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七章:解决之法
“盘古后裔如此,蛮兽和凶兽也是如此。混沌魔神的怨念能够遮掩日月星辰的光芒,其中的怨气更是能够阻挡蛮兽的灵智孕育。凶兽在这怨念之下,会越来越疯狂,蛮兽也在这怨念之下,难以让灵智成长。故此,想要发展凶兽和蛮兽一族,必然先将这个魔神怨念给清除!” 神逆带着杀意,愤怒的诉说。 可以说,魔神怨念形成的云层,阻拦了蛮兽一族和盘古后裔的成长。如此一来,也仅仅先天魔神获得成长,长此以往,盘古后裔和蛮兽一族势必成为先天魔神的傀儡。 御天双手负背,也清楚神逆为什么寻找自己联合了。 两者有着共同的敌人,也有着共同的无奈。故此,两者内心就算知晓对方是敌人,也会选择合作。毕竟在他们眼前,还有一个更加强大的敌人。 御天凝视神逆:“你有什么好办法!” 神逆摇头:“我发现先天魔神的行动,便让十大凶兽提前出世,他们十大凶兽能够吞噬天地煞气,削减魔神怨念。但是仅仅十大凶兽根本难以抵挡这些魔神怨念!” 御天凝视远处,十大凶兽被无数魔神怨念包围。但是凶兽的肉身强横,灵智本来就是煞气汇聚,魔神怨念也无可奈何。 御天道:“本帝能够布置周天星辰大阵,解决这一次危机,但是根本就不能够进入天界。你的永生之门,能不能传送到天界!” 神逆双眼微眯,凝视苍天:“没有这个可能,永生之门能够穿梭在洪荒之内,但是面对天界的恐怖威压,根本就难以承受。” 御天长叹,如此一来还真是没有办法。 神逆则是询问:“这魔神怨念固然强横,但是也有着弱点,他们的弱点就是轮回大道。轮回大道能够接引残魂,只要演化一个轮回之地就可以了。你修炼轮回大道,应该能够演化轮回吧!” 御天摇头,道:“本帝自然能够演化轮回,甚至创建一个轮回都可以。但是就算能够牵引魔神怨念,但是需要多少个轮回才能够成功。不过魔神怨念的数量,根本就不是一个轮回能够解决。当然凭借盘古淤血演化的血海能够召唤这些魔神怨念,但是血海现在臣服在不周山范围之内,恐怖的威压,阻挡这些魔神怨念。” 血海有着吸引残魂的能量,甚至一些强大的残魂落到血海,能够重塑自己的肉身。 刚才那些魔神怨念想要进入不周山之内,就是想要进入血海之内。可惜有着盘古威压阻挡,他们进入之后,就直接化成飞灰。 想到这里,御天就想要大骂盘古。盘古的布置,简直渣的不能在渣了。 神逆无言,犀利的目光凝视偌大的洪荒,道:“难道任由他们肆虐?” 御天摇头,道:“除非进入天界,奇遇没有办法。或者将不周山的威压消除!” 神逆道:“不能使用盘古真身吗?不要隐瞒,那个盘古真身绝对是你召唤的!” 御天看着神逆,内心呈现一抹诡异。这个神逆知道的不少,看来神逆也在忌惮啊。 御天点了点头,说道:“盘古真身又如何,一旦出现盘古真身,那就会受到所有魔神怨念的攻击。甚至那些复活的先天魔神也会出现。到时候,本帝可没有自信对付这么多魔神。” 话语间,神逆陷入沉默。 这么多先天魔神杀来,在加上魔神怨念。盘古真身在强,还能够坚持多少时间。弄不好,御天就会灭亡。这么失去性命的事情,一个帝皇者绝对不会做。 便在两人沉默之时,御天的洪荒珠闪耀金色的火光。 御天神念一扫,道:“帝俊.......你有什么想要诉说!” 这金色的火光便是帝俊,圈子之内的能量,将帝俊的肉身腐蚀。但是御天进入不了天界,也无法让帝俊的元神融和太阳星辰的三足金乌,故此帝俊一直在洪荒珠之内。 帝俊道:“陛下............前往汤谷,哪里有着扶桑树的一根残枝!凭借这个枝桠和太阳星辰扶桑树的联系,强行横渡空间,就能进入天界。当初我和太一,就是如此来到人间。虽然现在天地完好,这个阻力特大,但是有着永生之门,应该可以!” 御天闻言,内心演算,大喜:“原来如此,活该这些先天魔神倒霉!” 未曾想,帝俊这里珍藏一条前往天界道路。汤谷就在不周山之内,本来是一处湖泊,但是扶桑树的一根枝桠不知因为什么缘故落到这里,牵引太阳本源,让这湖水充斥至阳之力。 本来这个地方谁也不会在乎,没想到这里是进入天界的契机。 真正的天界入口在不周山顶,哪里就算御天盯着凌霄殿和造化玉蝶,也难以进入其中。 汤谷不同,凭借扶桑树之间的联系,就能够以强大的实力撕碎空间,开辟一个空间通道。这个通道曾经传送太阳星辰的能量,现在也能够传送人。 当然也不是这么简单,不过有着永生之门,就简单多了。 神逆看着御天,道:“有办法了!” 御天点了点头:“不错.......随本帝来,这一次需要借助你的永生之门!” 神逆点了点头,伴随御天冲向不周山范围之内。 有着凌霄殿,神逆也无视盘古威压。但是神逆也看到不周山之内的布置,尤其看到御天的三百亿大军,以及在这里的盘古后裔。 不得不说,不周山之内的盘古后裔,都不是普通的存在。都是盘古体内最强的存在,什么精血,元神,骨髓..........全都在不周山之内,相比外界强太多了。 神逆震撼,目光更是深邃。 御天毫不在意,这仅仅是道庭一部分实力。如果这么一点就吓到神逆,那神逆也不配成为御天的对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