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八章:恐怖记忆
域外之地,无极大道,鸿蒙大道............. 御天对此感觉震撼,不过这是来自元神之内的记忆,御天根本无法反驳。正如御天以前无法反驳,自己是人祖皇天的身份一样。 御天凝视这个黑影,道:“最大的对手就是修炼鸿蒙大道的林雷吗?” 黑影点了点头:“不错.......最大的对手就是林雷。但是相比林雷,其他强大的存在也不少。比如修炼宇宙大道的秦羽,修炼极战大道的叶凡,修炼完美大道的石昊.........这些都是你曾经的对手,但是在那个充斥厮杀的世界,你最终的对手就是林雷。” 御天面色阴沉,也不知道是不是元神带着情绪,害死对于鸿蒙大道的烦躁。这种感觉让御天有些不爽,甚至有些暴怒。 随着元神之内,封存的记忆缓缓的呈现,御天也知晓一些事情大概。不过毕竟进入大道之境才会解开的封印,现在仅仅天道二重天就解开了,这完全依靠先天不灭灵光。 看向黑影,这个曾经自己设置的封印:“先天不灭灵光是什么,怎么这东西能够让封存的记忆提前出现?” 黑影闻言,轻笑道:“先天不灭灵光自然是好东西,在域外之地也很少气。其实进入域外之地,哪里是一个接近大道的地方,一个很容易领悟大道的地方。就好似道就在眼前,你能够轻易的领悟。但是领悟也是有着危险性,尤其是进入大道十二重之时,要经历一个化道的过程。这个过程一个不会,会让你化成大道,消失的无影无踪。这时候,肉身元神......这些都会伴随化道,凝聚形成一团先天不灭灵光。可以说,先天不灭灵光就是一个大道十二重的遗留。能够增强一个人的元神,肉身,甚至是大道!” 御天默然思绪,没想到先天不灭灵光竟然这么厉害。大道十二重,这可是不凡啊! 黑影继续说道:“这团先天不灭灵光,更是你自己从域外之地带过来。当初在域外之地,你曾经收集不灭灵光,创造一个无上至宝。不过这东西在最后崩碎了,一些先天不灭灵光跟随你进入这个圈子。” 御天闻言,有些诡异:“域外之地的灵宝,最强的不是鸿蒙至宝吗?” “不........今日域外之地,基本上都是以自己的大道演化形成至宝。这些至宝成为大道至宝,你的大道越强,演化的至宝也就越强大。但是能够做到这一点,最少也需要大道十二重。至于鸿蒙至宝,应该是当初鸿蒙大道崩碎,演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至宝吧。如果鸿蒙至宝存在,弄不好林雷也没有死亡!”黑影带着一抹思绪说道! 御天瞪大双眼,道:“什么.........所谓的鸿蒙至宝,竟然是鸿蒙大道的残片!” 御天有着吃惊,不过还是带着一抹浅笑。有些时候,这些事情还真不好解释。 黑影有些消散,然后说道:“你封印的记忆即将全都展现,全都展现的时候我也会消失。毕竟我仅仅是你曾经立下的禁止,如果不是你提前解封,我也不会出现。不过我既然出现了,那自然劝说你几句。域外之地的你强横,但是有些无脑,仅仅知晓去战斗,凭借无极大道的强大。如今你领悟帝王大道,也算弥补你的缺陷。不过两种极限大道存在,会让你超越以往。但是希望你进入域外之地后,还是需要小心。” 带着一些劝慰的话语,让御天呈现一抹诡异。 知晓这是曾经立下的禁止,但是总是有些不爽,说道:“我当初仅仅余下这些记忆吗?就没有一些宝藏之类的吗?” 黑影道:“先天不灭灵光算是一个吧。你当初汇聚先天不灭灵光,创造出一个无上至宝。还将残余炼制形成一个小圆球。这个圆球被你带来这个圈子,你成长之后就去寻找吧。那个东西被你取名无限,是你培养后背的工具。里面自称主神的器灵,能够颁发任务,让人在永恒的时间历练。” 话语落下,黑影已经消散。 御天也接受最后一些记忆,这些记忆磅礴,更是来自域外之地。御天看到厮杀,那域外之地惨烈的厮杀。恐怖的大道,简直让人目瞪口呆。鸿蒙大道完全就是超越混沌的存在,一个鸿蒙世界出现就够强大了,竟然以鸿蒙世界作为阵法根基。这就是林雷的强大。 那个秦羽更是如此,修炼的宇宙大道的秦羽,以宇宙毁灭化成攻击。 极战大道的叶凡,恐怖的肉身,带着金黄色的血液,让人震撼。 ......................... 御天接受这些记忆,更是看到曾经的自己和这些人战斗的画面。 这种战斗,随便一击都能够毁灭这个洪荒。 御天长叹:“这就是我真实的记忆吗?没想到这就是域外之地的战斗,看来想要进入这个域外之地,还真是需要好好积累!” 喃喃自语,御天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身躯。 双眼缓缓睁开,却看到一个虚幻的身影,以及自己浑身被一股生机包裹。 彩凤看着御天,道:“夫君........你总算苏醒了?” 御天微微一愣,道:“我沉睡了多长时间!” 彩凤道:“夫君已经沉睡千年了,不过还在现在苏醒了!” 御天摇了摇头,千年的时间不长不短。不过这浑身包裹的生机是怎么回事,看着那个虚幻的身影,道:“你是谁?” 虚幻的身影呈现,却是一个绝美的女子。女子说道:“你总算苏醒了,不过看你的样子,应该是获得什么好处,我这些生机也仅仅温养你的肉身罢了。至于我是谁,这岛屿就是我曾经创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