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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崔秀柱的话,叶平宇感到非常的振奋,崔秀柱能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是对他的工作的一种支持,今后倒是可以大展伸手,把检察院的反腐败工作给做好了。 正当崔秀柱正在布置着廉政工作建设的时候,省纪委传来消息,史共宇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省纪委专案组又一次专门来到徐兴市开展调查工作,凡是与史共宇有关的人员全部被纳入调查视线。 这种情况的出现无疑让市里面的一些人员感到了压力,与史共宇关系密切的人员可是不少,这些人纷纷被叫去进行谈话,一些开发商也陆续走进了省纪委的专案组,进去的时候忧心忡忡,出来的时候,也是低头匆匆离去。 在省纪委到来的同时,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也来到了徐兴市,省检察院主要是过来督促办理民警枪击案的情况,事情已经被曝光,省政法委只好让省检察院全面介入,把事情调查清楚,同时崔秀柱也和叶平宇谈了话,要求尽快把事情调查清楚,然后平息舆论。 叶平宇有了崔秀柱和省检察院的两把尚方宝剑,自然就不怕有什么阻力了,林兴果此时也是不敢再反对把这个案件调查下去了。 按照省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叶平宇开展全面调查的第一个措施就是将涉事民警和当时的新济县公安局长赵友发给带到检察院进行问话。 原来问话是到下面去,涉事民警在那里是主场,但是到了检察院,他就成了客场,心里的压力就会进一步加大。 涉事民警面临检察院的再一次调查,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无法自圆其说,只好将其找到当时的公安局长赵友发,让其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行贿十万元的事实供述了出来,一听到这里面还有行贿的事实,叶平宇自然极为重视,让其完整的把整个经过供述出来。 原来这名民警当时并没有想枪击那名所谓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但是由于此人开公司做生意,平时有些嚣张,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很激烈地指责这名民警,甚至要打这名民警,这名民警由于酒后开车,且也是滥权习惯了,便开枪打伤了此人。 按说这样的结果也是涉事民警所想不到的,但是一想到他酒后开车肇事,又是开枪打人,而且还让当事人受了重伤,那么他的工作就会没了,甚至会被判刑,这一切让他是无法接受的。 为了保住自己的一切,涉事民警便向赵友发行了贿,赵友发其实也并不是要看中这名涉事民警的十万块钱,而是认为如果涉事民警被判了刑,受了处罚,对公安局的形象不利,他随即将情况向时任市公安局长林兴果作了汇报,如果林兴果支持他这样做,那么他就去做,如果不行,他就把钱退给涉事的民警。 本来如果那名群众没有被列为在逃犯的话,赵友发和林兴果两人还真的没法去处理此事,群众太无辜了,他们如何做得下来,但是偏偏在发现了这名群众是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时候,赵友发看到了事情的转机,在请示林兴果之后,便将事情进行了一定的虚构,把涉事民警的责任给解脱掉,而将被打伤的群众给抓了起来。 涉事民警当然不知道林兴果在这个案件中的作用,但是赵友发在随后的检察院问话中,虽然不承认收受涉事民警十万块钱的事,但是为了减轻他的责任,便将林兴果说了出来,他认为这是市局同意的事情,责任不能全部扣到他的头上。 这样一来,林兴果就被牵扯了进来,林兴果是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市检察院肯定没有权力带他进行问话,而省检察院即使要带他问话,也要请示相关的领导才能去问话。 叶平宇和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一起向省检察院检察长高训秋汇报这项工作的调查情况,高训秋一听牵扯到林兴果,不敢擅自作出决定,便向省政法委书记卢铭作了汇报。 卢铭亲自听取了高训秋的汇报,便当即认为,责任不要扩大化,既然是卢友发当时操作了这个事,那么就把责任定在卢友发的身上,其他的人不要涉及,林兴果并非直接责任人,而且卢友发所说的也不一定是真话,我们不能因此就要认为林兴果也有责任。 高训秋看到卢铭这样表态,心里面便知卢铭是不同意处理林兴果了,但是卢友发已经将情况说出来了,如果直接认定卢友发所说的是假话,就太不符合常理了,至少要问一下林兴果有没有这样的事。 卢铭就表示,可以让省检察院的人去问一下林兴果,如果林兴果不承认这方面的事情,事情就到此为止,将卢友发进行处理就可以了。 叶平宇一听到事情变成了这个样子,就感觉卢铭这是在故意包庇林兴果,林兴果到时候肯定不承认这方面的事情,而他一不承认,便将全部责任推到卢友发的头上,这对卢友发就是不公平了。 省检察院的人按照高训秋的指示,便来到市政法委找林兴果核实这方面的情况,林兴果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大摇大摆地接待了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一听到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问到这方面的事情,林兴果当即说道:“这完全就是污蔑,卢友发当时根本没有向我请示过这个事情,这是他个人的行为,与市局无关,更与我个人无关,他犯下的错,自然要由他本人承担,不能乱向别人身上扣屎盆子,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完全保证,没有这方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