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1页
原主发现自己杀了人,非常恐慌,原本想去警察局自首,却被男友陆琰拦住。陆琰告诉她,如果真的自首,按照那个宾客的社会地位,她肯定要被警方逮捕,并且至少判处二十年以上的刑罚。 原主最后还是犹豫了,她不想招惹是非,下半辈子在监狱中渡过。于是原主只能跟陆琰悄悄地将尸体处理掉。 然后原主假装若无其事地去上班,没错,她又找到一家宠物店当兽医。 但是在陆琰的刻意引诱下,原主一次次破戒,一次次跟着陆琰吞食生肉,到最后原主深深地沦陷在这种变叉态的生活中。 直到十年后,原主跟陆琰结婚生子,结果陆琰有一次狂性大发,居然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吃掉了。当然,他只是控制不住自己,吃掉儿子的半条胳膊。 原主悲愤绝望之下,只能带着儿子的尸体去警察局投案。 但是还没等原主指控陆琰,陆琰就跟他的新欢一起制造车祸将原主撞死。 小薇捋完上一世的剧情,不禁有点瞠目结舌。 吃生肉,大吃活人这可是小薇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情!小薇虽然不是原主,以前也并非完全的素食主义者,但是她根本不能吞食生肉,尤其是那种没有经过杀菌处理的新鲜生肉。 别说生肉,小薇就连生鱼片和刺身都是很少去碰的。 纵观原主上一世的剧情,原主的确是惨了点,她的本意只是当好一个兽医,然后爱护那些小宠物,阿猫阿狗之类的。 但是形势所逼,原主在那座兽医学校里被迫吞食生肉,毕业之后又在宠物店遇到另外一个食肉狂,最后又被所谓的男朋友带歪,沦陷在这种非正常的生活状态中。 小薇忍不住感叹一句,真是世事无常,天下之大,奇葩年年有! 就在这时,一辆皮卡从不远处驶来,一路上溅起不少冰凉的雨水。 皮卡停在小薇身畔,车窗摇落,露出陆琰那张英俊无俦的俊脸:林小薇!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小薇今天独自一人来市里逛街,那座兽医学校位于市郊,位置有点偏僻,方圆十里只有几个小镇,那些年轻女学生都是赶车来市里逛街购物的。 原主独来独往惯了,倒不是她不合群,而是因为兽医学校的学生都偏好食用生肉的旧传统,可惜原主一直不愿意配合,最后才被众人孤立。 小薇撩起一缕湿透的秀发,白天原主去了附近的书城买书,然后又在商场里购置生活用品,直到傍晚,原主才打算赶车回学校。 但是好巧不巧的是,天突然下雨了!刚开始雨势有点大,所以林小薇不得不躲在屋檐底下避雨,按照原主的打算,她准备在街边拦一辆出租车, 现在陆琰突然出现了。秉承着白吃的午饭也可以适当地吃一吃这个原则,小薇毫不犹豫地坐上车,然后将手里的购物袋全部塞进皮卡的后座。 陆琰虽然是罪魁祸首,一路将原主拖下吃生肉的深渊,但是他对原主的感情其实还是比较真诚的,他只是控制不住自己,最后变得有点失控而已。 人生在世,总需要一点自控能力。完全失控的人生就像是过山车,刺激归刺激,但是终究还是脱离了生活本身的轨道。 小薇随手拿起毛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就见陆琰一脸好奇地看过来:林小薇!你怎么每次都是一个人上次学校的迎新晚会,如果你肯吃下一颗内脏,我想你肯定可以交到很多朋友。 正文 第五百六十章宠物情缘(3) 陆琰说的是上个月的迎新晚会。没错,小薇来到这个时间点,凑巧正是原主刚刚考上这座兽医学校,准备好好学习兽医知识,将来能够替那些小动物疗伤。 不得不说,原主是个富有爱心的动物保护主义者。 小薇坐在陆琰身边,皮卡的动力十分强劲,径直穿过浩大的雨幕,一路穿过街区来到市郊,市郊的公路一眼望不到尽头。天地间只剩下茫茫无垠的瓢泼大雨。 你说的是那个吃麻雀内脏么小薇既然搭了别人的车,说话行事还是要给几分面子的:我不爱吃小动物的内脏。 可是麻雀的心肺肝,很好吃!真的!我没有骗你!陆琰一脸真诚地回道。 小薇的脸色变得有点古怪:没有经过杀菌处理,而且是将活生生的麻雀开膛剖肚掏出内脏,万一有鸟类的寄生虫呢你不怕 听到小薇的疑惑,陆琰顿时乐不可支,一只手把控方向盘,一只手从座椅旁边的储物箱里掏出一瓶药片,笑道:小薇!这是学校专门给我们研制出来的驱虫药,可以杀死百分之八十的动物和人体寄生虫,药效很强。所以你不用害怕。 小薇吓得咽了口口水,迟疑地问道:是带血的内脏吧你忍心吃 怎么不能习惯就好了。陆琰随手将药品塞回储物箱里,然后得意地笑道:吃生肉是咱们学校的老传统了。每一届毕业的学姐和学长们都需要吃一顿生肉大餐来庆祝自己的成人。 小薇浑身抖了抖,只要一想起鲜血淋漓的残暴场面,她就有一种难以理解的恶心感,莫名地有些想要呕吐。 陆琰的车技很不错,皮卡开得很稳,公路两旁闪过一片农田和树林,然后是几个人口密集的繁华小镇,最后才顺利抵达郊区的兽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