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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泱不是大老板,她的身份比“大老板”可尊贵多了。出生就是尊主,后来直接任掌门,走到哪被拜到哪,被人捧着供着,这些杂活儿确实轮不到她来做。一般她需要用饭或者就寝的时候,都是轻欢来伺候她的。 所以,自从轻欢离开以后,她就再也没照顾好过自己。 南泱看着正在搅动粥锅的祝轻欢,轻声问:“你一直都这么会做饭吗?” “对啊,我从小就很会做,做得都很好吃,”祝轻欢的声音里有一点点微不可察的得意,“但是我比较懒,所以有时候宁可饿肚子,也懒得做给自己吃。” “你的肠胃病,应该和你总是不吃早饭有关吧。” “可能吧。不过,做艺人本来也就是这样,拍戏那么忙,真忙的时候谁顾得上吃饭?再说了,吃这种碳水会长胖的。” 南泱嗯了一声,又说:“但是早餐最好要吃。” 祝轻欢轻笑了一声:“你怎么跟我妈一样呢。” 南泱闭上嘴不说话了。 “好了,煮好了,”祝轻欢拢了拢身上的毯子,对南泱说,“拿两个碗来。” “……两个?” 南泱愣了愣。 “不然呢?拿三个?”祝轻欢偏着头看她,“你一个人要吃两碗吗?” 南泱的耳朵有点泛红,没答话,只是从碗柜拿出两个碗,在洗碗池里又冲了一下,递到轻欢手边。 她看着轻欢盛粥的样子,心想,其实吃两碗也不是不可以。 香喷喷的白粥被盛在瓷白的碗里,热腾腾地冒着诱人的雾气。祝轻欢端着两碗粥走去餐厅,南泱想帮她端,她躲了一下,没叫南泱拿。 两个人坐在餐桌旁,客厅周围都是黑的,只有餐厅这边头顶亮着一盏灯,让这里看起来像独立的另一个小世界。祝轻欢吃着自己做的粥,除了刚刚糖掉得多了一点,大体还算可口。 “你为什么做什么东西都放糖啊?”祝轻欢含了一口粥,模糊问,“白菜要放,粥还要放。” 南泱把嘴里的粥咽下去后,答道:“我喜欢吃甜的。” “对哦,第一次见你你就在吃糖葫芦,还一下吃了好几根……”祝轻欢的嗓音轻轻柔柔的,“少吃点那种碳水吧,你都三十五岁了,这么吃下去容易糖尿病的。你要是真的那么喜欢糖,可以试试吃巧克力,那种纯可可脂,嚼起来很香,而且难过的时候吃,心情会变好呢。” “好,我记住了。” 南泱认真地点了点头。 祝轻欢含着勺子,偷偷抬眼看了一眼对面的南泱。 来厨房之前,南泱把头发扎了起来,扎得比较匆忙,鬓边的发丝松散地垂在她的脸侧,看上去很是娴静温雅。她仍穿着一件纯白的衬衫,她好像向来只穿白色,衬衫扣子一颗一颗扣得很严谨,透着股浓浓的禁欲气息。 其实……她也挺好的。对外人冷淡,独独对自己温柔迁就,人也漂亮,又不显老。除了厨艺糟糕外,挑不出什么缺点了。 只是可惜,这样的好,又能维持到几时呢? 以前念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也是这样对她好。她会每天按时发早安晚安,会在上午的课间用她的粉色水壶帮自己打一壶热水,会悄悄给自己的桌兜里塞好多好多棒棒糖,她还会天天对自己说:祝祝,我喜欢你。虽然她对那个女孩子没有那种感情,但是她还是被她对她的好感动了,她向往着她嘴里说着的“喜欢”,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就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这听起来真的很诱人。 可是就是这么喜欢自己的一个人,也会在一夜之间喜欢上别人。有一天,她突然就找到自己,说,祝祝,隔壁班来了一个更漂亮的转学生,我决定要喜欢她了,你把我的水壶还给我吧。 于是她就把那个粉色的水壶还给了她,连同自己对“喜欢”的信任,一起还走了。 她一直不愿意谈恋爱,尤其是和南泱这样的有钱人,就是因为不愿意看“喜欢”这种美好的东西被糟蹋。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有钱的小孩最爱糟蹋东西,他们喜欢一个东西时如视珍宝,不喜欢了就当垃圾一样随意丢掉,因为他们有更多的退路、更多更好的选择。 喜欢真是世界上最不可靠的东西。 没有人会永远喜欢另一个人的。 南泱吃着粥温吞道:“明天我给你做早餐吧,早餐不能不吃。你不用担心,我都学会了,就把米和水放一起煮,不会再放任何调料进去的。” 祝轻欢恢复了理智,温柔的语气也微微收敛了起来:“我不会吃的。” “我明天做好放在餐桌上,不打扰你睡觉。”南泱抿了一下沾着粥的上唇。 祝轻欢不置可否。 南泱吃下了碗里最后一点粥,轻声说:“谢谢你教我做粥。” 祝轻欢笑了笑,看着自己的勺子里的粥,随口问:“你为什么总想给我做饭啊?” 南泱拿勺子的动作顿住。 腮部咀嚼的起伏也随之停息。 她捏着勺柄的手指在发白。 祝轻欢没听到南泱的回答,也没在意,她只不过随口一问罢了。她把碗里剩的粥都吃干净,认真思考着是马上洗碗还是放到明天再洗。正在她走神的时候,耳边忽然轻飘飘地传来一句: “我只是……在做我早就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