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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邵三河和向天亮一样,都要骂姜建文骨头太软,只坚持了三天还不到,比他们预计的时间少了两天以上。 向天亮的“倒霉”,和邵三河大不相同。 前来“请”向天亮的人,不是市纪委的办案人员,而是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代总队长余中豪,此外,还有省纪委的一位副处长,和省公安厅政治保卫处的一位副处长。 问题不在于向天亮的身份有多特殊,而在于他携带的那把佩枪,其持枪证是省公安厅政治保卫处签发的。 解铃还须系铃人,谁发的枪谁才有权利收回,连余中豪也不敢出手收向天亮的枪。 可是,当余中豪等三人出现在向天亮家里的时候,事情出了个小插曲。 按照办案程序,当然要先收向天亮的枪,赫赫有名的枪手,总不能让他带着枪被双规吧。 面对向天亮,余中豪有些许的尴尬,还不如向天亮,除了镇定,瘦削的脸上还挂着嘲笑。 坐在自家客厅的沙发上,向天亮吸着烟,根本没有开口“请坐”的意思。 余中豪也没有要坐下来的意思,他也没有开口,而是拿出一份省公安厅厅长江云龙亲笔签发的收枪命令,默默地递给向天亮。 向天亮接过收枪命令,装模作样的看了看,没错,是江云龙的亲笔命令,下面的日期上还盖着省公安厅的大红公章。 将收枪命令放到茶几上,向天亮没有交枪,而日向余中豪等三人伸出了左手。 左手在余中豪等三个人面前,分别停顿了一下。 余中豪马上明白了向天亮的意思,这个臭小子较真了,他赶紧冲两位同伴使了个眼色,自己率先拿出了工作证。 三本工作证拿在手中,向天亮看得很仔细,他甚至从茶几的夹层里拿出一个放大镜,一边看着工作证,一边抬头瞅瞅余中豪等三人的脸,摇摇头,又点点头,才收起放大镜放回原处。 不过,向天亮没有将三本工作证物归原主,而是放在了茶几上,脸上不咸不淡的,又伸出了他的左手。 向天亮的动作,让余中豪想笑又不敢笑,他从包里拿出介绍信和证明,又一次递给了向天亮。 收枪的手续,一点也不比发枪手续简单,介绍信和证明缺一不可,介绍信只能证明余中豪等人的身份,是省公安厅办公室签发的,证明上才写着具体事宜,比如收枪,就得由省公安厅政治保卫处签发。 向天亮又是一番认真细致的验看。 余中豪等三人也很耐心,站在那里等待着,特别是余中豪,对向天亮的任何表现,他都有所预料,犯不着和这家伙较劲,你越较劲他会越来劲。 不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向天亮这么一认真,还真让他找出毛病来了。 只见他将那张省公安厅政治保卫处签发的证明,折了两折,手一弹,嗖的一声,扔向了余中豪。 余中豪面无表情的伸手接住,打开一看,先愣了一下,又再看一遍,马上递给了省公安厅那位政保处副处长。 这位政保处副处长看了看证明,顿时就愣住了。 向天亮微微一笑,伸出左手的三根手指头晃了晃,又径自续上了一支香烟。 不错,证明上的毛病还不止一个,而是三个。 第一个毛病是枪号,都是内行人,知道五四式的枪号,是根据出厂序号和地区分配合编而成,枪号八位数是个常识,可证明上写着,向天亮需要上交的佩枪枪号是个七位数,居然在中间少了一个零,国内恐怕还没有七位数枪号的五四式手枪,除非是私枪。 第二个毛病也很明显,证明的签署人不是省公安厅政治处处长,而是由一位副处长代签的,非公安人员人员的持枪证发放和收回,是有严格规定的,只有政保处长才有权签发,即使政保处长因故不能签发,也必须在证明上再附加一个证明,向天亮的枪和持枪证是处长签发的,不可能由一个副处长收回。 第三个毛病比较隐晦,没有经验的人还真看不出来,证明的签发日期是今天,这没有问题,问题是写证明的人有点画蛇添足,在年月日的落款之后,居然还写着“即日,十五点三十分签发”,这问题就大了,现在是下午十六点二十二分,从省城到滨海距离四百多公里,没有高速公路,乘车需要十二个小时以上,即使是坐飞机,七转八转的也要三个小时,就是开着直升飞机,也不可能在五十二分钟内从省城赶到滨海,稍加推理便可得出判断,要么是写错了,要么是到滨海以后才填上去的。 本该严肃的证明上有三处毛病,可谓漏洞百出,向天亮有权拒绝缴枪。 客厅里的气氛,不但尴尬,而且凝重,敏感的人或许还能嗅出一丝紧张的味道。 紧张是有道理的,向天亮的西装敞开着,白衬衣边的黑皮带上,就插着那把将要被收走的五四式手枪,而且没有枪套,就那么随便的插着,完全是随时能拨枪的姿势,更要命的是,向天亮的枪是开着保险的,让人见了不紧张都不行。 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客厅里的四个人,从进门到现在,居然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应该开口的余中豪没有说话,那两位副处长本来就是陪衬,不说话算是正常,而向天亮根本就不想说话。 此时无声胜有声,大家心照不宣,语言交流显得太过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