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章:恐怖的融和
混沌珠的争夺,已经不少先天魔神陨落。 这帮没有脑子的先天魔神,也不知道是不是元神缺失,还是本来就是这么愚蠢,竟然看着永恒魔神被御天拦住,就自顾自的抢夺混沌珠。 御天是拦住了永恒魔神,更是将永恒当成沙包虐。毕竟永恒魔神的永恒大道,御天太熟悉了。在加上永恒大道论攻击性不高,故此永恒魔神简直欲哭无泪。 但是御天也杀不死永恒魔神,完全就是永恒魔神现在是奇迹之光演化的肉身,浑身都是光构成,根本就杀不死。 如今,永恒魔神冲向远处的混沌珠,那气势汹汹的样子,让御天呈现一抹诡异。 御天双眼微眯,想到一个可能:“不会吧.........难道永恒魔神想要以混沌珠塑造自己的肉身!” 想起永恒魔神现在的肉身,完全就是光芒组成,能够轻易融入混沌珠。然后化成混沌珠的器灵,在塑造自己的肉身。那简直就无敌了,这永恒魔神真敢想。 御天杀过去,雷霆剑之上燃烧焚之大道,无极大道增幅,无限制的增强,瞬间提升百倍的威力。那剑尖划过虚空,将整个虚空都给点燃了。 厮杀之中的先天魔神,不断的嘶吼。 那中心的混沌珠,依旧停留这。不过陨落的先天魔神的神魂,则是被混沌珠吞噬,修复其中的一个裂纹。 这一刻,永恒魔神冲过来,嘶吼:“你们都去死!” 永恒魔神一个转身,直接化成恐怖的金色光芒。光芒演化,包裹这些先天魔神。 那光芒更是演化形成利剑,瞬间洞穿不少魔神。 “什么............永恒魔神回来了!” “不........永恒大道好强,竟然能够定住我们的大道!” “不要,合作杀了永恒魔神!” ............................... 先天魔神嘶吼,虽然现在已经有些头昏,但是永恒魔神就在眼前,那就杀过去。 御天也紧随其后,看到一个杀红眼的先天魔神,一剑斩出:“滚!” 焚之大道的恐怖,在提升百倍之下,让这个先天魔神化成飞灰。 远处的神逆看到这一幕,将一个分支魔神拗断脖子,有些恐惧的说道:“这是什么大道,怎么这么强横。这就是御天的强大吗?还有永恒魔神竟然逃跑了,现在御天追杀永恒魔神,这是在说笑吗?” 神逆和永恒魔神交过手,那种将自己大道定住的神通,实在太恐怖了。 御天竟然能够碾压永恒魔神,神逆不敢置信。 御天撕碎永恒之光,自己杀向远处的永恒魔神。 永恒魔神一个转头,狞峥一笑:“哈哈...........御天是吧,你来晚了!” 话语间,永恒魔神冲到混沌珠前,宛如看着至宝一样:“虽然没有完全修复,但是也足够了!” 御天看到这一幕,道:“快点阻止永恒魔神,他要融入混沌珠,以混沌珠化成肉身!” 话语落下,那些狞峥的先天魔神傻眼,瞬间打出自己的杀招。 御天也是一剑斩出,撕碎虚空,点燃空间。 不过永恒魔神已经将混沌珠吞噬,然后混沌珠竟然吞噬永恒之光。 永恒魔神伴随溃散的元神,大笑:“哈哈.........完美,完美.........” 永恒魔神被混沌珠吞噬,然后倾泻混沌光芒。 先天魔神的攻击落到光芒之上,却没有半点痕迹。 随即混沌之气汇聚,形成永恒魔神的肉身。 永恒魔神道:“你们真以为混沌珠在眼前,本座什么也没有做吗?在混沌珠还是破碎的时候,我已经将自己的永恒之光融入其中,不断的修复混沌珠。混沌珠早已经被我炼化,吸引你们前来,不过是想要你们这些先天魔神滋养混沌珠,让混沌珠恢复圆满。可惜那个办事情的神逆,真是太拖拖拉拉,竟然还想着什么算计。 你们总算来了,却带来一个精修三千大道的变态。无奈,我提前融和混沌珠。你们应该感谢他,但是也要恨他。因为现在,你们都要死!哈哈................” 御天面色阴沉,看着那些恐惧的先天魔神,嘶吼:“他刚刚融和,现在还没有稳定。说这么多,在拖延时间,杀..........不然我们都要死!” 话语落下,御天催动雷霆剑之内的一丝本源雷电:“都天神雷!” 雷霆剑本来就是残破的混沌灵宝演化,曾经是雷霆魔神的武器,其中蕴含这恐怖的都天神雷。 这神雷出现,世界向着永恒魔神杀去。 永恒魔神目光带着一抹诡异:“什么.......都天神雷!” 都天神雷在混沌之内,都是无比危险的东西。几个先天魔神看到这都天神雷,带着恐惧,但是也带着兴奋。 “杀...........” “大道繁衍!” “灵宝神通!” .......................... 转眼间,不少魔神已经使出自己的杀招。 神逆也是大吼:“永生之门!” 恐怖的半步混沌至宝出现,自己向着永恒魔神杀去。 此刻,这些先天魔神知晓,一旦永恒魔神完全融和混沌珠,他们绝对会死亡。故此,所有人都拼命了。 杀招遮掩整个东海,恐怖的能量演化最强的爆炸。 中心的永恒魔神嘶吼:“永恒纪元!” 他寄托自己的永恒大道,能够定住这些攻击。他需要时间,需要时间融和混沌珠。 可惜这些攻击之内,有着都天神雷,更是有着神逆的永生之门。 都天神雷瞬间击碎混沌形成的屏障,那永恒纪元的光芒也被永生之门镇压。随即无数的攻击落到永恒魔神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