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霸占姚曦
荒凉之地,却是了无人烟。 此处,御天眸子充斥一丝怒火:“沧海桑田,今日被你们摇光圣地追杀。来日定然报复你们!” 御天不爽,被摇光圣地和姬家追杀,御天自然心中有气。 此刻,这姚曦咬牙:“走开!” 碧玉铃出现,直接向着御天飞去。 这便是神纹交织成‘器’,也是一种特殊的法宝。完全就是法则交织成为的法宝。 ‘一剑生世界’能个压制这个铃铛,不过也仅仅能够压制一瞬间。不过也造就机会,使御天出现在姚曦这里。 御天嘴角轻笑,探出右手:“滚!” 宛如玉石一般的右拳,直接冲着这个碧玉铃挥动。 “砰................” 碧玉铃直接化成流光消失,姚曦惊讶的看着御天:“这肉体竟然如此强横!” “呵呵................现在知道了,不过晚了!” 御天直接探出双手,阻止想要离开的姚曦。 姚曦转身离去,不过御天已经落到姚曦的肩膀! “撕拉......................” 粉色纱巾的衣裳,瞬间被御天碎裂。 姚曦面色潮红:“流氓!” 御天有些傻眼,不过面对即将逃离的姚曦直接追上去。 “流氓!” 御天更是无语,害怕姚曦逃跑直接双手抱住姚曦。 姚曦也是悲哀,御天直接双手抱紧,自然触碰姚曦胸部。 御天也不管流不流氓,直接抓紧姚曦的胸口! “刺啦................” 一件抹胸被御天撕碎,这抹胸也算是一个法宝,不过这种法宝对于御天来说完全就是枯木,轻易给碎裂了。 “啊...........” 姚曦尖叫一声,转过头充斥怒火的面容。 “你..............” 姚曦双眼浮现杀意,随即一道透明的利剑涌出! 这是来自精神的利剑,来自元神的利剑。 御天冷笑,对于这精神化成的利剑完全无视。御天直接拉住姚曦,更是迅速向着地面落去。 “铮...............” 这精神利剑,自己刺进御天眉心。 御天冷笑:“真是弱啊!” 淡淡的话语浮现,姚曦一愣:“怎么可能.....这精神怎么这么强大!” 姚曦不敢置信,御天八个世界淬炼的元神,岂是姚曦能够相比。 姚曦不敢置信,不过却是感觉自己化成的精神之剑,已经被御天给抓住。 姚曦已经傻眼:“元神已经化成人了!” 姚曦惊呼,随即感觉自己已经被制服。 御天抱着姚曦的身躯,使得姚曦根本就不能反抗。 姚曦不断挣扎,想要脱离御天的控制。 “外........不要在挣扎了!” 御天无语,一个美人儿在御天怀中挣扎,弄不好要出现问题。 不过姚曦不为所动,依旧挣扎这身躯,企图逃离御天的怀抱。 姚曦:“放开我!” 御天:“不放!” 御天:“不要在挣扎了!” 姚曦:“不要!” 御天:“别逼我!” 姚曦:“是你逼我!” 御天:“靠....老子是男人,姚曦你惹火我了!” 姚曦:“不....不要.....你个流氓!” 御天:“这是你自找的!” 姚曦:“你.....你是一个无耻流氓!啊........” 御天:“那就流氓给你看!” .................................. “撕拉........撕拉..........” 姚曦衣裳撕裂,直接出现完美的身躯。 御天轻笑:“没想到在遮天世界,第一个女人竟然是仇人。不过就算是仇人,我也要去霸占!” 姚曦双眼蕴含怒火,不过感觉一阵撕裂的疼痛,小腹那里已经被一个物体入侵! 咬牙切齿,姚曦死死凝视御天。 可惜面对御天强横的肉体,那体内的法宝无效,这精神秘术更是无效。 御天双眼一眯,感觉浑身蠢蠢欲动的气息:“不错......一个处子之身,可以突破苦海之境了。” 一句话,姚曦已经欲哭无泪,自己竟然被一个苦海之境制服了。 此刻,姚曦恨不得咬死御天。御天竟然吸收自己的处子元阴突破苦海之境,进入命泉之境! 生命在喷发,混沌苦海猛然间化成无尽轰鸣。混沌之气旋转,浮现一个偌大的命泉。 “轰隆.............” 好似火山喷发,也好似开天辟地。 此刻,御天的混沌苦海,竟然浮现一个虚幻的世界。这个世界孕育无数生机,三千魔神沉睡在这个世界之中,不断的孕育。其中一尊圣体魔神仰天咆哮,吸收这漫天的生命气息。一株青莲魔神,也是化成青莲吸收这个漫天生命气息。 御天仙剑世界积累的灵力,瞬间浩浩荡荡的涌入这个虚幻的世界。 姚曦承受御天的力量,眸子死死凝视御天。 御天心神一动,感觉苦海的一切自动进行。按照道经一卷修炼,完全就是轻松无比。要知道道经一拳,也算是轮海卷最强的古经。 此刻,御天心神一动,手中出现一个地球手机。这手机还是从叶凡同学那里抢来的,如今御天手指一动,一丝雷电充电,点开照相功能。 “许久不使用这东西,今日便拍个照留念吧!” 御天轻笑,姚曦眸子睁大,恨不得吃了御天! 御天戏虐一笑,将收集收入七宝仙戒。不过磅礴的灵力涌动,也有些进入姚曦体内。 姚曦这才惊骇:“怎么可能.......怎么具备这么强大的神源气息。” 姚曦无言,不过御天却是轻声说道:“记住这篇心经,我们试试双修之法!” 一言落下,姚曦好似不受控制的运转双修之法! .........................................................