思是好姐妹,估计也有人揭穿,再说,她现在对象可是大官,她也不缺这三瓜俩枣的。 77年年底,她相中的那男人果然风光的将她给娶回去了,她也的确过了几个月的好日子。 只是,老天爷似乎跟她作对一般,突然有一天,一群人冲进她家里,把她男人给抓了进去。 没多久就传来她男人犯了重罪,要判刑10年,家里的家业也被抄的一干二净。 连她的名声在那一带也烂透了,没办法,她只能利用年轻的身体勾搭一个有一个的男人,周而复始。 可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真心对她的男人也没有。 在她五十来岁,一辈子靠男人的她,年老色衰后,根本就不会有,有钱男人再看的上她,她只能站在路边,找那些年纪大的男人,收费微薄才能勉强糊口。 或许是她这么不挑不拣、来者不拒的行为,得到了报应,她得了脏病。 穷困潦倒的她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了当年她下乡时候,大队里面的两个泥腿子。 男人叫韩栋梁,女人是大队长家的闺女叫仉晓红。 她看着光鲜亮丽的仉晓红,再想到几十年前,那个乡村土妞,如今居然被韩栋梁那个男人呵护宝贝似的珍惜着。 两人身边更是跟着两名警卫员,杜月梅年轻的时候也是风光过的,明白韩栋梁肩章代表的级别。 那一刻,她承认,她嫉妒的抓心挠肝,凭什么,想她年轻的时候,不比仉晓红这个泥腿子好看时髦,为什么她会落到这般田地,一辈子遇人不淑。 或许是执念太深,她在死 后,居然回到了76年的晚秋。 刚醒来的几天,她简直欣喜若狂,尤其知道韩栋梁跟仉晓红还没有结婚后,她便有了要嫁给韩栋梁的计划,她能重来一次,必定是上天的宠儿,也只有那样的男人才能配的上她。 当然,眼前的她得先拿些利息才行。 她是在陈思死前一个月回来的,她倒不是不能救她,只是,别人不知道,她可是清楚的很,陈思那常年低着的脑袋下,是怎样一张绝色的容颜。 她又不是吃饱了撑的,干啥要救她,她要是长成左小柔那样子,她还愿意在她身上花两份功夫,毕竟活人才能给她源源不断的好处不是吗?怪也只怪她的长相膈应到她的眼了。 所以,在陈思死之前的一个月,她隔三差五的表现出来跟她的亲近,偶尔再施舍一些小恩小惠,她知道陈思有写日记的习惯,只要她写了她对她的好,等她的父母来收尸的时候,手指缝里随便漏一点都是好的。 再说了,前世她可是知道,陈思是独生女,家里等于绝户了,说不定她会得到更多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她在陈思死的哪一天,她特地拖着所以的知青,很晚才回来,就怕有什么意外,让陈思还活着。 而陈思也果然如她所料,死的透透的了,她心中嗤笑,面上却是一副好友去世的悲哀。 旁人不知内情,只以为她们俩关系的确很好,在她提出要保管陈思的遗物时,纷纷同意了。 又过了大半年后,她总算等到了陈思的父母,也在她们手上得到了五千块,这个年代的五千块简直是一笔巨款,她可以在县城买十套房子。 虽然她还想再敲一些好处,但是对上陈思父亲那能看透人心的眼神,她还是见好就收了。五千也不少了。 就在她为了五千块欣喜若狂的时候,韩栋梁终于在她的千呼万唤中回来了。 可是事情似乎不如她想的那般简单,她往日里在别的男人那里百试百灵的手段,在韩栋梁那里完全失去了效果。 她倒是想温水煮青蛙的,但是时间不等人,她知道韩栋梁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跟仉晓红定亲的,这是她绝对不允许的事情。 所以,她故意打扮成仉晓红的样子,设计了一场落水事件,花钱请村里的二流子招呼了很多村民过来,就是为了将这件事情宣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