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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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主心切地狼狗猛地扑上去,一口咬住了野猪的脖子,死活不松口。 老疙瘩拿出随身携带的农用刀,朝林雾和葛亮大喊:“你俩上树!” 葛亮脑内立刻闪过那个“你要如何如何,母猪都能上树”的常用句式,瞬间领会猪不会爬树的科学道路,手脚并用抱住最近一棵大树,咔咔就开始往上爬。 咔咔。 再咔咔。 葛亮低头,折腾半天,他的脚最多离地十厘米。 猪不会上树。 哈士奇也不会。 同为犬科的林雾倒是凭借人类的那一半运动基因能上树,但还没找到合适的树干,就警觉地听见更多杂乱的跑动声,而且越来越近。 下意识循声而望。 隐秘的树荫里,一大团正在极速靠近的黑影,逐渐显出它们清晰的轮廓。 “野猪群——”林雾惊叫。 声音未落,野猪群已呼啸而至,少说七八头,它们像被什么惊了似的,不管不顾直冲而来。 老疙瘩多少年没在山里见过这阵势了,一头猪,他还对付得了,一群,他也只有保命的份儿:“跑——” 林雾大脑一片空白,只剩求生本能,听见老疙瘩喊,拔腿就跑。 狂风呼啸,黑云压得更低了,阴沉的山林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 林雾慌不择路,铆足了力气狂奔,几乎调动了丛林狼的全部运动基因。 不知跑了多久,林雾的冲刺力到了极限,肺要累炸了,不得不减速慢下来。这一慢,才发现身后好像没什么声音了。 他一点点停下,上气不接下气地回头。 满目茂密的杉林,再没有野猪,也看不清来路。 大脑开始降温,林雾慢慢冷静下来,然后就知道,糟了。 他第一时间拿出对讲机——为了省电,先前都是通过老疙瘩的对讲机联络,他还没用过自己的——刚一打开,对讲机里就交替传出赵里、葛亮还有另外两个组的声音。 赵里:“你慢点说,林雾怎么了?” 葛亮:“我们遇见野猪群了,他跑没了!” 任飞宇:“林雾,林雾,你能听见吗?” 夏扬:“林雾——” 林雾长长松口气,感谢现代科技。 虽然迷路了,可通讯在手,心就不慌。 按住对讲键,林雾第一时间报平安:“我没事,我现在……” 声音戛然而止。 感受到某种气息的林雾,松开按键的手,缓缓回身。 一头成年黑熊,就在他背后。 随着他的动作,黑熊突然直立起身体,硕大的身躯像一座山,将林雾完全笼罩在阴影里。 或许是经历过先前的仓皇逃命,大脑在短时间内提高了应激反应,林雾在这一刻想到的竟然是科属相关课上的熊科动物知识点。 2.1.3野外遇见熊怎么办? 第一,千万不要装死,因为饿的熊不管死活都会啃你,而饱的熊在贪玩天性的驱使下,大概率会拿爪子把你翻来覆去地拍,或者拿充满倒刺的舌头舔你,再或者一屁股坐你身上。 第二,千万千万不要跑,逃跑会完全激发熊的捕猎本性,哪怕你觉醒后比熊跑得快,也要考虑到人类身体对野外的不适应,熊在野外不会被绊倒,但你会。 遇见熊的正确姿势:不要大声叫嚷,面朝熊,慢慢往后退。 慢慢退…… 林雾在心里默念,一只脚轻轻抬起,慢慢,慢慢地往后放。 黑熊没有动。 林雾安静地,再挪另一只脚。 身体随着撤退的脚步,也一点点往后移。 一步。 两步。 三步…… 林雾以缓慢却有效的姿态,成功把自己和黑熊之间的距离拉到了五六米。 坚持就是胜利。 林雾屏住呼吸,又后撤一步,可他根本没看见身后已经是一个斜坡。 后撤的脚只有脚尖碰到一点地面,其余全部踏空。 毫无防备的林雾,身体重心已经随着向后,脚尖的着力点根本不够,脚一下子就滑了下去。 连带着他整个人失去平衡,重重向前扑倒,面朝山体,顺着倾斜的土坡往下滑落。 【这一带叫熊瞎子坡,因为前面有个贼陡峭的大斜坡,还贼隐蔽,早些年熊瞎子多的时候,坡底下隔几个月就能发现摔死的熊瞎子,所以……】 不久前刚进熊瞎子坡一带时,老疙瘩就讲过的。 但现在再来说警惕性不足,悔之晚矣。 极速滑坠中,林雾拼了命地想要抓住什么,可斜坡上只剩了些带刺的藤和灌木,抓住就被扯断,根本撑不住下滑的冲力。 林雾的手抓破了,指甲连着皮肉翻开,却根本抠不住斜坡的硬土和石砾。 短短一瞬间,血淋淋的手指就已经木了,感觉不出疼,只剩和土块砂砾钝感的摩擦。 身体在滑坠中似乎开始变轻。 又或者,人在濒临死亡时,都会有这样的漂浮感,可能是意识在恍惚,也可能是灵魂在出窍。 可是为什么……骨头会代替手指,开始感觉到尖锐的疼痛。 林雾从晃神中,生生疼醒。 他感觉到潮湿的空气进入鼻腔,那是森林,是山岭,是旷野,是一切自由的不受拘束的味道,它们是那样热烈而鲜活,从他的嗅觉蔓延到四肢百骸,涌动着跳跃的胸腔,激活了躯体中新的生机和力量。 林雾的手开始变形。 指节萎缩,毛发和指甲重新生长,极短的时间内,伤痕累累的手就变成灰色的狼爪。 崭新而锋利的尖爪深深勾住山体,极大减缓了滑坠的速度。 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开始变形。 骨头像折断一样剧烈疼痛,林雾咬牙忍着,可最终还是忍不住,发出一声疼痛的呼号:“嗷呜——” “扑咚”一声,身体终于以不算致命的速度,摔落在坡底。 林雾滚了几圈,才挣扎着爬起。 水平的视线里,都是灌木。 山雨欲来,它现在是一只真正的丛林狼了。 第63章 电闪雷鸣的天空下, 丛林狼挣脱出束缚着身躯的衣物,舒展四肢,灰色的皮毛迎风凛凛。黑云压不住崭新而蓬勃的生命, 它仰起漂亮的头颈,发出穿透苍穹的长嚎。 风声呜咽,远方传来热闹而纷杂的回应。似孤狼在嗥叫,似小兽在低吼,似啮齿类在兴奋地刨土造穴,似飞鸟掠过林间的羽翅拍动。 广袤山岭,万物有灵。 它孕育了多样的生命, 也用它的深沉与温柔,接纳所有的住客与归人。 自己,竟然真的变成了一只狼。 初始的天性释放后,林雾渐渐回归冷静, 他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大脑有两个区域,一个支配着狼性的身体与本能, 一个仍是人类的认知与思绪。 可这两个区域,又在慢慢交融。 林雾曾偷偷地、忐忑地想过, 找到王野的那一刻,会不会看见的是一头凶猛威风的东北虎。可他从来没想过,兽化觉醒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陶其然说,兽化的感觉是无法用语言去描述的,只有置身其中, 你才能真正感受到它的奇幻与美妙。 林雾来不及感受, 因为就在这个刹那,丛林狼敏锐的嗅觉,捕捉到了风中带来的一丝熟悉气味。 王野! 兽化的惊奇, 思绪的混乱,骨骼的疼痛,霎时都变得微不足道。 丛林狼一跃而起,追寻着气味的方向,竭力狂奔。 风里的湿度越来越大,森林暗得像入了夜。 只见一只丛林狼不管不顾地朝前跑,它的方向坚定,它的速度凶猛,它的追寻急切,可它对山岭又是那样的陌生。 它总是不断地被勾连的荆棘绊倒,摔了又起。 它总是不会闪躲尖锐的灌木和低垂的松枝,于是在极速穿行中,灰色皮毛刮出细细密密的伤。 疼吗? 林雾不知道,因为他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 他没时间去适应新身体,没时间去熟悉大自然,他只知道这气味可能是唯一找到王野的机会,他绝对不能放过,也绝对不要错失! “轰隆隆隆隆——” 连续闪电交织成一片明亮,雷声久久不歇。 林雾不清楚自己跑了多长时间,但脚下已经开始不稳,急促的呼吸让体内丛林狼的本能在拼命阻止他继续。 林雾不想停,可在又摔了一个狠狠的跟头之后,他却再也爬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