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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比城里还热闹百倍,秦筝下意识拢紧了虎裘,女人太多了,好看的女人太多了,好看又不拘束会主动往身上贴的女人最可怕, 他招架不住。 从前人人见他还恭恭敬敬唤一声秦公子的时候, 各派掌门的千金或是江湖上声名在外的女侠客也曾不吝骄矜地拜访广寒山庄, 那时候他就知道, 女人一旦主动起来, 也实打实是件让人头疼的事情。 男子相访,大多只是想博个好名声, 毕竟能和秦筝比剑,十招之内不被他打得满地找牙,武艺已算上乘,说出去倒成了件光彩事。挺得过秦筝五招者,剑法已算大成,虽败犹荣,从此闯荡江湖也少有敌手。若和秦筝打个平手,那也是基本可以与各派资历教深的掌门人一较高下的水平,开山立派也不是不可,不过左右算下来也只有当年差一招落败的曲尘一人能做到如此。剑术能胜过秦筝的至今还未听说过,不过年轻一辈参加的比剑大会,大派掌门从不下场,因此并不知以剑论英雄当世究竟几人是他对手。 而在青年俊杰之中,他一人锋芒毕露,剑法登峰造极,一时无人能出其右。 男人和男人在拳脚功夫里争个高低论个长短倒也简单,可跟女子…… 秦筝想起铁沙堂的大师姐刁碧曼,不用刀剑仅凭拳脚功夫,一个女儿家居然可以挑落十几个广寒山庄的门生,且守在弟子房门口叫嚣要和秦筝比试,输了要他做铁沙堂的上门女婿。秦筝不喜欢和女人打架,要不是怕刁碧曼风风火火的性子真找人逼着他去做什么上门女婿,才硬着头皮和她过了几招。结果自然是刁碧曼输得无话可说,不过秦筝看她一个姑娘武艺如此卓绝,心生赞赏,同她下山吃了一次饭。 直到现在他都在后悔,没事干嘛请个姑娘吃饭。不吃还好,也就输赢之间的事,吃了饭后,刁碧曼对秦筝温和潇洒的脾性更是沦陷得无法自拔,何况秦筝这张脸,本来就是出了名的惹姑娘喜欢,在刁碧曼眼里就成了无可挑剔的夫君人选。 要不是秦筝信口胡诌了一个理由,堵得刁碧曼无话可说,恐怕人家没这么轻易肯放他走,在酒肆直接要个房就霸王硬上弓了。 这件事后来在江湖上传成了一段艳情史,只是尴尬的是,人们从此知道了秦筝信口胡诌的那个理由是什么。 他说自己修炼的心法必须守住处子之身,处子之身什么意思?别说男女情事,就连自渎都会破功。 人家一边赞叹他年纪轻轻就有如此定力确实了得,一边暗地里可怜他,修的什么和尚心法,自渎都能破功,这辈子算是享受不到人间极乐了。甚至别有用心者开始打听秦筝是否有心上人,有的话几时婚娶,卯着劲儿要在他洞房花烛夜第二日上门挑战,反正没了处子之身功力大减,那时候打败他可不是十拿九稳的事儿么。 不过秦筝倒不在意这些,能为他挡掉一部分烂桃花,任由别人胡说八道也罢了。何况他也不全然是在胡诌,广寒山庄确实有一心法要守住童子之身才能发挥最大效用,且男子手腕上会有诸如女子守宫砂那样的红痣,秦筝当初被丢下广寒山庄的瀑布时,怕人找到他的尸体检查的太仔细发现他还是个雏儿,那奸淫辱掠的罪名就会不攻自破,为了让锅背的瓷实一些,他故意拿刀子把手腕那块肉给挖了。 不曾想温庭云知道广寒山庄心法之事,发现了他手腕上伤口,好在他没问,这倒让秦筝松了一口气。 温庭云往前走了几步,发现他并没有跟上来,回头却看见秦筝茫然无措地站在原地发呆,娇艳欲滴秀色可餐的女子来来往往从他眼前略过,他脸上不是欣赏不是渴望,竟然有一点恐惧,这倒把温庭云看笑了。 “哥哥看花了眼了?” “……” 秦筝回过神跟上他,摸了摸鼻子,被香粉味熏得打不出喷嚏的感觉有些不好受。 “太香了些……走吧。” 温庭云低头一笑,从怀里摸了一块手帕递给他,“涂香抹脂的气味过于俗艳,想来你也不喜欢。我还是觉得天然的花香好闻!尤其泡在水里沐浴后遗留在身上的味道。” 他歪头一笑,“香得很。” 这笑容让秦筝怔了片刻,鼻子一痒。 “阿嚏……” 终于打出喷嚏了,他接过手帕捂着鼻子,捏着悄悄嗅了一下,有一股淡淡的花香,似曾相似的感觉一闪而过,一时又想不起什么时候闻到过这味道。 二人信步朝主楼走去,路过之人频频回头打量起他们,几个红尘女子甚至“咯咯咯”地笑出了声。 “哎哟你看那个黑衣公子,又高又俊呀。瞧见他袖口没,绣着金叶子,定是个富贵小公子,这个我的了!” “姐姐就别跟我抢了,平时那些肥头大耳的油腻男人你们都是丢给我,今儿给我个好的成不成?” “抢什么呀,他后头那个,看见没,捂着鼻子的公子,那眉毛那眼睛,哎哟喂我要了!” 青楼女子毫无顾忌大声谈论,落入秦筝耳里,觉得自己反而像是菜市场上任君挑选的大白菜,这颗太瘦,那颗叶子蔫了,姑娘们要捡颗又粗又大的,扛回家剥开就吃。这么一想让人有些脸热,他把帕子捂得更紧了些,恨不能遮住半张脸。 结果和那几个高谈阔论的女人错身而过时,又听见几声议论。 “这黑衣服小哥哥的腰又细又紧实,你瞧他穿劲装的样子,那胸膛,那胳膊,啧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